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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皇家学会的人们,对倍根有完全的信用。考雷(Cowley)上皇家学会的赞歌,可以名为赞扬倍根的赞歌,亦可以说是人类的精神,由权威的束制解放的圣歌。

    我们很高兴的写这一篇崇今派荣誉的战史,我们很感谢崇今派暗示给我们的乐天努力的历史观人生观,我们不要学着唱那怀古派“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诗歌,应该朗诵着耶马孙的名言:“你若爱千古,你当爱现在,昨日不能唤回,明日还不确实,你能确有把握的,就是今日,今日一天,当明日两天”,为今人奋力,为来者前驱。

    史学与哲学[6]

    今日所要和诸位商榷的,是史学及史学与哲学的关系,主体是讲史学。

    凡一种学问,必于实际有用处,文学、史学都是如此。但是,用处是多方面的。得到了一种智识,以此智识为根据去解决一种问题是用处;以所有的学识成一著作与学术界相商榷,以期得到一个是处,也是用处。但是最要紧的用处,是用他来助我们人生的修养,都有极大的关系。人们要过优美的高尚的生活,必须要有内心的修养。史学、哲学、文学都于人生有密切的关系,并且都有他们的好处。从不同的研究,可以得到同的结果,与我们以不同的修养。哲学、文学在我国从前已甚发达,史则中国虽有史书甚多,而史学却不发达。

    这不但中国为然,外国也是如此。因为史学正在幼稚时代,进步甚慢。但他于人生有极大影响,我们不但要研究他,且当替他宣传,引起人们研究的兴味,以促史学的进步。

    (一) 历史一辞的意义

    《说文解字》说,史是记事的人(即是书记官),“史”字从中从又,“中”是中正的意思。文字学家说,“又”字是象形字,“中”字不是中正的中,乃是“册”的象形字。“史”字有书役的义,即指掌记事者而言。日本训“史”字有日文,以之为归化的人而专从事于文笔的事者的姓。此“史”字遂辗转而有记录的意思。英语称历史为History,法语为Histore,意语为Storia,皆由希腊语及拉丁语从Historiai而起,本意为“问而知之”;把“问而知之”的结果写出来,即为纪录,即是History。德语称历史为Geschichte,荷兰语为Gesohiedenis,原皆指发生的事件或偶然的事变而言。各国文字的本义都不相同,今日使用的意义也复各异,所以发生了混乱错杂的见解了。

    我们日常泛言历史,其涵义约有三种:① 譬如说吾汉族有世无与比的历史,这并不指记录而说,乃指民族的经历或发展的过程,所以四千年的历史一语,可以说是文化进化的代名字;② 又如说吾国无一可观的历史,其意乃指见识高远、文笔优美的历史书籍而言;③ 又如问一友人,以君所专考的科目是什么?答云历史。此“历史”二字,乃指一种科学的学问而言。中国并不没有普通的记录,而专考历史,以历史为一门科学的,却是没有。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就是成为一种科学的历史究是什么?

    (二) 历史的定义

    关于史的定义,史家不一其辞。因为各人目光不同,定义也因此各异;而现在史学又不十分发达,所以完全妥当的定义,竟是没有。今且举出几个定义中,我们或者能得到一个史学的概念。

    Felint的史的定义————

    弗氏谓历史学即是历史哲学。他说:“历史哲学,不是一个从历史事实分出来的东西,乃是一个包蕴在历史事实里边的东西。一个人愈能深喻历史事实的意义,他愈能深喻历史哲学;而于历史哲学,也愈能深喻于其神智。因为历史哲学,只是些历史事实的真实性质与根本关系的意义,合理的解释、知识罢了。”这里他所说的历史哲学,史学也包括在内。

    Lamprecht 的史的定义————

    郎氏在他的《什么是历史》一书中说:“史事本体无他,即是应用心理学。历史乃是社会心理学的科学。”

    Vanloon氏的史的概念————

    万龙氏作有《人类史》一书。他的序文中有几句警语:“最善的点,乃在环绕吾们的光荣的过去的大观,当吾们返于吾们日常的事业的时候,与吾们以新鲜的勇气,以临将来的问题。”

    又说:“历史是经验的伟大楼阁,这是时间在过去世代的无终界域中建造的。达到这个古代建筑物的屋顶,并且得到那全部光景的利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青年的足是健强的,这事才能做到。此外,绝无人能登临。”

    内田银藏博士的史学的要义————

    内田银藏博士是日本的史学者。他说:史学有三要义:

    1. 随着时间的经过,人事进化不已。研究历史,当就其经过的行程而为考察。社会一天一天不断的发达进化,人事也一天一天不断的推移进行。就其发达进化的状态,就是就其不静止而移动的过程,以遂行考察,乃是今日史学的第一要义。

    2. 当就实际所起的情形,一一搜察其证据。考察历史,须不驰空想,不逞臆测,应就现实发生的事例,依严密的调查考察,证据的手段,以究明人事的发展进化。这是历史的研究的特色。

    3. 不把人事认作零零碎碎的东西去考察他,应该认作为有因果的、连锁的东西去考察他。现在的历史的研究,不能单以考察片段的事实为能事。须把人事看做整个的来研究,就其互相连锁的地方去考察他,以期能够明白事实与事实间相互的影响和感应————即是因果。但零碎的事实,也很要紧的。没有零碎,便没有整个。所以当就一个一个的零碎为基础,而后当做一个整个的而观察他的因果的关系。不过此一个一个事实,必须考查精确。假使是假的,差误的,那么由此而生的整个,也靠不住了。但太致力于烦琐的末节,而遗其大端,那也是不足取的。

    梁任公氏的史的定义

    最近梁任公氏著有《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在那本书里所下的史的定义是:“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的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资鉴的是史。”以上所举的,不过是供吾人参考的资料。我甚希望诸位参考诸家的说,自己为史学下一个比较的完全确切的定义。

    (三) 史学与哲学及文学的关系

    讲到史学与哲学、文学的关系,最好把倍根的分类先来参考一下。关于人生的学问,本不能严格的分开,使他们老死不相往来的,因为人生是整个的。但现在为分工起见,所以不得不分成多种专门的学,以求深造。但学问虽贵乎专,却尤贵乎通。科学过重分类,便有隔阂难通之弊。所以虽然专门研究,同时相互的关系也应知道。专而不通,也非常危险,尤以关于人生的学问为然。史学和哲学、文学的来源是相同的,都导源于古代的神话和传说。虽然我们分工之后,同源而分流,但也一样可以帮助我们为人生的修养,所以也可以说是殊途而同归的。

    倍根的分类,见于他所著的Advancement of Learning(1605)及以拉丁文著的The Dignity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1623)。这二书都是讲当时的思想的发展的。在此二种中,他把学问分为三大类:① 历史;② 诗;③ 哲学。这是按照心的能力而分的。因为心的能力也有三:① 记忆;② 想象;③ 理性。记忆所产生的是史,想象所产生的是诗,理性所产生的是哲学。这个分类,在今日看来是不完全的,因为他只是指他那时代的学问状况而说的,但我们正好藉用他的分类,说明史学、文学、哲学三者的关系的密切。

