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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是历史的重心 无论哪种社会组织,都逃不了被经济状况所决定。“经济是历史的重心”这个原则,是近代东西史家已经证明了的,所以我们要讲社会的情形便不得不先讲经济的情形。

    农业的发明 农业的发明便是文化的曙光。当人类在过渔猎的生活时,他们的行动是和禽兽没有多大的区别的。自从有了畜牧和农业,人类渐渐定居,才有余暇来做别的工作,所以高等文化是随定居的生活而产生的。

    种植的发明并不是很晚的事,据近代考古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考究,欧洲等处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很幼稚的农业了。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仰韶村里,也发掘出石制的耕器来,这证明了东西人类古代文化进展的速度并没有多大的差异。

    殷虚出土的商代甲骨文字里已有“农、啬、癒、圃、謖、禾、黍、麦、米、稷、糠”等字,又有卜祷年岁丰凶的记载,这证明了那时农业与畜牧是并盛的;何况我们更知道商氏族是因沉酗于农产品所制成的酒而亡国的。

    周人的农业 周人更是以发展农业而强盛的氏族,他们认了农神后稷为始祖。从国王起“卑服即康功田功”,就因这样才得灭商而有天下。要明白周人的社会组织,必得先明白他们的农业状况。

    农具和农产物 周人所用的农具,据记载有“耒”(歧头的木器)、“耜”(耒下半圆形的刀头)、“钱”(刀形物,与耜相类)、“镼”(去草的农器)、“?”(镰刀之类)等,大多是金属物制的。农产物重要的有“黍”(黄米)、“稷”(不粘的黍)、“稻”(米)、“粱”、“菽”(豆)、“麦”、“麻”、“瓜”等。种树最重要的是桑。绩麻养蚕和织布织帛,是女子的专业。

    耕种的方法 他们耕种的方法,第一步是刈草伐木,开草原为耕地,疏凿沟洫,以利灌溉。耕时用两人推耜以翻土,谓之“耦耕”。草除土翻以后,便按节候去播种和除虫,然后去莠壅土,谓之“耘”和“耔”。成熟之时便去收获。到了收获时期,“筑场圃”,“纳禾稼”,再将谷类加以舂治,入仓收藏。这便是他们耕稼的整个工作。

    土地的分配 《诗经》中歌咏农事的诗很多,较详细的如《大田篇》说:“广大的田亩可以种出很多的禾稼。拣好了种,修好了农具;事事完毕,就用我锋利的耜,开始工作,到向南的田亩上去;播了种子,种出的禾子,又直又大,顺了田主人的意思,田主人高兴得笑哈哈。”(原文:“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载南亩。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禾子开始长起来了,谷实渐渐硬起来了,好起来了;害草和害虫都不能伤害我的禾子了;田祖(田神)有灵,把他们一把把都投到火里去了。”(原文:“既方既皂,既坚既好,不稂不莠。去其螟,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田祖有神,秉畀炎火。”)“云布起来了,雨落下来了,落在我们的‘公田’里,顺便滋润滋润我们的私田。到了收成的时候,他有来不及收获的禾子,你也有来不及收敛的禾束;他有遗下的禾把,你也有漏下的禾穗:这都是寡妇们的好处。”(原文:“有萋萋,兴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获穉,此有不敛;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田主人来了,带着他的女人和小孩到‘南亩’来送饭了;田官也带着喜色的来了。他们是来祭祀‘方神’的:用了红色黑色的牺牲和黍稷,祭呀祀呀,求得很大的福了。”(原文:“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田?至喜。来方?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这类“农夫”是替主人耕种的,他们之上有田主人,又有督田的专官,受尽了压迫。他们所耕种的,有“公田”、“私田”的区别。所谓“公田”和“私田”,解释纷纭,照我们的意思,“公田”似是指公室的田,“私田”大约是指贵族们和自由农民的田(西周和春秋时似乎也有自由农民。又当时已有隐士,似是贵族退居田间的)。我们以为,西周和春秋时土地大部分在国君和贵族的手里,所谓“公食贡(似指‘公田’的收入),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士以上都是贵族,他们是有土地的阶级;庶人是平民,他们大部分没有土地,只是替贵族们耕田,食他们自己的力气;所谓“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我田既臧,农夫之庆”,可见土地上的收入全部归田主所有,田主是不耕田的。

