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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刘知几的传略

    自司马迁以后,历东汉、魏、晋、南北朝,迄于隋唐,其间历史学家接踵而起。如东汉之班固、刘珍、荀悦、蔡邕;晋之华峤、陈寿、孙盛、王隐;宋之范晔、徐爰;齐之沈约、裴子野;梁之萧子显、吴均;陈之谢昊、姚察;北魏之崔鸿;北齐之魏收;北周之柳虬;隋之魏澹、王邵、牛弘、王胄;唐之姚思廉、令狐德棻等。这些人,都是有名的史学家。他们或身为史官,职典记载,或心存褒贬,私撰国书,其所著述,皆能独步于当代,擅名于后世。虽然,这些史学家的劳绩最多亦不过保存史料而已,对于历史学的方法,并没有什么新的发明。自司马迁而后,迄于唐代,在历史学方法论上,有新的发明者,唯刘知几一人而已。

    刘知几,字子玄,徐州彭城人。生于唐高宗龙朔元年,卒于玄宗开元九年(661——721年),年六十一岁。其生存之日,正是大唐帝国全盛时代。

    刘知几是汉代皇族的后裔,据他自己在《刘氏家史》上考证,彭城诸刘,都是楚孝王嚣的曾孙居巢侯般的后裔。如果他要妄据“汉为尧后”的伪说,也可以说是圣王之后;但是他不要这样虚妄的远祖,而宁肯承认他的氏族是出自陆终。

    刘知几出生的家庭是一个世禄之家。据《旧唐书》本传云:“知几,楚州刺史胤之族孙也。”刘胤之是一个学者,和史学家李百药是最好的朋友。在唐高宗永徽中,曾任著作郎及弘文馆学士,与令狐德棻等撰成国史及实录,并以此而封阳城县男。后以年老,不堪著述,才出为楚州刺史。[1]刘知几之父亲藏器就是胤之的从兄之子。藏器亦有词学,官至宋州司马。生二子,长知柔,开元初,为工部尚书。知几即其季子。[2]

    刘知几因为家学渊源,自幼就博览群书。《史通·自叙》有云:“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年在纨绮,便授《古文尚书》。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毕。于时年甫十有二矣。所讲虽未能深解,而大义略举。父兄欲令博观义疏,精此一经。辞以获麟已后,未见其事,乞且观余部,以广异闻。次又读《史》、《汉》、《三国志》。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假师训。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年十有七,而窥览略周。其所读书,多因假赁。虽部帙残缺,篇第有遗,至于叙事之纪纲,立言之梗概,亦粗知之矣。”这样就奠定了他后来研究史学的基础。

    刘知几的年纪,渐渐长大,便要准备一种走进人生旅途的功课,即所谓应世之学。在唐代以科举策士,词章最为重要。于是刘知几遂不能专门读史,而要同时致力于文学。《史通·自叙》中云:“于时将求仕进,兼习揣摩;至于专心诸史,我则未暇。”刘知几天才放纵,不久便以文学知名于当世。《旧唐书》本传曰:知几“少与兄知柔俱以词学知名”。《史通·自叙》中亦云:“余初好文笔,颇获誉于当时;晚谈史传,遂减价于知己。”即因他曾经一度研究文学,所以又准备了他后来写著历史的技术条件。

    即因文学甚好,所以刘知几“年登弱冠”,便“射策登朝”[3],举进士,并授获嘉主簿。以后又调回京洛,服官中央。从这时,刘知几便放弃了文学的揣摩,专心于史学的研究。《自叙》中云:“于是思有余闲,获遂本愿。旅游京洛,颇积岁年,公私借书,恣情披阅。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其间杂记小书,又竞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这样,又加深了他的史学素养。

    刘知几不仅学习不倦,而且理解力甚强。他自幼读史便不仅徒事记诵,因袭陈说;而是要通过自己的理解,加以批判。《自叙》中云:“自小观书,喜谈名理。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习。故始在总角,读班(固)、谢(承)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刘玄)立纪。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于是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凡有异同,蓄诸方寸。及年以过立(三十岁),言悟日多。”