    他把历史分为自然史、人事史,而人事史又分为宗教史、文学史等。

    哲学也分为三类:① 关于神明的;② 关于自然的;③ 关于人的。哲学二字的意义,也与现在不同。他所说的哲学,是穷理的意思;此外又有第一根源的哲学,包括三部的本源的普遍的学问。

    诗也不是专指诗歌而言,凡想象、假作而叙事的文学都是,不必定为韵文。

    诗与史的关系是很密切的。要考察希腊古代的历史,必须读荷马的《史诗》,因他的诗中包蕴很多的史料。孟子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是史,他说诗亡而后春秋作,也可见史与诗间大有关系。即如《诗经》一书,虽是古诗,却也有许多许多的史料在内。要研究中国古代诗,不能不把此书当作重要的参考书。郎氏(Lamprecht)谓:“史有二方面:① 取自然主义的形式的————谱级;② 取理想主义的形式的————英雄诗。谱系进而成为编年史,英雄诗进而成为传记。”这都可证明诗与史的关系密切了。

    哲学与史的关系的密切,也很容易证明。譬如老子是哲学家,但他也是个史学家,因为他是周的史官。班《志》说:道家出于史官。可见哲学与史学也是相通的。

    倍根之后,孔德、斯宾塞、冯德诸家,各有另立的分类。不过倍根的分类,与我们以特别有关系的材料,所以藉来作史学、哲学、文学的关系的证明。

    (四) 历史与历史学的关系

    以历史为中心,史学可分二部:记述历史;历史理论。记述的历史的目的,是欲确定各个零碎的历史事实,而以活现的手段描写出来,这是艺术的工作。历史理论的目的,是在把已经考察确定的零碎事实合而观之,以研究其间的因果关系的,这乃是科学的工作。

    此外,又有历史哲学一项,但从系统上讲起来,宜放置哲学分类之下。

    (五) 哲学与史学的接触点

    哲学与历史相接触点有三,即是:哲学史、哲理的历史及历史哲学。

    哲学史是以哲学为研究的对象,用历史的方法去考察他,其性质宜列入哲学系统中。哲理的历史,是用哲理的眼光去写历史,是属于史的性质的,但太嫌空虚。历史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哲学是于科学所不能之处,去考察宇宙一切现象的根本原理的。历史事实是宇宙现象的一部分,所以亦是史学所研究的对象的一部分。

    (六) 哲学与史学的关系

    哲学仿佛是各种科学的宗邦,各种科学是逐渐由哲学分出来的独立国。哲学的领地,虽然一天一天的狭小,而宗邦的权威仍在哲学。

    科学之所穷,即哲学之所始。两者的性质上区别虽经确立,不容相混了,然而两者的界限,却并未如长江大河为之截然分界。二者之间有一中区,譬如历史与哲学虽各有领域,而历史哲学便处于二者之间,不能说完全属诸史学,也不能完全属诸哲学。

    立在史学上以考察其与哲学的关系,约有四端:

    1. 哲学亦为史学所研究的一种对象。史学底对象,系人生与为人生的产物的文化。文化是多方面的,哲学亦其一部分。所以哲学亦为史学家所认为当研究的一种对象。

    2. 历史观。史学家的历史观,每渊源于哲学。社会现象,史学家可以拿自己的历史观来考察之,解释之。譬如现在的女权运动和打破大家庭的运动,是从什么地方来的,都可以一种历史观观察之。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历史观的一种。他以为社会上、历史上种种现象之所以发生,其原动力皆在于经济,所以以经济为主点,可以解释此种现象。此外,圣西门有智识的史观,以为智识可以决定宗教,宗教可以决定政治。此外,还有宗教的史观、算术的史观等等。或谓史学家不应有历史观,应当虚怀若谷的去研究,不可有偏见或成见,以历史附会己说,才可算是好史学家。或者说史学家应有历史观,然后才有准绳去处置史料,不然便如迷离漂荡于洋海之中,茫无把握,很难寻出头绪来。这话是很对的。史学家当有一种历史观,而且自然的有一种历史观,不过不要采了个偏的、差的历史观罢了。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很受海格尔的辩证法的影响,就是历史观是从哲学思想来的明证。

    3. 就历史事实而欲阐明一般的原理,便不得不借重于哲学。

    4. 史学研究法与一般理论学或智识哲学,有密切关系。

    现在再从哲学方面来考察他与史学的关系:

    1. 历史是宇宙的一部分,哲学是研究宇宙一切现象的,所以历史事实亦属于哲学所当考量的对象之中。

    2. 人生哲学或历史学,尤须以史学所研究的结果为基础。

    3. 哲学可在旁的学问中,得到观察的方法和考量的方法。所以哲学也可以由历史的研究,得到他的观察法和考量法,以之应用到哲学上去。

    4. 要知哲学与一般社会及人文的状态的关系,于未研究哲学之先,必先研究时代的背景及一般时代的人文的状况。所以虽研究哲学,也必以一般史识为要。

    5. 研究某哲学家的学说,必须研究某哲学家的传记。

    6. 哲学史亦是一种历史的研究,故亦须用历史研究法的研究以研究哲学史。

    历史哲学是研究历史的根本问题的。如人类生活究竟是什么?人类的行动是有预定轨道的,还是人生是做梦一般的?我们所认为历史事实的是真的呢,还是空虚的?人类背后究竟有根本大法操持一切的呢,还是历史上种种事实都是无意义的流转,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呢?人类自有史以来,是进步的,还是退化的?人类进化果然是于不知不识中向一定的方向进行呢,还是茫无定向呢?国家民族的命运及其兴衰荣枯,是人造的,还是人们无能为力的?种种事实,纷纭错杂,究竟有没有根本原理在那里支配?这都是历史哲学的事。因为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止能到一定的程度为止;科学所不及的,都是哲学的事了。

    (七) 史学、文学、哲学与人生修养的关系

    我们要研究学问,不是以学问去赚钱,去维持生活的,乃是为人生修养上有所受用。文学可以启发我们感情。所以说,诗可以兴,可以怨;又说,兴于诗。文学是可以发扬民族和社会的感情的。哲学于人生关系也切。人们每被许多琐屑细小的事压住了,不能达观,这于人生给了很多的苦痛。哲学可以帮助我们得到一个注意于远大的观念,从琐屑的事件解放出来,这于人生修养上有益。史学于人生的关系,可以分智识方面与情感方面二部去说。从情感方面说,史与诗(文学)有相同之用处,如读史读到古人当危急存亡之秋,能够激昂慷慨,不论他自己是文人武人,慨然出来,拯民救国,我们的感情都被他激发鼓动了,不由的感奋兴起,把这种扶持国家民族的免于危亡的大任放在自己的肩头。这是关于感情的。其关于智识方面的,就是我们读史,可以得到一种观察世务的方法,并可以加增认知事实和判断事实的力量。人名、地名,是不甚要紧的,能够记得也好,不记得也不妨事的。二者帮助人生的修养,不但是殊途同归,抑且是相辅为用。史学教我们踏实审慎,文学教我们发扬蹈厉。

