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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小说网 www.izxs.net,最快更新中国政治思想史最新章节!

    近来讲中国思想的人,往往把明、清间一班大儒,如顾亭林、黄梨洲、王船山等,算入清儒之列。其实这一班人,以学术思想论,决然该算入宋、明时代的一个段落中。虽然他们也懂得考据,然而考据毕竟和人的思想无关;况且他们的考据,也多带主观的色彩,算不得纯正的考据。宋、明的学风衰息,而另开出一种清代的学风,一定要到乾、嘉时代的考据,然后可以入数。而这时代的人,却是比较的缺乏思想的。不但说不到政治上的根本问题,对于政治,也比较的不感兴趣,所以我说,清代是政治思想消沉的时期。

    但是乾隆中叶以后,朝政不肃,吏治败坏,表面看似富强,实则民穷财尽,岌岌不可终日的情形,已经完全暴露。深识远见之士,每多引为深忧。到嘉庆之世,教匪起于西北,艇盗扰于东南,五口通商之役,霹雳一声,《南京条约》,竟是城下之盟,更其不必说了。所以到此时代,而政治思想,遂逐渐发皇。

    这时代的政治思想,我们可以举一个最大的思想家做代表,那便是龚自珍。他的思想,最重要之点有二:(1)他知道经济上的不平等,即人们的互相剥削————经济上的剥削,是致乱的根源。他卓绝的思想,见之于其大著《平均篇》。本来以民穷财尽为致乱的根源,历代的政治家多有此思想。但是龚氏有与他人截然不同的一点。他人所谓贫,只是物质上的不足,而龚氏却看穿其为心理上的不平。历代承平数世之后,经济上总要蹙然感觉其不足。在他人,总以为这是政治不良,或者风俗日趋于奢侈所致,在龚氏,则看穿了这是社会安定日久、兼并进行日亟所致。所以在他人看了,这只是一个政治上、道德上的问题,在龚氏看了,则成为社会问题。此种卓识,真是无人能及。至于社会问题,应该用政治之力来解决,至少政治应该加以干涉,这是中国人通有的思想,龚氏自然也在所不免的。(2)他总觉得当时的政治,太无生气;就是嫌政府的力量,不足以应付时局。这种思想,也是当时政治家所通有的,但龚氏言之,特别深切著明,其所作的《著议》,几乎全是表见此等思想。将经济上的不平等,看作政治上的根本问题,这种思想,从前的人是少有的。至于嫌政府的软弱无力,不足以应付时局,则是从前的人极普通的思想。康有为屡次上书,请求清德宗变法;他所以锲而不舍,是因为他认为“专制君主,有雷霆万钧之力”。但是专制君主,究竟有没有这个力量呢?这就是开明专制能否成功的根本原因了。关于这一个问题,我的意见是如此的:

    中国的政治,是一个能静而不能动的政治。————就是只能维持现状,而不能够更求进步。其所以然,是由于:(A)治者阶级的利益,在于多发财,少做事;(B)才智之士,多升入治者阶级中,或则与之相依附;其少数则伏匿不出,退出于政治之外,所以没有做事的人。君主所处的地位,是迫使他的利益和国家一致的,但亦只能做到监督治者阶级,使其虐民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这些话,从前已经屡次说过了。因此之故,中国政治,乃成为治官之官日多,治民之官日少;做官的人,并不求其有什么本领;试看学校科举,所养所取之士,都是学非所用可知。因此,中国的官吏,都只能奉行故事;要他积极办事,兴利除弊,是办不到的。要救此项弊窦,非将政治机构大加改革不可。用旧话说起来,就是将官制和选举两件事,加以根本改革。若其不然,则无论有怎样英明的君主,励精图治,其所得的效果,总是很小的。因为你在朝廷上,无论议论得如何精详;对于奉行的官吏,无论催促得如何紧密;一出国门,就没有这回事了————或者有名无实,或者竟不奉行。所以中国君主的力量,在实际上是很小的。即他所能整顿的范围,极其有限。所以希望专制君主,以雷霆万钧之力来改革,根本上是错误的。因为他并无此力,开明专制的路,所以始终走不通,其大原因————也可说是其真原因,实在于此。

    此等道理,在今日说起来,极易明白,但在当日,是无人能明白的————这是时代使然,并怪不得他们————所以所希望的,尽是些镜花水月。我们试举两事为证:当清末,主张改革的人,大多数赞成(1)废科举,或改革科举;(2)裁胥吏,代之以士人。只此两端,便见到他们对于政治败坏的根源,并没有正确的认识。从前的科举,只是士人进身的一条路。大多数应科举的人,都是希望做官的。你取之以言,他便以此为专业,而从事学习。所以不论你用什么东西————诗赋、经义、策论————取士,总有人会做的。而且总有做得很好的人。大多数人,也总还做得能够合格。至于说到实际应用,无论会做哪一种文字的人,都是一样的无用————诗赋八股,固然无用,就策论也是一样————所以从前的人,如苏轼,对于王安石的改革学校贡举,他简直以为是不相干的事。至于胥吏,从来论治的人,几于无不加以攻击。我却要替胥吏呼冤。攻击胥吏的人,无非以为(1)他们的办事,只会照例,只求无过;所以件件事在法律上无可指摘,而皆不切于实际;而万事遂堕坏于冥漠之中。(2)而且他们还要作弊。殊不知切于事实与否,乃法律本身的问题,非奉行法律的人的问题,天下事至于人不能以善意自动为善,而要靠法律去督责,自然是只求形式。既然只求形式,自不能切合于实际,就使定法时力顾实际,而实际的情形,是到处不同的,法律势不能为一事立一条,其势只能总括的说一个大概,于是更欲求其切于实际而不可得。然而既有法律,是不能不奉行的。倘使对于件件事情,都要求其泛应曲当,势非释法而不用不可。释法而不用,天下就要大乱了。为什么呢?我们对于某事,所以知其可为,对于某事,所以知其不可为,既已知之,就可以放胆去做,而不至陷于刑辟,就是因为法律全国统一,而且比较的有永久性,不朝更夕改之故。倘使在这地方合法的,换一处地方,就变为不合法;在这一个官手里,许为合法的,换了一个官,就可指为不合法;那就真无所措手足了。然则法律怎好不保持统一呢?保持法律统一者谁乎?那胥吏确有大力。从前有个老官僚,曾对我说:“官不是人做的,是衙门做的。”他这话的意思,是说:一个官,该按照法律办的事情多著呢,哪里懂得这许多?————姑无论从前的官,并没有专门的智识技能,就算做官的人都受过相当的教育,然而一个官所管的事情,总是很多的,件件事都该有缜密的手续,一个人哪里能懂得许多?所以做官的人,总只懂得一个大概;至于件件事情,都按照法律手续,缜密的去办,总是另有人负其责的。这是中外之所同。在中国从前,负其责者谁呢?那就是幕友和胥吏。幕友,大概是师徒相传的。师徒之间,自成一系统。胥吏则大致是世袭的。他们对于所办的事情,都经过一定期间的学习和长时间的练习。所以办起事来,循规蹈矩,丝毫不得差错。一切例行公事,有他们,就都办理得妥妥帖帖了。————无他们,却是决不妥帖的。须知天下事,非例行的,固然要紧,例行的实在更要紧。凡例行的事,大概是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万不能一日停顿。然则中国从前的胥吏幕友,实在是良好的公务员。他们固然只会办例行公事,然而非例行公事,本非公务员之职。他们有时诚然也要作弊,然而没有良好的监督制度,世界上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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