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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之法,韩文公“谨严”二字尽之。学《春秋》之法,吕成公“切近”二字尽之。

    《诗》亡然后《春秋》作。《诗》、《春秋》相表里,《诗》之所刺,《春秋》之所贬也。《小雅》尽废,有宣王焉,《春秋》可以无作也。《王风》不复《雅》,君子绝望于平王矣。然《雅》亡而《风》未亡,清议盖凛凛焉。《击鼓》之诗,以从孙子仲为怨,则乱贼之党犹未盛也。《无衣》之诗,待天子之命然后安,则篡夺之恶犹有惧也。更齐、宋、晋、秦之伯,未尝无《诗》,礼义之维持人心如此。鲁有《颂》而周益衰,变风终于陈灵而《诗》遂亡。夏南之乱,诸侯不讨而楚讨之,中国为无人矣。《春秋》所为作与。

    春王正月,程氏《传》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时以立义耳。”胡氏《传》曰:“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其位,不敢自专。”朱文公谓:以《书》考之,凡书月皆不著时,疑古史记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后以天时加王月,以明上奉天时,下正王朔之义。而加春于建子之月,则行夏时之意亦在其中。以程子“假天时以立义”考之,则是夫子作《春秋》时,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见行夏时之意。如胡氏之说,则周亦未尝改月,而夫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月下所书之事,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后,月与事常差两月,恐圣人制作,不如是错乱无章也。刘质夫说,似亦以“春”字为夫子所加,但《鲁史》谓之《春秋》,似元有此字。石林叶氏考《左传》“祭足取麦,谷邓来朝”,以为《经》、《传》所记,有例差两月者,是《经》用周正,而《传》取国史。有自用夏正者,失于更改也。陈氏《后传》曰:“以夏时冠周月,则《鲁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书时,以见《鲁史》每正月书王以存周正,盖尊周而罪鲁也。”张氏《集传》曰:“周官布治,言正月之吉,此周正也,而以夏正为正岁。《诗?七月》言月,皆夏时,而以周正为一之日。可见兼存之法。”沙随程氏曰:“周正之春,包子、丑、寅月。吕成公《讲义》,于春字略焉,盖阙疑之意。”

    胡文定《春秋传》曰:“元,即仁也。仁,人心也。”龟山谓:其说似太支离,恐改元初无此意。东莱《集解》亦不取。

    隐元年有正月,后十年皆无正月。陆淳曰:“元年有正,言隐当立而不行即位之礼。十年无正,讥隐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贻祸。”

    《春秋》书“侵”者才五十八,而书“伐”者至于二百一十三。苏氏谓:三《传》侵伐之例,非正也。有隙曰“侵”,有辞曰“伐”。愚谓:《孟子》曰:“春秋无义战。”非皆有辞而伐也。

    《金石录》:《鼎铭》有云:“王格大室即立。”按:古器物铭,凡言“即立”,或言“立中庭”,皆当读为“位”,盖古字假借。其说见郑氏注《仪礼》。秦泰山刻石犹如此。愚按:《周礼?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故书“位”作“立”,郑司农云:“立读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经》‘公即位’为‘公即立’。”盖古字通用。《诅楚文》“变输盟刺”,即“渝”字,朱文公引以证《公》、《谷》“郑人来输平”即《左氏》“渝平”也。胡文定谓以物求平,恐不然。

    《史记?孔子世家》:文辞有可与人共者,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昔尼父之文辞,与人通流。至于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李善注引《史记》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今本无“子游”二字。

    《公羊疏》: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庄七年《传》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刘原父谓: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国宝书”、“三礼春秋”。朱文公谓:二书不传,不得深探圣人笔削之意。

    王介甫《答韩求仁问春秋》曰:“此《经》比他《经》尤难,盖三《传》不足信也。”尹和静云:“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难之也。废《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义例,时亦窥其一二大者,而终不能自信于心,故未尝敢措一辞。”

    鹤山曰:“《春秋》由惧而作,书成而乱贼惧。乱贼盖陷溺之深者,而犹惧焉,则人性固不相远也。”其说本于吕成公《讲义》。

    书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书齐崔氏出奔卫,此崔杼弑其君之始也。比事观之,履霜坚冰之戒明矣。圣人绝恶于未萌,必谨其微。