    他们虽有“如茨(屋盖)如梁(车梁)”的“稼”,“如坻(水中高地)如京(高丘)”的庾(露积谷),“千斯仓”、“万斯箱”的粮食,而代他们耕田的“农人”所食的只不过是些陈旧的粮食罢了。一个田主属下的“农人”实在不少,所谓“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私”便指田主属下“服耕”的“农人”,亦即所谓“附庸”(“私”字解为“私田”亦可),他们以万数计,可以布满几十里的路。金文载“田七田”,与“人五夫”相配;又记有一次周王赐给臣下:“邦四伯,人鬲自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所谓“人鬲”即是《书经》中的“民献”,疑是农奴之称,所以说“自(驭)至于庶人”。

    农民的生活 又有一篇号称周公所作,而实际似是春秋时代的诗《七月》里,记载当时农民的生活情形很是详尽。据它说,农民们一到正月便修好农器,到了二月就下田耕种,一直忙到八月,开始收获,九月里修筑场圃,预备把农作物送进去,十月里获了稻子,酿制明春给贵人们上寿的酒。等到把农作物统统收好,便忙着去替公家修筑宫室,白天去揉茅,晚上绞绳;刚把公家的宫室盖完,便又到开始播谷的时候了。在冬天,还要去打猎。打到狐狸,就替公子们做皮袍;打到野猪,便把大的献给贵人们,自己只敢偷藏了小的。除了耕田、盖屋、打猎以外,还要替贵人们去凿冰,凿下了冰就收进冰室,预备给贵人们夏天去凉快。

    以上是男人们的工作。至于女人们呢,在春天阳光温和黄鹂歌叫的时候,她们手里提着篮子,循着小路去采桑叶来养蚕;八月里织麻布和收得的蚕丝,染成黑的、黄的和红色的,替公子们做衣裳。偶然遇到公子们高兴,她们还要含着一泡眼泪,跟着公子们回去,给他们去玩弄。

    至于农民自己的生活是怎样的呢?他们一年四季劳苦得像牛马一样,结果仍是“无衣无褐”,冻得只是发抖。吃的是苦菜,烧的是烂柴。屋子被耗子咬得东穿西洞,只好拿些烂泥去涂涂,又烧些草料去薰薰,叹口气道:“老婆孩子们,你们就在这里住着过年罢!”到快过年的时候,他们杀了羔羊,也要献给贵人们;他们走到贵人的堂上去,用大杯捧上美酒,高声说着“万寿无疆!”(原文:“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至喜。……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蚕月条桑,取彼斧窹,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七月鸣,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于公。……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觤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瞤,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农民与战争 《七月》诗里所讲,还是农民的平居生活;到了有起事来,他们更是遭殃:筑城,打仗,哪一件不是农民的事。他们虽然高喊着“王事靡?,不能踨稷黍,父母何怙?”也绝无人垂怜。《诗经》里还有一首《东山》诗,大约也是春秋时代的作品。这首诗里叙述一个战士打过仗后在下雨天中回家时的情形:他回到那“可畏”和“可怀”的家门外,看见屋子被蔓草罗络着了,小蜘蛛在门上结网,菜园已变成鹿儿的游戏场,萤火虫在闪闪地飞舞,鹳鸟在土堆上鸣叫;走进屋子,土老鼠尽在屋里跑。当他的梦魂颠倒的她,正在长吁短叹着洒扫修理房屋的时候,他恰巧回来了!他能回来,还是极可庆幸的事哩,不然,战场上已埋着他的骨头了!(原文:“我徂东山,蝕蝕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果飣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馸蛸在户;町?鹿场,熠鐀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窒,我征聿至……”)