    刘知几性情孤僻,落落寡合。《自叙》中有云:“常恨时无同好。可与言者,维东海徐坚,晚与之遇,相得甚欢……复有永城朱敬则、沛国刘允济、义兴薛谦光、河南元行冲、陈留吴兢、寿春裴怀古,亦以言议见许,道术相知。所有榷扬,得尽怀抱。每云:‘德不孤,必有邻。’四海之内,知我者,不过数子而已矣。”

    刘知几虽然性情孤僻,但并不高举其自身于社会之外;反之,只要有机会,便要检举社会的罪恶,指斥当代的弊政。新旧《唐书》皆载,当证圣初,武则天诏天下九品以上官吏各言政得失,他便上书指陈当时的政府,刑戮太过,尝罚不公。其中有云:“今群臣无功,遭遇辄迁,至都下有‘车载斗量,杷椎椀脱’之谚。”同书又载,他以武则天时代,“官爵僭滥而法网严密,士类竞为趋进而多陷刑戮”,曾作《思慎赋》以刺时。当时,凤阁侍郎苏味道、李峤见而叹曰:“陆机《豪士》所不及也。”

    大约在四十岁以后,刘知几才任史官。《旧唐书》本传云:“知几(武后)长安中(公元701——704年),累迁左史,兼修国史。”以后,又“擢拜凤阁舍人,修史如故。(中宗)景龙初,再转太子中允,依旧修国史”。以后,刘知几的生活,就长期消磨在史馆中了。

    刘知几既任史官,可谓学得其用。他常常想把他的历史学创见,应用于国史的编修;但是事实并不如他所想,因为当时的史馆组织,是“监修制度”。史官注记,必须仰承监修的意旨,没有撰著的自由。而当时的监修,大半为毫无知识的贵官,他们既不知明立科条,又喜遇事干涉,十羊九牧,无所适从。同时,当时同列的诸史官又皆流俗之辈,但却“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首白可期,而汗青无日”[4]。加之,权贵干涉,侦探密布,史官每有所记,“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5]实录,则取嫉权门;直书,则见仇贵族。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刘知几与诸监修及同事,当然“凿枘相违,龃龉难入,故其所载削,皆与俗浮沈。虽自谓依违苟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6]。

    但刘知几却素抱刊削史籍的宏愿。《自叙》中说:“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已降,讫于姚(察)、李(德林)、令狐(德棻)、颜(师古)、孔(颖达)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惊末俗,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也。”即不得志于史馆,于是“载笔”余暇 [7]开始其有名的著作《史通》之写著。《自叙》中说:“嗟乎!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郁怏孤愤,无以寄怀,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没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由此看来,《史通》一书亦刘知几“道不行”、“志不遂”、“郁怏孤愤”之所为也。

    为了写著《史通》,刘知几很想摆脱史馆的职务。恰好当景龙初,中宗西还,于是他便请求留在洛阳。他在洛阳住了两年,这时,全部精力,皆用于《史通》的写作。但是不久便有人说他身为官史而私自著述,所以景龙三年,中宗便驿召他到长安,升为秘书监,仍派他修撰国史。

    当他再回史馆时,“侍中韦巨源、纪处讷、中书司杨再思、兵部尚书宗楚客、中书侍郎萧至忠并监修国史”。这些监修贵官,意见不一,当时“陈令公(再思)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楚客)则云‘宜多隐恶’”。以是史官更难着笔。刘知几深感其弊而无可如何。适萧至忠责其“著述无课”,于是他就上书于萧,请辞史官之职。在辞职书上,列陈当时史馆之弊,并谓这些弊端如不革除或补救,则“虽威以次骨之刑,勖以县(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8]。

    辞职书并没有批准;但从此以后,愈为同列史官所嫉,不能有所作为。于是他索性将史馆的职务,委托于著作郎吴兢,而自己则别撰《刘氏家史》十五卷、《谱考》三卷,考其氏姓之所自出。

    这时,刘知几的《史通》已经完成,声名扬溢,朝廷也要利用他做招牌,来装点史馆的门面。所以景云中(公元710——711年),便升他为太子左庶子,崇文馆学士,加银青光禄大夫。到玄宗开元初年(713年),再升左散骑常侍。而其职务,则始终是修撰国史。到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他的长子贶,为太乐令,犯事流配。他为他的儿子向执政诉理,玄宗闻而震怒,贬为安州 [9]都督府别驾,而这位大史学家到安州不久就死了。

    吾人读刘知几书,而知其兼才、学、识三者而并有之。[10]惜乎!任道其职而道不行,见用于时而志不遂,郁怏孤愤,终至贬死。贤者委弃,千古同叹,又岂独刘知几为然耶?