    薛士龙《春秋旨要序》谓:先王之制,诸侯无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于周之太史。隐之时,始更《鲁历》而为《鲁史》。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费誓》、《秦誓》列于《周书》,《甘棠》、《韩奕》编之《南》、《雅》,乌在诸侯之有史也。晋乘始于殇叔,秦史作于文公。王室之微,诸侯之力政焉尔。止斋《后传》因之。朱文公以为:诸侯若无史,外史何所稽考而为史?古人生子,则闾史书之。闾尚有史,况一国乎!愚谓:《酒诰》曰“矧太史友、内史友”,则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历家推验精者,不过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鲁历》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卫朴得三十五,独庄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汉日食五十三,后汉七十二,唐九十三。《历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馀一交会。然《春秋》隐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虽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是频交而食也。汉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频食。

    西畴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无秋冬,定十四年无冬,桓十七年书夏五而阙其月,庄二十二年书夏五月而阙其事,僖二十八年书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书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书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孙忌与凡日食而不系朔与日者,皆阙也。

    《孟子题辞》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闻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义》云:“此《春秋纬》文。”愚谓:纬书起哀、平间,董生时未有之,盖为纬书者述此语耳。

    公矢鱼于棠,朱文公曰:“据《传》曰‘则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汉武亲射蛟江中之类。按《淮南?时则训》‘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则《左氏》陈鱼之说非矣。”

    《春秋》,正月书王者九十二,二月书王者二十有三,三月书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无事,皆书王。何休谓: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后。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为妄。

    纪侯大去其国,陈齐之谓:圣人盖生名之。大,名也。若汉栾大是也。愚按:以“大”为纪侯之名,本刘质夫说。

    鲁哀公问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此《韩非》书所载也。以《鲁论》“焉用杀”之言观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圣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传》取之,未详其意。

    沙随《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隶古《春秋》作有蟘。《尔雅》:食叶蟘,音特。”《尔雅》:蜚,蠦蜰。郭璞注:蜰,即负盘臭虫。刘歆曰“负蠜”,误矣。江休复《杂志》:唐彦猷有旧本《山海经》,说“蜚处渊则涸,行木则枯”,疑《春秋》所书即此物。若是“负蠜”,不当云有,谓之多可也。

    郎顗谓:鲁僖遭旱,修政自敕,时雨自降。然《春秋》于僖公初书雨,已而书雩,已而书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谨也。《春秋》或名以劝善,或名以惩恶,衮钺一时,薰莸千载。东汉豪杰耻不得豫党锢,慕其流芳也。我朝镌工之微,不肯附名党碑,惧其播恶也。名教立而荣辱公,其转移风俗之机乎!

    公如京师,非礼也。晋、楚可以言如,京师不可以言如,于是朝觐之礼废矣。

    仲子之赗,宰书其名;成风之赗,王不书天。正三纲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贵”之说,谓之知《春秋》之义可乎?汉章帝不以尊号加于贾贵人,晋明帝不以尊号加于荀豫章君,犹近古也。

    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刘原父以为自相命,非正也。止斋亦以为相推长也。于是齐僖称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责卫宣。愚谓:齐、卫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齐、魏会于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坚,其来渐矣。

    书郊九,皆卜不吉。失时、牛灾,则书之。书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书。

    三书蒐于昭公之时,兵权在大夫。再书蒐于定公之时,兵权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于春夏书元年。《正义》谓: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于古也。《通鉴》汉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汉尚未亡,即以为魏黄初元年,朱文公谓:夺汉太速,与魏太遽,非《春秋》存陈之意。

    《春秋》三书“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史记?天官书》刘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见。”则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禳之。晏子曰:“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则孛之为变,甚于彗矣。齐有彗星,见于《传》而《经》不书。

    星孛东方,在于越入吴之后;彗见西方,在卫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齐桓之将兴也,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晋文之将兴也,沙鹿崩。自是诸侯无王矣。晋三大夫之命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无君矣。人事之感,天地为之变动,故董子曰:“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晋自武、献以来,以诈力强其国,故《传》曰:“晋人虎狼也。”“晋人无信。”“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春秋》书“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晋士匄帅师侵齐,至榖,闻齐侯卒乃还。”此《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君子与之,义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剥》之上九,一阳尚存。《春秋》之作,见人心之犹可正也。

    列国之变,极于吴、越。通吴以疲楚者,晋也。通越以挠吴者,楚也。《春秋》于是终焉。唐以南诏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诏。本朝以女真灭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将亡也,吾国又不监宣和,而用夹攻之策。不知《春秋》之义也。