    此外,历史观与人生观亦有密切的关系。哲学教我们扼要达观。三者交相为用,可以使我们精神上得一种平均的调和的训练与修养。自马克思经济的历史观把古时崇拜英雄圣贤的观念打破了不少,他给了我们一种新的人生观,使我们知道社会的进步不是靠少数的圣贤豪杰的,乃是靠一般人的;而英雄也不过是时代的产物;我们的新时代,全靠我们自己努力去创造。有了这种新的历史观,便可以得到一种新的人生观。前人以为人们只靠天、靠圣贤豪杰,因此不见圣贤出来,便要发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叹声;因此生逢衰乱的时代,便发出“昊天不吊”或“我生不辰”的叹声。在此等叹声中,可以寻知那听天认命的历史观影响于人们的人生观怎样大了。现在人们把历史观改变了,这种悲观、任运、消极、听天的人生观,也自然跟着去掉;而此新的历史观,却给我们新鲜的勇气,给我们乐观迈进的人生观。

    从前的历史观,使人迷信人类是一天一天退化的,所以有崇古卑今的观念。中国如此,西洋亦然。他们谓黄金时代,一变而为银时代,更变而为铜时代、铁时代,这便是说世道人心江河日下了。这种黄金时代说,在十七世纪时为一班崇今派的战士攻击的中心。当时,今古的争论极烈,一方面说古的好,他方说今的好。倍根等都是赞成新的、崇尚今的。他们说:以前的圣贤的知识,并不如我们多,今世仍旧可以要出圣贤豪杰的。二者相争甚烈,在法、意等国两派都有极烈的争论。诗人的梦想,多以前代、过去的时代为黄金时代。中国的《采薇》、《获麟》诸歌和陶渊明一流的诗,都有怀思黄、农、虞、夏的感想。黄、农、虞、夏之世,便是中国人理想中的黄金时代。新历史家首当打破此种谬误的观念,而于现在、于将来努力去创造黄金时代。因为黄金时代,总是在我们的面前,不会在我们的背后。怀古派所梦寐回思的黄金时代,只是些草昧未开、洪荒未阔的景象,没有什么使我们今人羡慕的理由。我们试一登临那位时先生在过去世代的无止境中,为我们建筑的一座经验的高楼绝顶,可以遍历环绕我们的光荣的过去的大观,凭着这些阶梯,我们不但可以认识现在,并且可以眺望将来。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新鲜的勇气;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乐天迈进的人生观。这种娱快,这种幸福,只有靠那一班登临这座高楼的青年们,长驱迈进的健行不息,才能得到。这是史学的真趣味,这是研究史学的真利益。

    史学概论[7]

    我们研究史学,第一先要研究的就是,什么是史?

    在中国能找出许多关于史的材料来,什么《史记》咧、《汉书》咧、《三国志》、《资治通鉴》、“二十四史”……在西洋也可以找出什么《罗马史》咧、《希腊史》咧等等的书。这类的书,就是史吗?

    这类的书,固然浩如烟海,但这不是史,而是供给吾人研究历史的材料。从前许多的旧历史学家,都认这是历史。其实这是研究历史的材料,而不是历史。历史是有生命的,活动的,进步的;不是死的,固定的。

    吾人研究有生命的历史,有时须靠记录中的材料。但要知道这些陈编故纸以外,有生命的历史,比如研究列宁,列宁是个活人,是有生命的。研究他,必须参考关于列宁的书籍,但不能说关于列宁的书籍,便是列宁。

    明白了这点,那历史和历史材料的异点,便可以知其大概了。

    我们再讲历史学的发展。历史学是起源于记录。英文的史字(History)是问而知道的意思;德文的史字(Geschichte)是事体的意思。发生事件而记录起来,这是史学的起源。

    从前历史的内容,主要部分是政治、外交,而活动的事迹,完全拿贵族当中心。所以福理曼(Freeman)说:过去的政治就是历史,历史就是政治。他把政治和历史认成一个,不会分离。

    这样解释历史,未免失之狭隘。历史是有生命的,是全人类的生活。人类生活的全体,不单是政治,此外还有经济的、伦理的、宗教的、美术的种种生活。他说历史就是政治,其余如经济、宗教、伦理、美术的种种生活,能说不算是人类的生活吗?可以把它们放在历史以外吗?

    及后到了马克思,才把历史真正意义发明出来,我们可以从他的唯物史观的学说里看出。

    他把人类生活,作成一个整个的解释,这生活的整个便是文化。

    生物学当然是研究生物的,植物学当然是研究植物的,人类历史也当然是研究人类的生活,生活的全体————文化的了。但文化是整个的,不可分离。譬如这座楼,可以分出楼顶、楼身和基础来。假使基础摇动,楼身、楼顶全得摇动。基础变更,楼身、楼顶也得跟着变更。文化是以经济作基础,他说有了这样的经济关系,才会产生这样的政治、宗教、伦理、美术等等的生活。假如经济一有变动,那些政治、宗教等等生活也随着变动了。假使有新的经济关系发生,那政治、宗教等等生活也跟着从新建筑了。

    他不但发明文化是整个的,他并且把历史和社会的疆域分开。他说:人类的社会,按时间的,纵起来看是历史;按平面的,空间的,横起来看是社会。他又说历史是“社会的变革”。不但过去的历史是社会的变革,即是现在、将来,社会无一时不在变革中。因为历史是有生命的、活动的、进步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的范围不但包括过去,并且包有现在和将来。

    至于什么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希腊的历史学家后世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陀德(Herodotus)已经告诉过我们:

    1. 应当整理记录,寻出真确的事实;

    2. 应当解释记录,寻出那些事实间的理法。

    据此,历史家的任务,是在故书篓中,于整理上,要找出真确的事实;于理解上,要找出真理。但同是一个事实,人人的解释各异。比如实在的孔子过去了,而历史的孔子,甲与乙的解释不同,乙与丙的解释又不同,昔人与今人的解释又不同。人人解释既然不同,他整理以后,找出来自以为真确的事实,当然又不同了。

    须知历史是有新鲜的生命的,是活动的、进步的,不但不怕改作和重作,并且还要吾人去改作、重作。信手在我们中国历史里边找出几个例来看:

    1. 在中国历史神话期中,说我们的衣服器具有许多是半神的圣人,给我们在一个相距不远的时代,一齐造出来的。这样记录,我和在坐诸君在十年或廿年前,或者都以为真实的。现在我们若拿新的历史眼光来看,知道那些记录完全是荒谬的。现在藉着科学的知识,发明一种新机器,也得费若干年月,在那蒙昧时代,怎能这样迅速!