    二 刘知几的著作、思想及其历史观

    刘知几著作甚多,据《旧唐书》本传云:知几“自幼及长,述作不倦。朝有论著,必居其职。预修《三教珠英》、《文馆词林》、《姓族系录》;论《孝经》,非郑玄注;《老子》,无河上公注;修《唐书实录》,皆行于代。有集三十卷”。此外又撰《刘氏家史》十五卷、《谱考》三卷及《史通》二十卷。在他的著作中,以《史通》一书最为不朽之作。

    《史通》一书,分内、外二篇,各十卷,合二十卷。内篇分三十九目,其中《体统》、《纰缪》、《弛张》三篇,有目无文。今所存者,仅三十六目。外篇分十一目,其中《杂说》一目析为上、中、下三篇,共合为十三目。这部书是刘知几的史学创作,也是中国史学史上第一部历史方法论的巨著。

    刘知几之著《史通》,其主要目的,是在于纠正过去中国史学方法上的错误。故全书皆以批判的体裁作为写著的方法,而其论点则侧重于历史学方法。但除史学方法以外,其所涉及的范围亦至为广泛。如其外篇中之《史官建置》,则论史官制度;《疑古》、《惑经》、《杂说》、《五行志错误》、《五行志杂驳》,则皆系论历史资料。总而言之,刘知几在这部书中,可以说对他以前的中国历史学,作了一次总的清算工作。

    刘知几对于他的《史通》一书,曾经在《自叙》中作过这样的介绍。他说: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千有。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固以纳诸胸中,曾不芥者矣。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而此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获罪于时,固其宜矣。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尼父有云:“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抑斯之谓也。[11]

    即因《史通》一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故当时“悠悠尘俗,共以为愚”,而“见者亦互言其短”[12]。为了答复当时流俗之徒的恶意批评,刘知几曾作《释蒙》以拒之。但当时也还有几个知己,赏识其书。据《旧唐书》本传载:“徐坚深重其书,尝云:‘居史职者,宜置此书于座右。’”即因《史通》不见重于当时,所以他在《自叙》中叹曰:“夫以《史通》方诸《太玄》,今之君山,即徐(坚)、朱(敬则)等数君是也。后来张、陆,则未之知耳。”又在《鉴识》为之慨曰:“夫人废兴时也;穷达命也。而书之为用,亦复如是。盖《尚书》古文,六经之冠冕也,《春秋左氏》,三传之雄霸也,而自秦至晋,年逾五百,其书隐没,不行于世。既而梅氏写献,杜侯训释,然后见重一时,擅名千古。若乃《老经》撰于周日,《庄子》成于楚年,遭文、景而始传,值嵇、阮而方贵。若斯流者,可胜纪哉!”但是事实并不如他所想象之恶劣,《史通》一书并没有长期埋没。在他死后不久,玄宗便派河南府至其家,抄写以进。读而善之,并因此而追赠他为汲郡太守、工部尚书,赐谥曰“文”。而这又是他始料所不及的。

    刘知几的思想,颇受王充的影响。他在《自叙》中盛赞王充的《论衡》。其言有曰:

    儒者之书,情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转兹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

    案王充《论衡》有《问孔》、《刺孟》之篇,实为儒家的一位叛徒。而刘知几亦有《疑古》、《惑经》之作,其思想亦颇谬于圣人。他在《惑经》中说:

    昔王充设论,有《问孔》之篇,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摘;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是用广彼旧疑,增其新觉。

    他在《惑经》中,对于《春秋》之义,提出了十二个疑问,指出其虚妄者五端,大胆陈说,毫无顾忌。故刘知几的《惑经》,实即王充《问孔》的续编。至于其《疑古》篇,则系非难《尚书》;但在《序言》上,亦指斥孔子。其言有曰:

    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刺,在于鲁国,独无其章。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谓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又如王充有《指瑞》、《验符》之作,指斥符瑞之虚妄。刘知几在《史通》中,即反对记录符瑞之《五行志》。《书志》曰:

    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璧传于郑客,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黄雀,新都之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旱雩舛候,螟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襚,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征,昊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隐,其可略诸。……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失其事?何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又王充有《书虚》之作,谓竹帛上的文字,不可尽信。而刘知几在《疑古》中,对于《尚书》所载的史实,指出疑问十点。他在结论上说:“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简。’推此而言,则远古之书,其妄甚矣。”

    从以上所举各点,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的思想,颇受王充学说的影响。他不迷信圣经贤传,不迷信灾祥符瑞。即因他不迷信圣经贤传,所以他就富有怀疑的精神;即因他不迷信灾祥符瑞,所以他就具有唯物的思想。他就在这种怀疑的精神与唯物的思想上,展开他的历史观。

    刘知几反对“历史的定命论”。他以为历史上任何朝代的兴亡,人物的成败,都不是天命,而是人事。他在《杂说》(上)中说:

    《魏世家》太史公曰:“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盖晋之获之,由夷吾之愎谏;秦之灭也,由胡亥之无道;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鲁之逐也,由稠父之违子家。然则败晋于韩,狐突已志其兆;亡秦者胡,始皇久铭其说;弧箕服,彰于宣、厉之年;征褰与襦,显自文、武之世。恶名早著,天孽难逃。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汤、武,其若之何?苟推此理而言,则亡国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无讥者哉?夫国之将亡也若斯,则其将兴也亦然。盖妫后之为公子也,其筮曰:“八世莫之与京”;毕氏之为大夫也,其占曰:“万名其后必大”;姬宗之在水浒也,鸣于岐山;刘姓之在中阳也,蛟龙降于丰泽。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后。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终能坐登大宝,自致宸极矣乎?必如史公之议也,则亦当以其命有必至,理无可辞,不复嗟其智能,颂其神武者矣。夫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有其惑乎?自兹以后,作者著述往往而然。如鱼豢《魏略议》,虞世南《帝王论》,或叙辽东公孙之败,或述江左陈氏之亡,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谓与子长同病者也。

    上文列举史实,证明统治者的灭亡,是由于他们自己的罪恶、无能。不能把他们的灭亡归纳为上帝的意思。同样,新的统治者的兴起,也不是上帝预先派定,而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努力。一言以蔽之,人类的历史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与“上帝”、“天命”这一类的鬼话绝不相干。像这样承认人类对历史之创造作用的历史观,就正是刘知几的历史学卓越之点。

    其次,刘知几反对以成败论英雄之正统的历史观。他在《称谓》云: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二方之于上国,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而并霸。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在这里,他虽然只提出吴、蜀的名号问题,而其主题,则是反对那种以“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的历史观。例如他深以班、范二史不列刘玄于光武之前为非。他在《编次》中说:“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而北面,诚节不亏。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光武称帝于高邑),兄亡弟及,历数相承。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按刘玄为新市、平林所拥立,以中国正统派的历史观视之,实为盗贼,而刘知几主张列纪于光武之前,这就是“有以力屈者乃成盗贼”也。

    虽然,刘知几对于“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历史观仍未扫除干净。例如他反对列项羽于本纪,而曰“正可抑同群盗 ”。反对列陈胜于世家,而曰“起自群盗”。这又是他自相矛盾的地方。

    又刘知几甚至不主张“内中国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的历史观。他在《称谓》中说: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至萧方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称之以王。此则赵犹人君,加以主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历史是具体的科学,要承认客观的事实,不能以主观的爱憎涂改历史的事实。刘知几可谓深得此理。所以我说他是一个客观主义的历史家。

    至于他敢于怀疑,则史料因以订正;敢于非圣,则成见因以打破。这些都是他的科学精神。

    三 刘知几论中国历史学各流派

    刘知几对于中国历史学各流派,曾经展开一个全面的批判。他在《六家》中,把中国的历史学派分为六家。他说:

    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有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