    商业 农业维持了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基本经济(这并不仅西周和春秋时代如此,就是一直到了现在,这种情形也还未完全改变),同时商业在这时也稍发达了:“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是西周王室勉励商国遗民的话。“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像做生意,利息三倍,贵人们也懂得),也是西周末年的情形。又郑国在东迁开国的时候,政府曾与商人立有盟誓:商人不能背叛国君,国君们也不强买强夺商人的货物;商人们有利市宝货,国君们也不得预闻。商人有了这种特定的保障,事业自然更容易发展。他们在那时已能守不二价的道德,所谓“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徵其辞”,便是说百姓用货物掉换资财的,不求过丰,明定出价格来。

    商人的地位 商人和工人一样,在那时与庶民(农民)是分立的。大部分的工商隶属于官府,生活却至少半由自己维持,私人经营工商业的,在那时,即便已有,人数也必不多。工商也和农民一般以不改业为贵。商人们受命于官府,往来各城邑,贩运货物,很能获得利益。但那时的商业似乎还不曾深入普遍于广大的下层社会中,商人们差不多只是替贵族当差。他们所贩买的货物,虽然也有丝、布、谷、米、畜牲、木料等类,可供一般人的应用,但他们多注意于珠、玉、皮币等较珍贵的物品,以专供贵族们的需求。商人在贵族阶级的眼光里,已被看成不可少的社会成员,因之有“商不出则三宝绝”的话。那时的君主们是很注意于“通商”的事情的。

    市场 商人的聚集地唤做“市”。当时的所谓“市”大约只是人民在城市中或乡下的大道旁按定时聚集买卖的空地。那时似乎只有“市”,或许有些小规模的商场;至于固定的大规模的商店,那时似是没有的。

    货币 在西周和春秋的时候,人民的买卖大部分只是“以货易货”的,所以可以抱了布去贸丝,握些粟出去问卜。这就是所谓“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但货币并不是绝对没有的:在商代和西周时已用贝壳做交易的媒介物,后来更有用铜仿制的贝币;而且普通的铜也已用作交易物了。每一货币的单位唤做“爰”或“寽”(《易经》里有“资斧”的名称,或许古代又用斧斤为货币)。至少到春秋时已有用铜制的钱(本农器之名)币,在记载上,如管仲和周景王等都有制造钱币的事。然而货币在西周和春秋时毕竟通用未遍,尤其是平民阶级,恐怕所受到的影响是极微的。

    工业 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工业情形,记载太嫌缺乏,我们只能知道工人的聚集地在“肆”(工场),他们造成好的工艺品献给贵族,造成次的工艺品卖给人民,如当时精细的彝器和兵器之类,恐怕非有专门的工人是不能制造的。工人可以当做国际的贿赂品,可见数量必不很多。据《考工记》的记载:制木器的工人有七种,制金属器的工人有六种,制皮器和设色、刮摩的工人都有五种,制土器、陶器等的工人有两种;更详细的情形虽不能确知,但工业进步的状况不难推想而得。后来南方吴越一带也都有著名的铸剑。又当时国君们曾有所谓“惠工”的举动(工人在西周时与仆牧臣妾并列,地位甚低,在春秋时地位似稍高)。

    西周和春秋前期的经济程度 从西周到春秋前期,一般经济情形大致是自给自足的:普通平民,穿的是自己妻女织出的布,吃的是自己种出的谷,既无余物,也无多需;农业的幼稚,使人民收入有限,生计困难,当然无余力从事于奢侈。则工商业的不能十分发达,货币的不能十分流通,自是极自然的事了。

    封建社会的组织 在自给自足的幼稚农业经济的条件之下所产生的是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呢?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这个名词的正确定义,就是名义上在一个王室的统治下,而实际上土地权和政治权却被无限制的分割:每方土地上都有它的大大小小的世袭主人,支配着一切经济和政治上的权利,形成一种地主与附属土地的农奴对立的现象(在封建社会中也有自由农民的,但为数不多)。由这定义看来,则中国从西周一直到春秋前期是“封建社会”的全盛时期。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组织,我们在第一章里已经约略讲过,它是以一种叫做“宗法”的制度维持着封建的关系的。在这里,我们不必详细复述,请大家参看前文。我们在这里只补充几条证据和几点前文所未及的地方。