    据人类学家,考察人类的起源,是因人从前有四条腿,和别的动物一样。女性的人,怕他的孩子被他兽残杀,乃习用其前足抱子而奔。人是这样渐渐的进化,才成了用手用胸用两足走路的动物。人类渐渐的站起来用足走路以后,腹部因蔽体的毛稀薄,感畏风寒,乃渐取树叶遮盖;后来旁的地方怕受风寒,也会想法去遮盖了。这就是衣服的起源,由树叶到衣服的进步更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月!

    由茹毛饮血的生活而渐进于游牧的生活,由游牧的生活而进于畜牧生活,而进于农业生活,手工业的生活,机器工业的生活,这里边有很悠久的历史,并不会一时得到的。我们现在根据进化论去解释这些记录,比在数十年前的观念已大不同了。

    2. 中国古代的姓,如妫、姞、姬、姜等字,都从女旁,这些字何以都从女?前人的解释,多谓人因地而得姓。例如某某的母居姜水,故姓姜;某某的母居于妫水,故姓妫。但由我来解释,不是这样。我以为妫水、姜水的地方,是因人而得名的。因为有姓姜的在那里居住,所以名为姜水;有姓妫的在那里居住,所以名为妫水。姜、妫的姓都从女旁,是因为那个时候,是母权时期,所以子从母姓。我们再就社会的现状观察,姓张的村子叫张家村,姓李的庄子叫李家庄,都因所在的姓氏而得名,决不是因为住在张家村才姓张,住在李家庄才姓李的。那些妫水、姞水、姬水、姜水的名称,也因为古代的人好临水而居,那水也就各因其姓氏而得名了。

    我们拿着新的历史眼光,去观察数千年前的故书陈籍,的确可以得着新的见解,找出真确的事实。

    3. 就近二十年来,河南所发现的古物,更可以断定旧日史书的虚伪。中国经济学上的名词多从贝,如货字、買(买的繁体)字、贾字等都从贝。按历史学家考察,最古的时期中,经过一种靠贝为生活的时期。中国旧史的记录的:中国在太昊、神农时,已有金属铸造货币。但现在按河南发现的龟版文字,一为考察,那些上面所刻的字,并无从金边的字,而只有从贝的字。果然当时已是用金器时代,何以不能发现一个金字?

    中国古书固然伪的很多,然在较为可靠的《书经》的《商书》篇亦是说“具乃贝玉”,当时贝玉并称,而不说具乃金玉。果然当时已有金属制造品,何以在殷代以前,不发现一个“金”字?

    到了后来《诗经》上才发现许多“金”字,往往“金”、“玉”并称,便有“金玉其相”一类的话了。

    就此可断定,旧史所纪是虚伪的。在殷代以前,还是靠贝的生活,还是石器时代;殷代以后到了周朝,才入了铜器时代,才有金属的制造品了。

    这样的例举不胜举,我们按这许多例,可以断定往日记录有许多错误,是可以改作重作的,是必须改作重作的。但我们所改作的重作的,就敢断定是真实的、一成不变的吗?历史是有生命的,僵死陈腐的记录不能表现那活泼泼的生命,全靠我们后人有新的历史观念,去整理他,认识他。果然后人又有了新的理解、发明,我们现在所认为新的又成了错误的,也未可知。我们所认为真实的事实,和真理的见解并不是固定的,乃是比较的。

    希腊历史学家格罗忒(Crote)出,又有人说,他的《希腊史》比希罗陀德的好,第一因为希氏缺乏批评精神;第二因为希氏喜欢什么,便注意什么真实。但我们要说公平话,他所注意的未必是对,在希罗陀德时代,能够得到那样结果,已经很难的了。我们不能因见了格罗忒,便来菲薄希罗陀德。格罗忒的《希腊史》,果然就是最完全的吗?这也不过是比较的真实的罢了。

    所以历史是不怕重作改作的,不但不怕重作改作,而且要改作重作,推翻古人的前案,并不算什么事,故吾人应本新的眼光去改作旧历史。很希望有许多人起来,去干这种很有趣味的事,把那些旧材料旧记录,统通召集在新的知识面前,作一个判决书。

    从前的孔子观念,是从前人的孔子观,不是我们的孔子观。他们的释迦观、耶稣观,亦是他们自己的释迦观、耶稣观,不是我们的释迦观、耶稣观。他们本着迷信为孔子、释迦、耶稣作传,辉皇(煌)孔子、释迦、耶稣为亘古仅有天纵的圣人,天生的儿子,说出许多怪诞不经的话。我们今日要为他们作传,必把这些神话一概删除。特注重考察他们当时社会的背景,与他们的哲学思想有若何关系等问题。历史原是有生命的,不是僵死的;原是进步的,不是固定的。我们本着新的眼光,去不断的改作重作,的确是我们应取的途径了。

    以上的话,归结起来:记录是研究历史的材料;历史是整个的、有生命的、进步的东西,不是固定的、死的东西;历史学虽是发源于记录,而记录决不是历史。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指出吾人研究历史的任务的是希罗陀德。我们研究历史的任务是:

    1. 整理事实,寻找它的真确的证据;

    2. 理解事实,寻出它的进步的真理。

    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8]

    哲学者,笼统的说,就是论理想的东西。理想表现于社会上,或谓以全体而为统一的表现,或谓以部分而为对立的表现。主后说者,谓理想之对立的表现者,为政治,为法律,为经济。所以社会哲学云者,有人释为论社会的统一的法则性的东西;亦有人释为政治哲学、法律哲学、经济哲学的总称。

    把立于经济的基础上的政治、法律等社会构造,纵以观之,那就是历史;所以横以观之称为社会哲学者,纵以观之亦可称为历史哲学。具有历史的东西,固不止于政治、法律、经济等,他如学问、道德、美术、宗教等所谓文化的理想,亦莫不同有其历史。然普通一说历史,便令人想是说社会上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再狭隘一点,只有政治的历史被称为历史,此外的东西似乎都不包括在历史以内。这样子一解释,历史哲学由范围上说是社会哲学,而由内容上说便是政治哲学,这未免把历史哲学的内容太弄狭了。

    今欲论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的关系,必先明历史的概念和社会的概念;今欲明历史和社会的概念,最好把马克思的历史观,略述一述。因为马氏述其历史观,却关联历史和社会。原来纵观人间的过去者便是历史,横观人间的现在者便是社会,所以可把历史和历史学与社会和社会学相对而比论。

    马克思的历史观,普通称为唯物史观。但这不是马氏自己用的名称。此名称乃马氏的朋友恩格尔在一八七七年始用的。在一八四八年的《共产党宣言》里和在一八六七年出第一卷的《资本论》里,都有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而公式的发表出来,乃在一八五九年的《〈经济学批判〉的序文》。在此序文里,马氏似把历史和社会对照着想。他固然没有用历史这个名词,但他所用社会一语,似欲以表示二种概念:按他的意思,社会的变革,便是历史;推言之,把人类横着看,就是社会,纵着看就是历史。喻之建筑,社会亦有基址(Basis)与上层(Ueberbau)。基址是经济的构造,即经济关系,马氏称之为物质的或人类的社会的存在。上层是法制、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等,马氏称之为观念的形态,或人类的意识。从来的历史家欲单从上层上说明社会的变革即历史而不顾基址,那样的方法,不能真正理解历史。上层的变革,全靠经济基础的变动,故历史非从经济关系上说明不可。这是马氏历史观的大体,要约起来说,他认以经济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的是历史学,对于历史学而横着考察社会的,推马氏的意思,那是经济学,同时亦是社会学。