    邢有狄难,已迁于夷仪,三国之师城邢。俾反其国都,故列三国称师,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蛮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缘陵使迁,故书诸侯而不列序。狄入卫,逾年,齐侯方城楚丘以处文公,故但书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书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随程氏云。

    齐桓之霸,自盟于幽,至会于淮,凡十有二会,而孔子称九合诸侯。刘氏《意林》曰:“始于幽,终于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车而已。庄十六年,九国盟于幽。二十七年,五国又盟于幽。僖元年,六国会于柽。二年,四国盟于贯。五年,八国会王世子于首止。七年,五国盟于宁母。八年,王人与七国会于洮。九年,宰周公与七国会于葵丘。十三年,七国会于咸。凡九合诸侯也。牡丘之盟,阳榖之会,淮之会,盖有兵车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会盟凡二十有一,独称九合,举衣裳之会尔。”《谷梁传》衣裳之会十有一,《论语疏》谓:不取北杏及阳榖为九。《史记》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其说不同。朱文公谓:九,《春秋传》作“纠”,展喜犒师之词云尔。李氏韶《世纪》云:“桓公会不迩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会畿内,盟子虎矣。桓公宁不得郑,不纳子华,惧其奖臣抑君;文公则为元咺执卫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谲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无传而著。”又曰:“《易》无达吉,《诗》无达诂,《春秋》无达例。”陆农师称之。又曰:“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攻媿谓: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决狱》,其书今不传,《太平御览》载二事。其一引《春秋》许止进药,其一引夫人归于齐。《通典》载一事,引《春秋》之义,父为子隐。应劭谓:仲舒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仅见三事而已。御史中丞众议薛况之罪,孔季彦断梁人之狱,皆以《春秋》合于《经》谊。终军之诘徐偃,则论正而心刻矣。吕步舒使治淮南狱,穷验其事,盖仲舒弟子不知其师书者也。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是以《春秋》为司空城旦书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谨严,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汉儒之失。《盐铁论》文学曰:“吕步舒弄口而见戮。”

    刘原父深于《春秋》,然议郭后祔庙,引《春秋》“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当许其号而不许其礼。张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恶,所不忍道,而二《传》有非嫡之辞。敞议非是。”然则稽经议礼,难矣哉!

    桓以许田赂郑,宣以济西田赂齐,身为不义而以赂免。取宋郜鼎,纳莒仆宝玉,人欲横流,天理灭矣。末流之敝,货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窃宝弓而盗臣肆行矣。受女乐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来,知利而不知义矣。《孟子》是以有“不夺不餍”之戒。

    公如京师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其简如是,而朝聘于大国,史不绝书。尊卑之分不明,强弱之力是视。记《礼》者以鲁为有道之国,道焉在哉?

    卫人立晋,不称公子者,宣公淫乱,此狄入卫之兆也。居中国,去人伦,变华而狄,以灭其国。东徙渡河,终不复还旧封。《诗》以《鹑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于晋始立名之。

    书狄入卫,书楚子入陈,不忍诸夏见灭于夷狄,故称“入”焉。书吴入郢,楚昭出奔,犹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犹有臣也,故不言楚。书于越入吴,国无人焉,如升虚邑,故言吴。

    礼乐自天子出,而献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税亩焉,故皆书曰“初”。《史记?表》于秦书“初立西畤”、“初租禾”、“初为赋”,取法乎《春秋》。

    陈同甫《春秋属辞》:公会戎于潜,公及戎盟于唐,曰:“圣人不与戎狄共中国,故中国不与戎狄共礼文。”齐侯使其弟年来聘,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曰:“诸侯以国事为家事,圣人以国事为王事。”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曰:“不能大复国于诸侯,则力不足以君国;不能公复国于诸侯,则义不足以有国。”公如齐纳币,大夫宗妇觌用币,曰:“父子之大义,不以夫妇而遂废;夫妇之常礼,不以强弱而有加。”郑伯逃归不盟,郑伯乞盟,曰:“去就不裁于大义,则举动无异于匹夫。”宋公会于盂,战于泓,曰:“与夷狄共中国者,必不能与夷狄争中国。”盟于翟泉,晋人、秦人围郑,曰:“锐于合诸侯者,必有时而惰;工于假大义者,必有时而拙。”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卫人侵狄,卫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见小国之无策;要夷狄之好,以见中国之无霸。”遂城虎牢,戍郑虎牢,曰:“公其险于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敌之策;归其险于一国,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于诸侯不自嫌,则列国之于王室何以辨?”其发明《经》旨,简而当。