    宗法制度的证明 关于“宗法”的详细制度,最古的书上是没有的;但也有几条零碎的材料,如西周也称为“宗周”,这证明了周天子确为当时诸侯的大宗。《诗经》说:“大宗维翰……宗子维城。”毛传说:“王者天下之大宗。”郑笺说:“宗子谓王之适子。”并可为证。《诗经》歌颂公刘立国于豳说:“君之宗之。”毛传说:“为之君,为之大宗也。”《左传》载鲁哀公时公山不狃谏叔孙辄说:“今子以小恶而欲覆宗国,不亦难乎!”《国语》也载晋阳毕说:“栾书实覆宗,弑厉公以厚其家。”韦注说:“宗,大宗也;谓杀厉立悼。”这证明了国君也为一国的大宗。《左传》又载晋国的梗阳人有狱,其大宗以女乐赂魏献子。又说:“天子建国(封建诸侯),诸侯立家(封建卿大夫),卿置侧室(封建众子,即为小宗),大夫有贰宗(与小宗略同),士有隶子弟(似指小宗或贰宗所隶属的宗人)。”又记鲁公伯禽受封时,周王分给他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唐叔受封,周王也分给他“怀姓九宗”;又载楚人灭蛮氏时:“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春秋时铜器陈逆?的铭文里也有“宗家”、“大宗”的字样。这些都可证明周代确有“大宗”、“小宗”的“宗法”制度,而所谓“宗法”在制度上是行于卿大夫以下的。卿大夫为一族的大宗,大夫士为一族的小宗或贰宗宗人,其详细的制席虽不甚可考,但其组织却确是存在的(《左传》说:“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这是一种救济嫡庶制之穷的制度。又嫡庶制在古代有时也不甚遵行,如弟继兄位,废嫡立庶,废长立幼的事也时有所闻;但其原则仍一般被遵认罢了。再春秋时不甚遵行嫡长承继制的据现在所知有三国:楚国初年多行少子承继制,秦国初年多行兄终弟继制,他们到春秋中期以后才改遵嫡长承继制;吴国在阖庐以前也还常行兄终弟及制的。在这些国家内,“宗法”和“封建”的势力当较为薄弱,所以除吴国后来竭力依附周亲终致灭亡外,楚、秦两国终因封建势力较弱而臻于强盛)。

    封建制度的证明 西周和春秋时实行封建制度的证据,那更多到不可胜计,只要稍微去翻翻古书,便可见出。上面所举“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差”的话和“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的记载,便是天子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把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分封给他的子孙和家臣,士以上为有土地的贵族,庶人为无土地的农奴之说的明证。我们不必再多举别的证据了。(案:《国语》说:“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耕〕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这是古代有农奴制度的确证。但既有“隶农”,相对的必有自由农可知。不过《国语》的记载较晚,或许自由农与隶农并立乃是战国时的情形。)

    奴隶制略说 至于平民之下的奴隶阶级,是封建社会里的剩余物。他们是贵族阶级的私产,没有独立的人格的。他们以家为单位。在春秋时候,一个大贵族所有的奴隶可以多至几百家,甚至于千家以上。奴隶的来源,大半是征伐所得的俘虏,一部分是罪犯,他们的头衔也是世袭罔替的。奴隶的职务是替贵族服劳苦工作。他们的种类很多,有仆竖、阍人、寺人(男的)、婢、妾(女的)等等。据记载,庶民和奴隶中还分六层等级(庶民和奴隶的地位实在相差不多:在铜器铭文上,他们是并列的),那便是(一)皂,(二)舆(以上庶民阶级?),(三)隶,(四)僚,(五)仆,(六)台(以上奴隶阶级?),他们也互相统属着。至于详细的情形怎样,我们仍不敢乱道。贵族对于奴隶,可以尽力使用,可以随便送人,可以抵押,可以买卖,可以殉葬,可以随意处置他们的生死,像处置牛马器物一般。他们不堪虐待,遇机会便要逃走。但奴隶遇到特殊的机会,可以解放为平民。国君和大贵族的奴隶有时因得宠而至于做官执政,可见奴隶的解放实在比庶民还要容易。这是因为庶民是经常阶级,不可轻易变动,而奴隶却是一种特别的阶级,可有可无,而且他们比较接近于政权者,所以更容易得到翻身。