    对于马氏的历史观,有一派历史家的历史观。在中国及日本,这派历史家,很不在少。他们大抵把历史分为西洋史、东洋史、国史,认以政治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的,为历史学。以政治为中心,即是以国家为中心,国家的行动依主权者的行动而表现;故以主权者或关系主权者的行动为中心以研究社会变迁的,是历史学。然则马氏的历史观与此派历史家的历史观其所执以为中心者虽彼此各异,而其于以社会变迁为对面的问题一点可谓一致。

    由马氏的历史观推论起来,以经济为中心横着考察社会的是经济学,同时亦是社会学。那么由此派历史家的历史观推论起来,似乎以政治为中心横着考察社会的,应该是政治学,同时亦是社会学。然于事实上,他们并不这样想。他们并不注意政治学、社会学的学问的性质,只认以政治为中心研究社会变迁的是历史学罢了。

    今日持政治的历史观的历史家,因为受了马克思的经济的历史观影响,亦渐知就历史学的学问的性质加以研考。依他们的主张,于历史研究社会的变迁,乃欲明其原因结果的关系。换句话说,历史学亦与自然科学相等,以发见因果法则为其目的。于此一点,与马氏的历史观,实无所异。依马氏的说,则以社会基址的经济关系为中心,研究其上层建筑的观念的形态而察其变迁,因为经济关系能如自然科学发见其法则。此派历史家,虽在今日,犹以为于马氏所谓上层建筑的政治关系能发见因果的法则,此点实与马氏的意见不同。然其以历史学的目的为与自然科学相等存于法则的发见,则全与马氏一致。而于此点所受马氏的影响者亦实不为小。要之,马克思和今日的一派历史家,均以社会变迁为历史学的对面问题,以于其间发见因果法则为此学目的。二者同以历史学为法则学。此由学问的性质上讲,是说历史学与自然科学无所差异。此种见解,结局是以自然科学为唯一的科学。自有马氏的唯物史观,才把历史学提到与自然科学同等的地位。此等功绩,实为史学界开一新纪元。自时厥后,历史的学问,日益隆盛;于是有一派学者起来,以为依那样的见解说明历史学的学问的性质,不能使他们满足,因为他们以为历史学虽依那样的见解升到科学的地位,但究竟是比附唯一的科学的自然科学而居于附庸的地位,乃努力提倡一种精神科学使之与自然科学对立。作这种运动的先驱者,首为翁特(wundt,德人),余如郎蒲锐西(Lamprecht)亦欲依此方法定历史的学问的性质。然翁特所主张的精神科学,由学问的性质上说,亦与自然科学相等,以法则的发见为其目的。固然依翁特的说,虽等是说因果的法则,而以为精神科学的目的者是内的法则,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外的因果法迥异。然自学问的性质上去看,二者之间无大差别。以是之故,虽在历史学上打上一个精神科学的印章,仍不能依是以对于自然科学给历史学保证独立的位置。于是有斥翁特的精神科学由学问论上主张历史学的独立而起者,则德国西南学派的文化科学是。

    德国西南学派,亦称巴丹学派,此派在日本颇盛行。日本学坛一般把西南学派和北德的马尔布尔西学派合称为新康德派。然一言新康德派,普通即认为指海格尔学派分裂后以兴复康德哲学为目的而起来的一派而言,与今日的巴丹学派和马尔布尔西学派实为异派。于是有属于马尔布尔西学派的某学者自称其学派为新批评主义,以示区别。亦有人提议把德国的南北两康德派,都单称康德派。否则各用别的名称,固然在现今一言康德派,此二派外还有他派,然不是照康德哲学的原样一点亦不动的,只是以康德哲学的精神为哲学的基调的康德学派,即云限于此两派亦无不可。

    西南学派与马尔布尔西学派,虽等是以康德哲学的精神为其哲学的基调,而其互相一致的点,只是关于先验的或批评的哲学方法的部分,其关于概念、关于问题,二者实在相异的点,因之关于学风的全体,亦自有其所不同。例如西南学派,则始终于纯粹理论的方面;而马尔布尔西学派,则多关涉于实际问题。尤其是对于社会问题,马尔布尔西学派的哲学者,无论谁何,皆是一面批评,一面研究,所谓社会哲学,即是此派的产物;世间称为康德派的社会哲学者,即系指此。今就直接有关系的学问论考之,马尔布尔西学派,在认识论上考察的科学,似与康德相同,以自然科学为主;而在西南学派的学问论,则对于自然科学,高唱文化科学,即历史的科学,使与自然科学相对峙。

    西南学派,创始于文蝶儿般德(W. Windelband),而理恺尔特(H. Rickert)实大成之,拉士克(E. Lask)复继承之。今则文氏终老,拉氏亦复战死于疆场,硕果仅存,唯有理氏一人为此派的唯一的代表者了!由学问论上言之,文化科学的提倡,首先发表此论者,虽为文氏,有造成今日此派在思想界的势力者,实为理氏。故一论及西南学派的文化科学,即当依理氏的说以为准则。依理氏的说,则谓学问于自然科学外,当有称为历史的科学,或文化科学者,此理一察自然科学的性质自明。自然科学的对象,便是自然;自然之为物,同一者可使多次反复,换句话说,就是同一者可使从一般的法则反复回演。如斯者以之为学问的对象,不能加以否认,因而自然科学的成立,容易附以基础。然学问的对象,于可使几度反复回演者外,还有只起一回者,这不是一般的东西,乃是特殊的东西,不是从法则者,乃是持个性者,即是历史。

    然则如何而能使历史与自然相等而为学问的对象呢?依理氏的意见,这只细味学问的性质便可知悉。学问云者,即是所构成的概念。此概念构成,从来人们认为只限于一般的东西,所以学问亦只有自然科学存在;然依理氏的见解,概念构成,没有那样狭的解释的必要,依何等方法改造对象以之取入于主观者即为概念,则与把一般的东西依一般化的方法取入于主观者为概念构成相等,把特殊的东西,依个性化的方法取入于主观者,不能不说亦是概念构成。前者为自然科学,后者为历史学,或历史的科学。

    以上是把学问的对象,由形式上看,区别自然与历史的。理氏以为更可由内容上看,把一般的东西,与前同样名为自然,而把特殊的东西,名之为文化,以代历史。这个意思,就是说自然一语,由形式及内容两方面均可表明一般的东西,而对于特殊的东西,历史一语,则仅能表示其形式的方面,而其内容的方面,非用文化一语表示不可。于此时会,自然虽不含有价值,而文化则含有价值;以故以之构成概念,对于自然用离于价值的方法,而对于文化则不能不取价值关系的方法;自然科学以依离于价值的方法发见一般的法则为其目的,而文化科学,即历史学,或历史的科学,则以依价值关系的方法,决定只起一回的事实为其任务。