    《晋语》司马侯曰:“羊舌肸习于《春秋》。”《楚语》申叔时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谓《乘》、《梼杌》也。鲁之《春秋》,韩起所见,《公羊传》所云:“不修《春秋》也。”

    康节邵子学于李挺之,先视以陆淳《春秋》,欲以表仪《五经》。既可语《五经》大旨,则授《易》终焉。此学自《春秋》而始也。横渠张子谓:非理明义精,殆未可学。朱子谓:《春秋》乃学者最后事。此学至《春秋》而终也。

    孙明复《春秋总论》曰:“《周礼》九命作伯,得专征诸侯。孟子所谓五霸者伯也。”李泰伯常语司马公《迂书》,皆用此说。《通鉴》谓王霸无异道,先儒非之。愚按:五伯,见《左传》成二年,杜氏注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以霸为伯可也,而非孟子则过矣。邵子于五霸,取秦穆、晋文、齐桓、楚庄。

    锡桓公命,葬成风,王不书天。桓四年、七年,去秋冬二时,此天法也。不书即位,名天子之宰,贬诸侯,讨大夫,此王法也。孟子谓天子之事,邵子谓尽性之书,胡文定谓传心之要典也。

    明天理,正人伦,莫深切于《春秋》。三忠臣书及,而为义者劝焉;三叛人书名,而不义者惧焉。书克段、许止而孝悌行矣,书仲子、成风而纲常立矣,书郜鼎、卫宝而义利辨矣,书遇于清、会于稷而乱贼之党沮矣。

    宣之于仲遂,定之于意如,以私劳忘大谊,不若叔孙昭子远矣。晋文公以定襄王而请隧,王弗许曰:“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又曰:“余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真文忠《文章正宗》以此篇为首,其有感于宝庆之臣乎?懔懔焉《春秋》之法也。

    “晋阳以叛”书,圣笔严矣,《公羊氏》乃谓逐君侧之恶,《谷梁》亦云:“以地正国。”汉之乱贼,晋之强臣,唐之悍将,假此名以称乱,甚于《诗》、《礼》发冢者也。

    平王之迁,戎为之也;襄王之出,狄为之也。《春秋》之笔,戎为先,狄次之。其末也,淮夷列诸侯之会,天下之变极矣。

    《春秋》以道名分,其特书皆三纲之大者:曰成宋乱,以宋督弗讨,而货赂是取也;曰宋灾故,以蔡般弗讨,而细故是恤也;曰用致夫人,以嫡妾无辨,而宗庙之礼乱也;曰大夫盟,以君弱臣强,而福威之柄移也。吁,其严乎!

    沈既济书中宗曰:“帝在房陵。”孙之翰、范淳夫用其例,《春秋》“公在乾侯”之比也。沙随程氏谓:三子不以敬王之例书居,而引诸侯之在他国者,其考《春秋》而未熟者欤。朱文公诗,以为范太史受说伊川,然既济之议,乃其始也。

    大雩,大阅,大蒐,肆大眚,凡以“大”言者,天子之礼也。书鲁之僭,《月令》曰:“大雩帝。”天子雩上帝,诸侯雩山川。《经》书“大雩”二十有一,非礼也。贾逵云:“言大,别山川之雩。”诸侯雩上帝,于是季氏旅泰山矣。

    湨梁之盟,大夫无君;申之会,诸侯皆狄。春秋之大变也。有鸡泽之盟,而后有湨梁之盟;有宋之盟,而后有申之会。君臣、夷夏之分,谨其微而已。

    诸侯之主盟,自齐桓始也。北杏、鄄之会,鲁不至,及幽之盟而始会焉,则鲁不亟于从霸也。夷狄之主盟,自楚灵始也。申之会,鲁不至,及薳启强之召,而后如楚焉,则鲁不亟于从狄也。故曰:“鲁一变,至于道。”