    武士制度 欧洲封建时代有一种“武士制度”,武士是诸侯们的属臣和陪臣,做诸侯或其他贵族的卫士的。凡能自备战马战具,有微田可以自活的人都可以做武士。武士在欧洲差不多是封建制度的维系者。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士”便很像这种“武士”阶级(“士”的名词有广狭义的两种:狭义的“士”是指大夫士的“士”,便是武士阶级;广义的“士”是泛指一切的男子,便是士女的“士”。案:狱官也称为“士”,古代兵刑不分,可证“士”即武士阶级)。本来封建时代的教育制度是文武并重的,凡是贵族阶级的人都要受过射御的训练,所以武士制度在封建时代便很容易起来。武士阶级是贵族阶级的底层,他们虽没有大封邑,但也有食田或俸禄可以维持生活,是一种地位较高的团体(春秋时的下等武士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有几于饿死的人)。他们也分为几层等级:有的当官吏,有的当大贵族的卫士,有的当军队里的高级兵士。他们很讲究技艺和礼节,会行侠尚义,同时又会讲自由恋爱。最典型的武士,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信用责任看得重过生命;但同时他们又是不拘小节的。如孔圣人的高足弟子子路和漆雕开,便是这阶级里的代表人物。

    世族与世官制度 从割据各地的大小封君到“公侯腹心”的武士构成了这表面秩然有序的封建社会的上层。在这上层社会里,地位最重要而人数也较多的是卿大夫阶级,这一阶级所操实权最大,根深蒂固,顶不容易铲除;他们所依赖以维持他们地位的便是所谓“世官”制度,而“世官”制度又是依附于“世族”制度而存在的。所谓“世族”,就是卿大夫的氏族,他们有细密的宗族组织,世世代代拥有土地和势力,所以唤做“世族”。世族实在就是列国内部的小国家,这种世族制自然是起源于封建制和宗法制的。宗法是统驭家族的原则,封建是扩充家族系统为统治系统的原动力,世族便是混合家族和政治的系统而用宗法来支配的一种特殊团体。贵族阶级既有固定的封土,又有固定的政权,所以能收聚族众,成为一种半政治式的宗族组织。我们既知道那时的大夫就是小国君,国君的地位和土地是世袭的,所以大夫的地位和土地也是世袭着的(不但大夫,就是家臣的地位也是世袭着的。又据后世的记载,只有楚国的制度,世族再传,君主就把禄地收回,但未知确否)。世族的大夫在他们的封土内,可以自由筑城,可以自由设置军队。春秋时大国的大世族,封土可以多至几十邑以至于百邑以上,兵力也可以从几千人以至于万人以上。他们实力最大的足以与一个大国交战。他们地位之高,有时要胜过一个次等国家的君主。他们也有宗亲和家臣们襄助着治理封土和族内的政事,族内的人称大夫为“主”或“宗”。他们凭藉着伟大的权势,世执国政,上挟王侯,下治庶民,在当时各国的实力差不多都是寄存在世族之上的。春秋时各世族的封土和势力也同列国一样,有大小强弱的分别。他们起初似乎是以官爵为等差的;但也有严格的限制,春秋时有实权的大夫的封土和势力尽可以比卿还大还强。在世族团体中,全族的人休戚相关:一人好了,一族便跟着好;一人失去了势或犯了罪,甚至于全族覆灭。那时的宗族差不多有生死个人的力量,所以那时的贵族阶级受着两层统制:在君统以外,他们还戴着一个宗统。宗族的观念笼罩了个人的人格,同时也掩蔽了国家的观念。世族阶级的人肯牺牲自己或近支的亲属去维持整个的宗族;也有因维持家族的地位而立时反叛国家的。