    理氏关于历史学性质的意见如此。此意见发表的时候,很招些非难和攻击。即今日我们对于他的学说亦不能全表赞同。他认历史学为一种事实学,于详明史学的特性上,亦未尝无相当的理由,然依此绝非能将马克思认历史学为如同自然科学的一种法则学的理论完全推翻者。不过因为有了他的学说在普遍的科学原则之下,史学的特殊性质愈益明了,其结果又把历史学对于自然科学的独立的地位愈益提高。在史学上,亦算是可以追踪马氏的一大功绩罢了。

    理氏考察学问的对象,一方使自然与历史对立,他方使自然与文化对立。他于关于学问论的著作,共有两种:一为《自然科学的概念构成之限界》,一为《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第一种著作,由使自然与历史对立的论点出发,进而达于使自然与文化对立的论点;第二种著作,则由自然与文化的论点,进而至于自然与历史的论点。由二作的内容比较起来,第一种比第二种大,第二种乃为说明第一种的概要者,而于立论的行序,微有不同。他于一八六九年著手第一种著作时,欲由方法上明自然科学的限界。主张历史学或历史的文化科学的独立,故其考察学问的对象,亦由基于他所谓形式上的区别,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出发,诚为不无理由;至于第二种著作的内容,乃理氏于一八九八年“文化学会”的第一次例会讲演时,欲以历史学或历史的文化科学的存立为既被证明者,使之与自然科学对立而叙述者,故其考察学问的对象,亦基于他所谓实质上即内容上的区别,自然与文化的对立,以展其立论的步骤,亦是当然的事情。其第一种著作出第一版时,实为一九○二年,故视其第二种著作的第一版为稍迟。然其于第一种著作欲证明历史的文化科学的方针,至一九一三年出第二版时未尝少变。同时其于第二种著作,欲叙述历史的文化科学的方针,至一九一○年出第二版、一九一五年出第三版时,亦全无改易。

    理氏于一方使自然与历史对立,于他方使自然与文化对立;前者是以方法为主而考察学问的对象者,后者是以对象为主而考察学问的对象者;由前者生出自然科学与历史学的对立,由后者生出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对立。论者有谓科学根本的分类,须为唯一不动者。固然,类别科学,或以方法为标准,或以对象为标准,均无不可;从而其结果生出不同,亦是当然的事,然因是之故,致科学根本的分类,生出二个的对立,似不适当。依理氏的主张,一方的自然科学,无论以方法为主而分类,以对象为主而分类,依然是自然科学;而谓地方的科学以方法为主时则为历史学,以对象为主时则为文化科学,是非表示自然科学存有学问的独立性,而他方的科学总有些地方欠缺独立性而何?果尔,则是他的历史的文化科学的论证,尚未能云得有确固的基础,于是觉得对于理氏的学问论非加以修正不可。日本文学博士铃木宗忠氏即持此见解者。铃木氏举其修正的要点,乃在关于科学根本的分类,承认理氏以对象为标准的对立,而由是引出以其方法为标准的对立,即是把科学大别为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而文化科学更分为历史学与组织学。

    理氏把学问的对象一般称为现实界,以为那是依超个人的主观而被构成者。铃木氏关于此点,亦别无异议。理氏又依价值的附着与否,把现实界分为自然与文化。价值不附着的现实界是自然,价值附着的现实界是文化。然彼于此,并未明言如何引出此分类原理的价值。价值豫(预)想主观,对于主观有意义者,斯为价值。理氏既以价值为标准分现实界为自然与文化以上,则不能不把他看作由主观引出者。然如斯以证,则此主观与那构成现实界的超个人的主观有如何的关联的问题,于是乎发生。铃木氏想此主观系个人的主观。固然此个人的主观,在认识论上是离于理氏的超个人的主观则为无意义者;然当把学问对象的现实界分起类来的时候,有分别把他立起来的必要。原来由认识论上说,这是立于他的超个人的主观上者,然实在说来,这是存在于现实的主观。理氏虽于学问论立此主观,而于其认识论上的意味,似未把他弄得十分明白。

    依铃木氏的见解,则个人的主观离自己而见的现实界是为自然,使关系于自己而见的现实界是为文化,离自己以观则现实界,只是共通于各主观的方面现出来的;此方面以共通于各主观之故,所以他被认为于主观全无关系依其自身的法则而生灭起伏者,于是得名之为自然。自然是被认作于主观无关系者,故其中不含有价值。反之,使关系于自己以观,则现实界只是于各主观特殊的方面现出来的,而不是于各主观共通的方面现出来的,惟其于各主观为特殊之故,此方面遂呈出恰如主观把他作出之观,故得名之为文化。文化于主观有特别的关系,故不得不云价值含于其中。他根据这个理由,基于个人的主观把为学问的对象的现实界,分为自然与文化,于是以以自然为对象者为自然科学,以以文化为对象者为文化科学,此二者为科学的根本分类,由方法上考察之,其理益明。夫学问既是把对象构成概念者,而概念构成云者,又不是说把对象照原样模写,是说把他改造,既云改造于此必要标准。然若只依一个标准以改造对象,合于是标准者即以为本质的东西,而被取入于概念,其不合于是标准者,即以为非本质的东西而被排斥。以故要想把对象毫无隐蔽的全都把握住改造的标准,只有一个,殊不足用,于是有立二个标准的必要。此二个标准如有矛盾对当的关系,则于一方以非本质的东西而被排斥者,于他方亦得以本质的东西而被取入,则现实界得全体为学问的对象而无挂漏了。

    然则关于现实界改造的二个标准,当于何求之?铃木氏谓一得求于自然之中,一得求于文化之中。自然是于各主观共通的方面,文化是于各主观特殊的方面,互相矛盾。今于二者之中,求改造的标准,则此二个标准亦自当立于矛盾的关系。被求于自然之中者,是所谓一般的法则的概念;被求于文化之中者,是所谓个性的价值的概念。自然科学于以一般的法则为标准改造现实界时,其方法为一般化的方法;文化科学以个性的价值为标准改造现实界时,其方法为个性化的方法。更由所谓价值的点言之,则自然科学的方法,为离价值的方法;文化科学的方法,为价值关系的方法。换句话说,就是以依一般化的方法研究法则的为自然科学,以依价值关系的方法研究一回起的事实的为文化科学。依铃木氏的意见,以对象为主的科学分类为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对立;以方法为主的科学分类,亦同为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对立。于兹成为问题者,乃为历史学的位置。理氏对于自然科学,称为历史学,历史学的科学,或历史的文化科学,而把历史学与文化科学看成一个东西。铃木氏对于此点,不表赞成。他认文化科学为可与自然科学对立者,而再由文化科学中导出历史学。