    幽王之尹氏,不能世吉甫之贤,而秉国不平,西周所以夷于列国也。景王之尹氏,又世太师之恶,而私立子朝,东周所以降于战国也。

    鲁,秉礼之国也,大夫不止僭诸侯而旅泰山,以《雍》彻僭天子矣。陪臣不止僭大夫而窃宝弓,祀先公,僭诸侯矣。

    左氏传

    三《传》皆有得于《经》而有失焉。《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郑康成之言也。《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范武子之言也。《左氏》之义有三长,二《传》之义有五短,刘知几之言也。《左氏》拘于赴告,《公羊》牵于谶纬,《谷梁》窘于日月,刘原父之言也。《左氏》失之浅,《公羊》失之险,《谷梁》失之迂,崔伯直之言也。《左氏》之失专而纵,《公羊》之失杂而拘,《谷梁》不纵不拘而失之随,晁以道之言也。事莫备于《左氏》,例莫明于《公羊》,义莫精于《谷梁》;或失之诬,或失之乱,或失之凿,胡文定之言也。《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公羊》、《谷梁》传义不传事,是以详于《经》而义未必当,叶少蕴之言也。《左氏》史学,事详而理差;《公》、《谷》经学,理精而事误,朱文公之言也。学者取其长,舍其短,庶乎得圣人之心矣!啖赵以后,凭私臆决,甚而阁束三《传》,是犹入室而不由户也。

    吕成公谓:《左氏》有三病:周、郑交质,不明君臣之义,一也;以人事傅会灾祥,二也;记管、晏之事则善,说圣人之事则陋,三也。王介甫疑《左氏》为六国时人者十一事。介甫《左氏解》一卷。其序谓:为《春秋》学馀二十年。[《馆阁书目》以为依托。]

    汉武帝好《公羊》,宣帝善《谷梁》,皆立学官。《左氏》尝立而复废。贾逵以为明刘氏之为尧后,始得立。不以学之是非,而以时之好恶,末哉!汉儒之言《经》也。

    “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其田氏篡齐之后之言乎?“公侯子孙,必复其始”,其三卿分晋之后之言乎?“其处者为刘氏”,其汉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乎?皆非《左氏》之旧也。新都之篡,以沙麓崩为祥;释氏之炽,以恒星不见为证。盖有作俑者矣。

    《正义》云:“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上《左氏》,始得立学,遂行于世。至章帝时,贾逵上《春秋大义》四十条。”愚尝考和帝元兴止一年,安得有十一年?一误也。郑兴子众终于章帝建初八年,不及和帝时,二误也。章帝之子为和帝,先后失序,三误也。《释文序录》亦云“元兴十一年”,皆非也。

    “优而柔之,使自求之”,《大戴礼》孔子之言也。东方曼倩、杜元凯皆用之。

    老泉《谥论》云:“妇人有谥,自周景王穆后始。”愚按:鲁惠公声子,已有谥,在春秋之初。

    众仲对羽数,服、杜之说不同。服虔云:“天子八八,至士二八。”则每佾八人。杜预云:“天子六十四人,至士四人。”则人数如其佾数。宋太常傅隆以杜注为非,谓: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必以八人为列。降杀以两,减其二列尔。预以为一列又减二人,至士止馀四人,岂复成乐?刘原父谓:士无舞,特牲、少牢皆士礼,无用乐舞之仪。

    石碏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公羊传》公子翬曰:“吾为子口隐矣。”《荀子》周公曰:“成王之为叔父。”《穆天子传》亦云:“穆满。”皆生而称谥,纪事之失也。

    富辰言:周公封建亲戚,凡二十六国。成皔言:武王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史记》云:“文、武、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五。”与此同。《荀子》谓: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汉表》谓:周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馀。后汉章和元年诏,谓:周之爵封千有八百,姬姓居半。当以成皔之言为正。皇甫谧亦云:“武王伐纣之年,夏四月乙卯,祀于周庙,将率之士皆封,诸侯国四百人,兄弟之国十五人,同姓之国四十人。”

    宋人请猛获于卫,卫人欲勿与,石祁子曰:“天下之恶一也。”名臣之言,可训万世。盖祁子之学识,见于不沐浴佩玉之时。卫多君子,渊原有自来矣。

    原繁曰:“臣无二心,天之制也。”此天下名言,万世为臣之大法。《西山读书记》取之,《博议》贬繁,恐未为笃论。

    郑伯谓烛之武曰:“若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观《魏受禅碑》、《唐六臣传》,利菑而乐亡者有矣。

    君之于民亦曰忠,季梁云:“上思利民,忠也。”子之于亲亦曰慈,《内则》云:“慈以旨甘。”圣贤言忠,不颛于事君,为人谋必忠,于朋友必忠告,事亲必忠养。以善教人,以利及民,无适非忠也。

    《素问》: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馀于终,而天度毕矣。注:谓立首气于初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馀闰于相望之后。此可以发明《左氏》正时之义。