    春秋列国的大世族,如周有周、召、单、刘、尹等氏;鲁有仲(孟)、叔、季三家和臧、东门等氏;晋有栾、郤、狐、赵、韩、魏、知、中行、范、羊舌、祁、先、胥、伯等氏;齐有高(文公后)、国、崔、庆、栾、高(惠公后)、陈、鲍等氏;宋有华、乐、皇、鱼、荡、向等氏;卫有孙、宁、孔等氏;郑有良、游、国、罕、驷、印、丰等七穆之族;楚有斗、成、、屈等氏。此外秦和吴、越等国的世族,则不甚可考了。世族中以同姓公族的地位较为稳固,如周的周氏因作乱而被杀及出奔,但其后裔仍得世世在位;鲁的仲、叔、东门、臧诸氏,齐的国氏,宋的向氏,楚的斗氏等也是如此。而鲁卫的公族势力尤为强健,甚至于随意的驱逐国君,使他们终身不得复国。此外宋、郑的公族势力也极大,异姓都不强盛。鲁、卫、宋、郑四国真称得起是当时盛行亲亲主义的模范国家了。只有晋国因惩曲沃等乱,削损公族势力不遗余力,到后来异姓代为公族,却变成了异姓贵族的天下。

    跟着世族制度而产生的是世官制度。世官制度,就是世袭的贵族用了特殊阶级的地位世世做官,执掌国政。但在这里有一点应当特别声明的:便是世官并不就是世职。————战国以前,因具有专门知识和技术而世袭一种官职的贵族固然很多,但也有世官而不世职的。各国的非专门性质的大官职,大致是由世族们以声望和资格禅代着担任。又如大夫士的地位虽可由各世族世袭着,而卿的地位就比较的要以声望和资格荐升了。

    在世族的眼光里只有“守其官职,保族宜家”二事,他们以为这样才能使“上下相固”。如果弃了官则族便“无所庇”,上下的制度就要紊乱。因之世族制度便与世官制度联结而不可分了。

    世族制度下的选举制度 那时也有一种选举制度,选举的方法是从贵族中拣取有劳资和才干的人来担任重要的官职。用那时的话来说,便是“赏功劳”、“明贤良”和“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举不失德,赏不失劳”。所以他们既主张“择善而举”,却又同时主张“举不逾等”。在宗法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最重要的观念,是“亲亲”和“贵贵”,决没有一个庶人可以突跃而为卿大夫的。那时的贵族都以宗法的身份和门第互相标榜着。他们的口号是“亲不在外,羁不在内”。国君们倘若“弃亲用羁”,便要被世族排挤掉。所谓“昭旧族,爱亲戚,尊贵宠”,是与“明贤良”、“赏功劳”并举的主义。他们以“贵有常尊,贱有等威”为礼;如果有“贱妨贵,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的情形,那便是逆礼了。

    姓氏制度 说到这里,我们得把姓氏制度说一说了:原来“姓”和“氏”两个名词在古代是有分别的。姓大约是母系社会里的遗留物,凡属一系血统下的男女共戴着一姓。后来人口繁殖了,姓之下又分出氏,氏就是小姓,是一姓中的分支。但“氏”似乎只是男系社会里贵族阶级特有的标帜。据古书的记载:诸侯以国名为氏,是天子所赐给的;大夫以受封的始祖的别字为氏,或以官名为氏,又或以邑名为氏,是诸侯所赐给的。氏或称为“族”:“族”是“氏”的实体,“氏”是“族”的标帜。大约以字为氏族的大夫多是公族,他们的定例是这样的: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的儿子就把他的祖的字为氏族。但也偶有例外:有以祖的名为氏的,有以父的名字为氏的,又有以伯仲叔季等为氏的。至于以“官”或“邑”为氏族的则大致是异姓的大夫,但也有同姓的公族摹仿这种例子的。又大夫的小宗也别有氏,大概也是用祖父的名字或官职、地名等为氏的。他们的例子非常纷繁,不易细说:当时的大夫又有以国名为氏的,如陈氏;有以爵名为氏的,如王氏、侯氏。