    为自然科学的对象的自然,是于各主观共通的现实界的方面,其事当不依主观而有所异。自然不依主观而其所异云者,其意即云自然者,横观之,于庶多的主观同样的表现出来;纵观之,亦不依时间而生变化。彼依时间而生的现实界的变化,不妨名之为历史。由是言之,为自然科学对象的自然无历史。反之,为文化科学对象的文化,为于各主观特殊的现实界的方面,故是依主观而异,以是之故,依对于自然的矛盾对当的关系,不能不说文化有历史。由此点观之,理氏以文化科学名为历史的科学,实为正当;然其以历史学与历史的科学、文化科学同视,似未尽妥。固然,文化依时代而变迁,为同一的东西只起一回者;过去的文化与现在的文化不能以学问的对象有同等的意义。第一,过去的文化,不过合全体而成为学问的对象;现在的文化,即此亦足为一学问的对象而有余。第二,过去的文化。以之取入于概念,使关系于含于其文化中的价值以决定事实,虽为绰有余裕;而在现在的文化,以之取入于概念的时候,则不可不使关系于可存于吾人的普遍妥当的价值,以组织事实。他于是主张分文化科学为二,而以研究过去的文化者为历史学,以研究现在的文化者为组织学。

    此外还有一个应行讨论的问题,即是马克思派及一派历史家以社会的变迁为历史学所研究的对面问题是否适当。夫以社会的变迁为历史学的问题,是即以社会为有历史的。既以社会为有历史的,则社会之为学问的对象,不为自然而为文化。今世俗一般颇滥用“社会”一辞,其意义殊暧昧;即在以社会为对象的社会学,其概念亦因人而各异。大体说来,关于社会的概念的见解,可大别为二类:一以人间结合的形式为社会学对象的社会者,一以人间结合的内容为社会者。此项争论,在学问论上,兹无讨论的必要。今姑以为社会学的对象的社会为人间结合的形式。即在此种见解,由学问对象论言之,社会的概念亦有二种:一则以之为自然,一则以之为文化。以社会为自然者,即以社会学为研究法则的自然科学;反之以社会为文化者,即以社会学为组织的研究现在事实的文化科学。亦有人谓社会学概与心理学相类,同为研究心作用的学问。由结合方面观之,可为学问的对象,即于个人上把他切断来研究,亦可为学问的对象:前者是社会学,后者是心理学。心理学是研究心作用其物的一般的法则的。社会学是研究心作用的结合其物的一般的法则的。心理学为自然科学,社会学亦为自然科学。此派论者,虽以心理学为自然科学,却研究现于心理学对象的心作用上的价值内容的所谓心理科学(Mental Sciences),如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等为文化科学;虽以社会学为自然科学,却以研究现于社会学对象的社会结合上的价值内容的所谓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如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为文化科学。此派论者的理据,即认心作用有二:一为单独者,一为结合者;单独者即心理,结合者即社会。无论心理与社会,若以之为形式而考察的时候,不依时间而变化,为同一的东西可以屡次反覆(复)回演者,故由学问对象论上观之,此不得不谓为自然;然现于心理及社会上的价值内容在美术与宗教,在法律与政治,皆为一回起的(或云一趟过的)东西,而有历史,故此不得不谓为文化。等是社会,由内容上观察,称为政治社会的时候,虽为文化科学的对象的文化;而由形式上观察,单指社会结合的时候,是为自然科学的对象的自然。这是本于理氏的理论的推论。

    论者依据以上的推论,谓为社会学的对象的社会,既属于自然,不依时间而生变化,故无历史;而以马克思及一派历史家认社会为有变迁的,以之为历史学的对面问题,为不当。然马克思及其他历史家并未把社会分为自然与文化二方面以为考察,自不能以是相绳,且即以此准绳批判其说,彼等既以有变迁的社会为历史学的对面问题,则其所考察的社会,亦非自然而为文化,亦非此所谓社会学的对象的社会而为历史学的对象。社会科学的对象的经济社会或政治社会,马克思屡以社会一语用为经济社会的意味,凡于其公式的发表他的历史观的《〈经济学批判〉的序文》稍有研究者皆能注意及此。今为避繁,无暇列举文证。即就一派历史家而论,其所考察的社会为政治社会,亦不待言。然则上述的评论,实不足以难马氏及持政治史观的历史家明甚。

    论者又谓马克思的经济史观,是以经济史概历史学的全般。历史家的政治史观,是以政治史概历史学的全般,此亦不当。夫经济史与政治史固为历史学,然是二者不是历史学的全般,而皆为一种特殊的历史学。且个个的文化科学,皆含有其组织学与历史学。各种的文化内容,在逻辑上应是对立的而不是隶属的,应是平列的,而不是支配的;不得以一种组织学概组织学的全般,亦不得以一种历史学概历史学的全般。各文化的历史学,即是各特殊的历史学,离于各特殊的历史学,固无历史学的全般,而一种特殊的历史学,亦断不是历史学的全般。推马克思及历史家的见解,必是以经济或政治为文化中心,然所取以为文化的中心者,亦因人而异。治法律者容以法律为文化的中心,治宗教者容以宗教为文化的中心,亦将以同一的理由不能加以否认,此以知以一种特殊的历史学蔽历史学的全般,皆为无当。世间往往有对于政治史而称别的特殊历史学为文化史者,凡历史学皆为文化史,以一种特殊的文化史而与其他各种特殊文化史的总合对立,是亦未为允当。

    上述的评论,不得不认为有相当的理由。然以之批难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则实有商榷的余地。马氏认社会的构造是个整个的东西,有其基址,亦有其上层;经济关系是其基址,观念的形态是其上层;上层与基址相合而成此构造。马氏虽认上层的变动随着基址的变动而变动,但绝不是把社会构造的整个全体,裂为零碎的东西,而以基址概全构造,以经济史概全文化史,概全历史学。我们承认历史学是各个特殊的历史学的总合,同时亦当承认经济关系在社会全构造中是其基址,承认经济在整个的文化生活中是比较重要的部分。

    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9]

    唯物史观在社会学上曾经并且正在表现一种理想的运动,与前世纪初在生物学上发见过的运动有些相类。在那个时候,是用以说明各种形态学上的特征关系的重要,志在得一个种的自然分类,与关于生物学上有机体生活现象更广的知识。这种运动,既经指出那内部最深的构造比外部明显的建造若何重要;唯物史观就站起来反抗那些历史家与历史哲学家,把他们多年所推崇为非常重要的外部的社会构造,都列于第二的次序,而那久经历史家辈蔑视认为卑微暧昧的现象的,历史的唯物论者却认为于研究这狠复杂的社会生活全部的构造与进化有莫大的价值。历史的唯物论者观察社会现象,以经济现象为最重要;因为历史上质的要件中变化发达最甚的,算是经济现象,故经济的要件是历史上唯一的物质的要件。自己不能变化的,也不能使别的现象变化。其他一切非经济的物质的要件,如人种的要件,地理的要件等等,本来变化狠(很)少,因之及于社会现象的影响也狠(很)小,但于他那最少的变化范围内,多少也能与人类社会的行程以影响。在原始未开时代的社会,人类所用的劳作工具极其粗笨,几乎完全受制于自然;而在新发见的地方,向来没有什么意味的地理特征,也成了非常重大的条件。所以历史的唯物论者于那些经济以外的一切物质的条件,也认他于人类社会有意义,有影响;不过因为他的影响甚微,而且随着人类的进化日益减退,结局只把他们看作经济的要件的支流罢了。因为这个缘故,有许多人主张改称唯物史观为经济的史观。