    《通鉴外纪目录》云:“杜预《长历》,既违五岁再闰,又非归馀于终。但据《春秋》经传,考日辰朔晦。前后甲子不合,则置一闰,非历也。”《春秋分记》云:“《长历》于隐元年正月朔则辛巳,二年则乙亥。诸历之正皆建子,而预之正独建丑焉。日有不在其月,则改易闰馀,强以求合。故闰月相距,近则十馀月,远或七十馀月。”刘羲叟起汉元以来为《长历》,《通鉴目录》用之。

    王贰于虢,王叛王孙苏。曰“贰”,曰“叛”,于君臣之义失矣,不可以训。《通鉴》书燕叛齐,而《大事记》非之;书蜀汉寇魏,而《纲目》非之;书晋寇梁,而《读史管见》非之。况天子之于臣乎!

    晋假道于虞,曰:“冀为不道,入自颠軨,伐鄍三门。”杜氏以冀亭为冀国。尝考之《东汉?西羌传》渭首有冀戎,《史记》云:“秦武公伐而县之。”汉天水郡之冀县也。入颠軨者,盖冀戎。前此虢公败犬戎于渭汭,盖亦渭首之戎。但秦之县冀,在晋假道于虞之前,盖其馀种也。晋自有冀邑。冀缺为卿,复与之冀。

    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生”之一字,与《乐记》“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孟子》“乐则生矣”之“生”同。温公省试《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论》,以“生”为“活”,其说以为民受天地之中,则能活也。朱文公谓此说好。

    楚箴曰:“民生在勤。”生,如“生于忧患”之“生”,盖心生生不穷。勤则生矣,生则乌可已也;怠焉则放,放则死矣。故公父文伯之母曰:“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

    古者以德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酆舒,晋之知伯,齐之盆成括,以才称者,古所谓不才子也。

    禹,鲧之子也。史克于鲧曰:“世济其凶。”而于禹曰:“世济其美。”论其世,则鲧非美也。于此见立言之难。

    贵而能贫,张文节、司马公有焉。能贱而有耻,刘道原、陈无己有焉。

    楚有夏州,以夏变夷。卫有戎州,以夷变夏。

    《管子?大匡篇》管仲曰:“君会其君臣父子,则可以加政矣。”公曰:“会之道奈何?”曰:“诸侯无专立妾以为妻,毋专杀大臣,无国劳,毋专予禄士庶人,毋专弃妻,毋曲隄,毋贮粟,无禁材。行此卒岁,则始可以罚矣。君乃布之于诸侯,诸侯许诺,受而行之。”《孟子》所谓“五禁”,略见于此。吕成公曰:“如内政之类,桓公于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隐而不书,使后世不知桓公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说苑》:晋文公合诸侯而盟曰:“无以美妾疑妻,无以声乐妨政,无以奸情害公,无以货利示下。”亦五禁之意,传记不载。

    赵衰以壶餐从径,馁而弗食,故使处原。《韩非子》曰:“晋文公出亡,箕郑挈壶餐而从。迷而失道,与公相失,饿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国,曰:‘轻忍饥馁之患,而必全壶餐,是将不以原叛。’乃举以为原令。”此即赵衰事也。

    杜预解《传》云:“诸侯谅闇,国事皆用吉礼。”议太子服云:“高宗无服丧之文,唯称不言而已。”饰经舞礼,不可以训。

    伯宗伐潞,曰:“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乐毅伐齐曰:“待彼悔前之非,改过恤下而抚其民,则难虑也。”羊祜伐吴曰:“若更立令主,虽有百万之众,长江未可窥也。”此皆兵家权谋,惟恐人之迁善,岂所谓以善养人者哉!

    西陆朝觌,其说有三:服氏谓春分奎晨见东方,杜氏谓三月奎朝见,郑氏谓四月昴朝见。《尔雅》:西陆,昴也。刘炫云:“郑为近之。”《诗》三星在天,其说有二:毛氏以为参,十月始见;郑氏以为心,三月见东方。朱文公从郑说。

    季氏有嘉树,韩宣子誉之。服虔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孟子注》引范宣子豫焉。范字误。

    宋伯姬,先儒谓妇人之伯夷。《左氏》谓女而不妇,非也。陆淳又以为非可继可传之道。胡文定讥之,谓以此卜其贪生惜死,不知命矣。愚谓:淳党叔文而不羞,由其不知命也。

    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鉏谥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谥也。魏明帝,有司奏帝制作兴治,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谥也。

    蔡墨曰:“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后汉有侍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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