    按《尚书》为记言的史体,《春秋》为记事的史体,《左传》为编年的史体,《国语》为分国的史体,《史记》与《汉书》均为纪传体,而前者为通史体,后者为断代史体。这六种历史学体裁不是同时发生,而是中国历史学体裁相续发展之系列,所谓“古往今来,质文递变”的结果。

    这六种体裁在最初,都不过是各时代的历史记录者用以记录史实的方法;但是后来的历史学者竞相模拟,于是这六种历史学体裁,遂演化而为六种历史学流派。

    例如《尚书》,本来是一种最古的历史记录方法。“自宗周既殒,《书》体遂废,迄乎汉、魏,无能继者。至晋广陵相鲁国孔衍,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于人理常事,不足备列。乃删汉、魏诸史,取其美词典言,足为龟镜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由是有《汉尚书》、《后汉尚书》、《汉魏尚书》,凡为二十六卷。至隋秘书监太原王邵,又录开皇、仁寿时事,编而次之,以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准《尚书》。”[13]

    又如《春秋》,后来也有袭用其名以为著述的。如晏子、虞卿、吕不韦、陆贾,其所著书,皆谓之《春秋》。

    《左传》亦有拟作,如晋著作郎乐资曾撰《春秋后传》三十卷,其书始于周贞王而终于二世之灭。献帝时,荀悦著《汉纪》三十篇,亦依《左传》体裁。以后每代都有拟作,如张璠、孙盛 、干宝、徐广、裴子野、吴均等,其所著书,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其名虽异,但其为体,则皆拟《左传》。

    《国语》体裁,继之者有《国策》。至孔衍,又以《国策》所书之未尽者,聚为一录,名曰《春秋后语》。当汉氏失驭,英雄角力,司马彪又录其行事,著《九州春秋》。这些都是《国语》的流派。

    其摹拟《史记》者,则有梁武《通史》,崔鸿等所撰的《科录》,及李延寿的《南北史》等。至于《汉书》,则所有中国的所谓正史,都是属于这一流派。

    中国的历史家,大概不出这六种流派。即或稍有形式不同,但亦不过这六种体裁之变体而已。所以刘知几把中国的历史学派分为六家,大概是可以包罗一切的。

    刘知几在划分中国历史学的流派以后,又展开其对各家的批判。其论《尚书》的体裁,则以为其最大之缺点就在于这种体裁中,对于人物的记载不能详其平生;对于事实的记载,不能详其年月,而这些又都是历史学上最重要之点。他在《六家》中说:

    若乃帝王无纪,公卿缺传,则年月失序,爵里难详,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

    其次,他以为《尚书》的体裁,既以记言为主,就体裁论体裁,则不应于记言之外,有记事的专篇;但《尚书》中竟有此种例外,这就是体例不纯。《六家》说:

    盖《书》之所主,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理;《洪范》总述灾祥;《顾命》都陈丧礼;兹亦为例不纯者也。

    其论《春秋》的体裁,则认为有长处,也有短处。《二体》说:

    《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沈冥者,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其有贤如柳(下)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

    其论《左传》的体裁,认为是一种最好的注释体裁。他在《申左》说:“《传》之与《经》其犹一体,废一不可,相需而成。”又说:“向使《孔经》独用,《左传》不作,则当代行事,安得而详者哉?”这种注释体裁的优美之处,就在于它能补本文之缺略而又不重复本文。《六家》说:

    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其论《国语》,则认为是《春秋》的外传,但是它的特点,就在于“又稽其逸文,纂其别说”,写成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的历史。上起周穆王,下迄鲁悼公,自成一种分国为史的体裁。故《六家》曰:“此亦‘六经’之流、‘三传’之亚也。”

    其论《史记》的体裁,在《六家》中专说他的短处。他说:

    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

    但在《二体》中,则谓《史记》的体裁有他的短处,也有他的长处。他说:

    《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帝)纪,则云:“语在项(羽)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其所以为短也。

    其论《汉书》的体裁,则谓与《史记》相同。《六家》曰:“寻其创造,皆准子长,但不为‘世家’及改‘书’曰‘志’而已。”即因《汉书》的体裁同于《史记》,所以《史记》的短处和长处,也同样表现于《汉书》。惟《史记》为通史体而《汉书》则断西汉一代以为史,因之《汉书》就没有“疆宇辽阔,年月遐长”之弊。所以他在《六家》中说:

    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以上乃刘知几对中国历史学各流派的批判,就史体论史体,可谓切中利弊。他在结论中说:“《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惟《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又在《二体》中说:“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熟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由此而知刘知几认为最进步的历史体裁,乃是编年体和纪传体。这从历史学发展的观点上看来,也是对的。

    惟刘知几于纪传体中,美《汉书》而抑《史记》,未免源流倒置,是其偏见耳。考纪传体确为一种进步的历史体裁。这种体裁,可以说是《尚书》等四种体裁之综合。其中“纪”以编年,犹《春秋》之“经”也;“传”以记事,犹《左氏》之“传”也;“世家”以分国录诸侯,犹《国语》之分国为史也;又尝录帝王之制诏命令,则又犹《尚书》之载典、谟、训、诰、誓、命之文也。一言以蔽之,这种体裁已并“编年”、“记事”、“记言”、“分国”诸体于一书,别而裁之,融而化之,使其相互为用,彼此相衔。以各家之长,济各家之短;而又益之以表历,总之以书、志,卓然自成为一种新的历史体裁。但这种伟大的创造,是司马迁的不朽之功;班固的《汉书》不过是《史记》的拟作而已,又安能望《史记》之项背?

    四 刘知几论纪传体的各部门

    刘知几在泛论中国历史学各流派以后,于是集中其论点于纪传体。他就纪传体的各个部门,如“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等,展开其批判。

    他论“本纪”,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本纪”所以纪天子,非天子不应列入“本纪”。因此他对于司马迁之列周秦先世于“本纪”,认为“可怪”。列项羽于“本纪”,认为“乖谬”。《本纪》曰:

    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既定而疆理不分……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此尤可怪也。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其次,他以为“本纪”所以纪年岁,显国统,故无年号者不纪,无国统者不书。所以《魏志》曹传,权假汉年;韦曜《吴史》,不纪孙和。盖以其子孙虽为天子,其祖先不能因之而亦称天子。如其祖先亦称天子,则当时固有天子,没有历史地位可以安插这位追尊的天子。所以他反对把追尊的天子,写入“本纪”。《本纪》曰: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追尊晋代的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

    第三,他以为“本纪”的体裁,是以事系年,而且专载大事,以显示某一帝王时代的历史大势,不应把琐碎的细事,写入“本纪”。《本纪》云:

    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彦渊)、李安平(百药)之徒,其撰魏(书)、(北)齐(书)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

    他论“世家”,也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他以为“世家”所列的人物,必须有世可续,有家可承;否则即不应列于“世家”。因此他以司马迁列陈胜于“世家”为不然。《世家》曰:

    “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至如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

    第二,他以为“世家”所以录诸侯,不应录大夫。因此,他反对司马迁录三晋及田氏之先世于“世家”,而田完反没其名号。《世家》曰: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藩后;而前后一统,具归“世家”。……又(田齐)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求之人情,孰谓其可?

    第三,他以为“世家”所列诸侯,应该是专制一国、传世甚久的古代诸侯。而徒有其名的汉代诸侯则不应列入“世家”。《世家》曰:

    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天朝,不临方域。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司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

    此外,他以为还有一类人物,即割据之君,“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亦宜列于“世家”。

    他对于“列传”提出了五点意见。

    第一,他以为“列传”所以列卿大夫,非卿大夫则不应编入列传。因此他反对陈寿在《三国志》中列吴、蜀二帝于“列传”。《列传》曰:

    夫纪、传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案范晔《汉书》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

    第二,他以为“列传”主题,皆系人名,如非人名,即不应列入。《编次》云: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明,同声相应者矣。

    第三,“列传”中有“合传”,但他以为“合传”的人物必须同时并世,而其行事,又首尾相随,如“陈余、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14],这是可以的。至于以异代之人,列于一传,如:“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的曹沫与燕荆轲并编”[15],“老子与韩非并列,贾诩将荀彧同编”[16],这是不对的。