    姓氏制度与婚姻制度 在周代:男子称氏不称姓,女子称姓不称氏。因为周人是“同姓不婚”的,所以妇人系姓非常重要(买妾不知其姓,则用卜来解决)。他们以为同姓结婚生育便不蕃殖。虽然那时的国家或氏族也偶有破坏同姓不婚的规律的,但例子毕竟不多。

    婚礼 周代的婚姻制度,贵族阶级似乎是比较严密的。战国人所传的《礼经》中有一篇《士昏(婚)礼》,记载着“士”阶级的婚礼很是详细,参考别种记载说起来,大致是先由男家派人到女家求婚,是为“纳采”,亦称“下达”。女家许了婚,男家的使人再问许婚的是哪一位姑娘,是为“问名”。男家得女家允许的回音后,到庙里去问卜,得到吉卜,派人去报告女家,是为“纳吉”。“纳吉”后男家派人去女家去送定婚的礼物,是为“纳徵”,亦称“纳币”(币用五匹玄?色的帛和两方鹿皮)。纳币之后,男家拣择吉日,向女家请求定期,女家不肯定,然后告之,是为“请期”。到了吉期,新郎亲自到女家去迎接新娘回家成婚,是为“亲迎”。从“纳采”到“亲迎”,谓之“六礼”。这“六礼”或许只是说说而已,未见得古人普遍遵行;据我们的考证,周代的婚礼是相当野蛮而草率的。

    周初的一等史料《易经》中有这样的记载:“乘马班如,匪(非)寇昏媾”,“白马翰如,匪寇昏媾”,“先张之弧,后说(脱)之弧,匪寇昏媾”。照这些话看来,似乎周初尚有“掠夺婚”制遗迹的存在。《左传》上记着:当鲁昭公的时候,郑国大夫徐吾犯有个妹子长得很美,郑君的宗室公孙楚已聘为妻,不料另一宗室公孙黑又叫人去强纳聘礼。徐吾犯为了这件事很着急,就去报告执政子产。子产道:“听你妹子的意思,随便嫁给哪个都可以。”徐吾犯就去请了公孙楚和公孙黑两人前来听他妹子的选择。公孙黑打扮得很漂亮进门,陈列了礼物然后出去,公孙楚穿着武装进门,向左右拉把射箭,射完箭,跳上车子就走了。徐吾犯的妹子在房里看了,说道:“子皙(公孙黑)固然长得好,但子南(公孙楚)却是个丈夫的样子。”于是她就嫁给公孙楚。在这件故事里,我们看出当时女儿是可以自由选择丈夫的,她们眼光中的标准丈夫是要纠纠武夫的样子的。我们知道郑国最著名的美男子是子都,他就是一位能与勇夫争车的力士。再看当时人做的诗,对于一位名叫“叔”的称颂,也是歌咏他的“善射”、“良御”和“袒裼暴虎”,他膺得了“洵美且武”的称号;而“将叔无狃,戒其伤女”,似乎还代表着当时女儿们对于这位“叔”的一种轻怜密爱呢?(那时人称为“美人”的乃是“颀而长”的“硕人”,所谓“有美一人,硕大且俨”,这种话在后人看来,是何等的可骇异!)

    贵族阶级的婚姻习惯 从国君以下到大夫等的贵族的婚礼,一样也用媒人,一样也由父母之命决定。国君们的妻子大致是从外国娶来的(国君的正妻称为“夫人”,或称“元妃”;“元妃”以下有“二妃”、“下妃”及“庶妾”等)。他们寻常的嫁娶,是派臣下送迎。他们娶一个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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