    唯物史观自鲍丹(Bodin)辈出,已经闪出了些光影;而自孔道西(Condorcet)依着器械论的典型想把历史作成一科学,而期发见出一普遍的力,把那变幻无极的历史现象一以贯之,更进而开了唯物史观的端绪。故孔道西可以算是唯物史观的开创者。至桑西门(Saint Simon)把经济的要素比精神的要素看得更重。十八世纪时,有一种想象说,说法兰西历史的内容,不过是佛兰坎人与加历亚人间的人种竞争。他受了此说的影响,谓最近数世纪间的法国历史,不外封建制度与产业的竞争。其争于大革命期达于绝顶。产业初与君国制联合,以固专制的基础;基础既成,又扑灭王国制。产业的进步,是历史的决定条件;科学的进步,又为补助他的条件。Thiery、Mignet及Gnizot辈继起,袭桑西门氏的见解,谓一时代的理想、教条、宪法等,毕竟不外当时经济情形的反映。关于所有权的法制,是尤其重要的。蒲鲁东亦以国民经济为解释历史的键,信前者为因,后者为果。至于马克思,用他特有的理论,把从前历史的唯物论者不能解释的地方,与以创见的说明;遂以造成他的特有的唯物史观。而于从前的唯物史观,有伟大的功绩。

    唯物史观的要领,在认经济的构造对于其他社会学上的现象是最重要的;更认经济现象的径路,是有不可抗性的。经济现象,虽用他自己的模型制定形成全社会的表面构造(如法律、政治、伦理及种种理想上、精神上的现象都是),但这些构造中的那一个,也不能影响他一点。受人类意思的影响,在他是永远不能的。就是人类的综合意思,也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就是法律,他是人类的综合意思中最直接的表示,也只能受经济现象的影响,不能与丝毫的影响于经济现象。换言之,就是经济现象,只能由他一面与其他社会现象以影响,而不能与其他社会现象发生相互的影响,或单受别的社会现象的影响。

    经济构造是社会的基础构造,全社会的表面构造,都依着他迁移变化。但这经济构造的本身,又按他每个进化的程级,为他那最高动因的连续体式所决定。这最高动因,依其性质必须不断的变迁,必然的与社会的经济的进化以诱导。

    这最高动因究为何物?却又因人而异,Loria所认为最高动因的,是人口的稠庶。人口不断的增加,曾经决定过去四个联续的根本状态,就是最合奴隶所有奴仆(Servile)、佣工。以后将次发生的现象也该由此决定。马克思则以“物质的生产力”为最高动因。由家庭经济变为资本家的经济,由小产业制变为工场组织制,就是由生产力的变动而决定的。其他学者所认为最高动因的,又为他物。但他们有一个根本相同的论点,就是经济的构造依他内部的势力自己进化,渐于适应的状态中变更全社会的表面构造。此等表面构造,无论用何方法不能影响到他这一方面;就是这表面构造中最重要的法律,也不能与他以丝毫的影响。

    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这种观察事物的方法是合理的。许多法律,在经济现象的面前,暴露出来他的无能。十七八世纪间,那些维持商业平准奖励金块输入的商法,与那最近美国禁遏脱拉斯(Trust)的法律,都归无效,就是法律的力量不能加影响于经济趋势的明证,也有些法律,当初即没有力量与经济现象竞争;而后来他所适用的范围却自一点一点的减缩至于乌有。这全是经济现象所自致的迁移,无与于法律的影响。例如欧洲中世纪时禁抑暴利的法律,最初就无力与那高利率的经济现象竞争;后来到了利润自然低落,钱利也跟着自然低落的时候,他还继续存在,但他始终没有一点效果。他虽然形式上在些时候维持他的存在,实际上久已无用,久已成为废物。他的存在全是法律上的惰性,只足以证明法律现象,远追不上他所欲限制的经济现象;却只在他的脚后一步一步的走,结局惟有服从而已。潜深的社会变动,惟依他自身可以产生,法律是无从与知的。当罗马帝国衰颓时代,一方面出现奴隶缺乏,奴价腾贵的现象;一方面那一大部分狠(很)多而且必要的寄生阶级,造成一个自由民与新自由民的无产阶级,他们的贫困日益加甚,自然渐由农业上的奴仆劳动,工业上的佣工劳动生出来奴隶制度的代替,因为这两种劳动全于经济上有狠多的便利。若是把废奴的事业全委之于当时的基督教人类同胞主义的理想,那是绝无效果的。十八世纪间,英人曾标榜过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的宗教,到了资本家经济上需要奴隶的时候,他们却把奴制输入到美洲殖民地,并且设法维持他。这类的事例,不胜枚举。要皆足以证明法律现象只能随着经济现象走,不能越过他,不能加他以限制,不能与他以影响;而欲以法律现象奖励或禁遏一种经济现象的,都没有一点效果。那社会的表面构造中最重要的法律,尚且如此;其他如综合的理想等等,更不能与经济现象抗衡。

    社会学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则,使研究斯学的人有所依据,俾得循此以考察复杂变动的社会现象,而易得比较真实的效果。这是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学上的绝大贡献,全与对于史学上的贡献一样伟大。

    * * *

    [1]. 发表于《言治》季刊第三册,1918年7月1日出版,署名李大钊。

    [2]. 见《甲寅》第八期。————作者原注

    [3]. The Spiril of Chinese.————作者原注

    [4]. 发表于《新青年》第八卷第四号,1920年12月1日出版,署名李大钊。此文和李大钊1923年至1924年所编写的《史学思想史讲义》中《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文字略有不同。

    [5]. 发表于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一卷第二号,1923年2月12日出版,署名李大钊。此文与李大钊1923年至1924年所著《史学思想史讲义》中《今与古》文字略有不同。

    [6]. 发表于1923年4月17日至19日《新民意报》副刊《星火》,署名李守常。此文是李大钊在上海复旦大学的讲演记录稿,由黄维荣、温崇信记录。1923年4月6日《觉悟》副刊曾发表过这次讲演的消息,由此推断这次讲演的具体时间当在1923年3月至4月初。

    [7]. 发表于1923年11月29日《民国日报》(上海版)副刊《觉悟》,系李大钊在上海大学的讲演,由张湛明笔记。

    [8]. 此文系《史学思想史》讲义之一。讲座时间大致在1923年12月至1924年7月2日期间。

    [9]. 此文系《史学思想史》讲义之一。讲座时间大致在1923年12月至1924年7月2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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