    第四,“列传”中有附出之例,但他以为这种附出的人物,必须“名行可崇”而又“事迹虽寡”,不能独立成传,所以“寄在他篇,为其标冠。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若名行不可崇者,则无附出之必要。但“孟坚每一姓有传,则附出余亲。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17]。这也是不对的。

    第五,他以为列事作传,所以播其遗烈,显其令闻。但“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其间则有生无令闻,死无异迹,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18]。这更有违“列传”的本意。

    他对于《表历》根本反对。他以为历史应该用文词写著。而不应用“表历”排列。而且史实既见之于文词,又再列之于“表历”,实为重复。故他以为载“表历”于史传,未见其宜。《表历》曰: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以一字成褒贬,《传》包五始,《诗》含六义。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观司马迁《史记》则不然矣。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具有其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

    在“表历”中,他最反对班固《汉书》所载“古今人表”。他以为班氏的“古今人表”既不表现国统的递袭,又不表现禄位的相承,只是品藻贤愚,激扬善恶,这实在不能表示一种连续的历史意义。[19]而且“人表”中所录的历史人物,既非同出一族,又非同在一时,并且皆系汉以前的人物。以汉以前的人物,而列于《汉书》,更是不伦不类。他在《表历》说:

    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则异时,语姓则他族。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嬴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何断而为限乎?

    他以为如必欲作表,亦只应适用于历史上的纷乱时期,如春秋战国及五胡乱华时代。因为在这样的时代,或群雄割据,各为年世;或诸胡错峙,自相君长。世变多端,史实复杂,若申之以表,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所以他以为在《史》、《汉》诸表中,惟“列国年表,或可存焉”。自此以后,则惟有崔鸿作表,颇为切要。

    他对于“书志”颇为称赞。《书志》曰:“纪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不过他以为“书志”之中,有“妄入编次”、应予删除者三,即“天文”、“艺文”、“五行”是也。亦有“事应可书”,宜予增加者三,即“都邑”、“氏族”、“方物”是也。

    他之所以主张删除《天文志》,是以为天文变化不大,不如人事每代变易。《书志》曰:“夫两曜(日、月)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故他以为“天文”可删。如必欲作志,则亦只应载其当代的日月之蚀,星宿移动,而不应重复天体之概论。

    他之所以主张删除《艺文志》,是以为同一书目,“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故他以为《艺文志》可删。如必欲作志,则亦只应列当代撰者所撰之书,不应重复刊载前代之书目。

    他之所以主张删除《五行志》,是以为《五行志》多载“虚说”、“浮词”,“言无准的”,“事涉虚妄”。如必予为志,亦只应记当代灾异,不应追证前事,曲加附会。

    反之,他主张增加《都邑志》,则从“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者由其败国。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又以“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所以他主张“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都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他又以为各种方物,“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古代皆有记录。如“《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列状四荒之经”。自汉代拓境,四国来朝,各献方物,而种类更多。爰及魏、晋,迄于周、隋,亦遐迩来王,任土作贡。此等方物,与社会经济有关,故凡为国史者,宜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前。

    他又以为氏族关系血统,如“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所以历代亦有记录,如“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逮乎晚叶,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士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所以他以为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志》之下。

    其论“论赞”,则谓后来的作者,都犯了以下的几种弊病。

    第一,不必论而强为之论。《论赞》曰:“夫论者,所以辩(辨)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丘明‘君子曰’者, 其义实在于斯。司马迁始限以篇终, 各书一论(而冠以“太史公曰”) 。必理有非要,刚强生其文,史论之烦,实萌于此。”自司马迁而后,“班固曰‘赞’,荀悦曰‘论’ ,东观曰‘序’ ,谢承曰‘诠’ ,陈寿曰‘评’ ,王隐曰‘议’ ,何法盛曰‘述’ ,扬雄曰‘撰’,刘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史官所撰,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揆。”这些作者的史评,大抵多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因而就不免有“私徇笔端,苟衒文彩”的弊病。

    第二,重复本文。《论赞》曰:“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易言之,即简单明了,不重复本文。但后来作者,“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这就犯了重床叠被的弊病。

    第三,“论赞”重出。自班固于序传中以诗体作“述”,范晔改“述”曰“赞”,以后每篇皆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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