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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一种习形成的时候,一种性也就和它一起形成了。这也就和“习惯成自然”在基本上是同样的意思。“习与性成”这句话似乎平常,其实深含至理。孔丘显然是信奉这句话的。有同样意思的一句话,即“少成如天性,习惯成自然”,据说就是孔丘说的。在先秦和两汉之际,“习与性成”的理论显得相当流行。以后的一千多年中似乎很少有人讲了。宋代早期的欧阳修曾提到这句话,但显然并没有了解这句话的深义。但到明清之际,这个理论又受到重视。明代王廷相的心理学思想显然主要是从“习与性成”这样的理论出发的。

    王夫之把“习与性成”的理论作了较详细的阐明,但有所偏差。可以看到,“习与性成”所表达的真理也是一个光芒四射的科学真理。这一科学真理是心理学所很需要的一种基本观点,特别对于发展心理学有很重要的意义。这个真理有可能使一直在心理学上纠缠着、苦恼着许多人的那个所谓遗传与环境的问题得到圆满的科学解决。遗传与环境的问题原是生物学上的一个问题。心理学者把它转移到心理学上来并单纯用生物学的观点和概念来予以理解。这也可能是这个问题在心理学上很难得到恰当的解决的一个主要理由。这个问题的解决的主要途径就在于确认所谓“性”有两种:一种是由生长而来的生成的性,也可以称为生性;另一种是人出生以后由学习或习染而来的习成的性,也可以称为习性。人的心理上生性只有很少的几种,而习性则是大量的,并且其发展的可能性在实际上是无限的。可以看到,这也是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一个十分可宝贵而具有很深刻的意义的科学论断。这样一个光辉的科学论断的来源竟如此之早,也是足以惊人的。

    5. 知行论

    知行论是着重说明知和行是怎样的关系的。上面已提到传统心理学中对这个问题的注意不够。在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这却历来是一个十分受到重视的问题,曾对它进行热烈的讨论和争论。因而在这方面的见解也明白表现为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可贵的传统思想在我国很早的历史时期就有了。传说商代初期的伊尹告诫商王太甲说:“弗虑胡获,弗为胡成?”(不考虑怎能弄明白,不做怎能成事呢?)商代后来的傅说也曾告诫他的君主说,“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到了孔丘,他很重视学习,但显得更重视行。他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稍后的墨翟也很重视行,认为言论的是非有三个标准(“三表”),其中之一是见之于行的实效(“用”)。他说,“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合)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在知行学说上其次一个很重要的人是战国后期的荀况。他是很重视学习的,但也很重视行。他主张一种知和行的统一说,把行动和认识结合起来了。他说,“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他又说,“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他又说,“知之而不行,虽敦(扎实)必困(遇到困难)”。

    他又指出行要有知的帮助,说,“知明而行无过矣”。可见在荀况的心目中知和行是相辅相成的。这是把知行学说提高了一大步。到了汉代前期的唯心论者董仲舒,他和知行学说的一点关系是较早提出了知先于行的这一形而上学的看法,无视了行对知的作用。其次要提到的是唐代的柳宗元。他认为来源于大自然的人的心理实质有两方面。他说,“夫天之贵斯人也,则付刚健纯粹于其躬,悼为至灵(突出而成为万物之灵)。……刚健之气钟于人也为志……则志其一端耳。纯粹之气注于人也为明(认识能力)……则明者又其一端耳。……举斯二者,人伦(人类)之要尽是焉”(《天爵论》)。这就是说,人从自然得到一种“刚健”的气和一种“纯粹”的气,前者就是意志(行),后者就是认识(知),除了这两端外就没有别的了,人要能发挥这两个方面就行了。这一卓越见解是很有创新意义的,到现在还是如此。此后从宋代开始直到现代,知行理论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看法,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而最后达到了完善地步。首先是宋代的主观唯心论理学家,他们都片面地主张知先行后。例如程颐说,“须是知了方行得”,又说“君子以识为本,行次之”。对于知行问题,客观唯心论者朱熹讲得较多。他继承了程颐的学说,但有可贵的发展。他认为知先于行,但知和行“常相须”而统一在一起。他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他又说,“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均见《朱子语类》)这是把知和行的关系说得比较确切,把知行学说推进了一步,接触到了知和行的辩证关系。不过他也有一些与此自相矛盾的说法,说明他可取的见解还不是坚定的。其次要提到明代的主观唯心论者王守仁。他以他的知行合一说而著称。但知行合一的看法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看法,把行融化于知,抹杀了知和行的实质区分,完全不合科学。比王守仁稍后的是王廷相。他是一个明显的唯物论思想家,兼有科学兴趣,有颇多的科学知识。他揭露了知识能力的先验论错误。在知行学说上,他重视行。他说的行也称为“履事”、“习事”、“实历”或“练事”,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实践。他说,“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谓真知矣。徒讲而不行,则遇事终有眩惑”(《与薛君采书》)。他又说,“练事之知,行乃中几。讲论之知,行尚有疑。何也?知、在我者也,几,在事者也。譬久于操舟者,风水之故审矣,焉往而不利涉?彼徒讲于操舟之术者未涉江湖而已不胜其恐矣,安所济之哉?盖风水者几之会也,非可以讲而预者也”。这是说明为什么要通过行才能得到真知或知得到家的。这是符合科学的见解。王廷相主张知行并重,叫作“知行并举”。他说“学之术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均见《慎言·小宗篇》)。知行兼举的说法是对知行分离的看法的一种批判,也是对知行合一的说法的一种纠正。王廷相也是明显地把知行关系的科学理解推进了一步。我国古代对知行论的科学发展最有贡献的一个人是清初的王夫之。他在反对宋代以来的唯心论理学和发展科学的知行理论上比王廷相更前进了重要的一步。他的知行理论更接近了辩证法。他尖锐地批判了过去一切重知轻行的不正确说法,因而强调指出行和知是同样重要的,但行终究是主要的并且是容易受到忽视的。他说,“《说命》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千圣复起,不易之言也。……知非先,行非后,行有余力而求知,圣(指孔丘)言决矣而孰与易之乎”(《尚书引义·说命中》)。这说明他是完全赞同“知不难而行难”这句话的,但并不把知和行强分先后而行是较重要的。他又进一步指出知和行是不相离的。他说,“知行之分有从大段分界者,则如讲求义理为知,应事接物为行是也。乃讲求之中力其讲之事,则亦有行矣。应事接物之际不废审虑之功,则亦有知矣。是则知行终始不相离。存心(自我检查)亦有知行,致知(求知时候)亦有知行,而不可分一事以为知而非行,行而非知”(《读四书大全说》卷三)。这里的言论好像是一种“知行合一说”,而实则非是,而是正确地指出知和行各有其作用,是“不相离”而不是“合一”的。他对此加以阐明说,“知行相资以互用。惟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资以互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不知其各有功效而相资,于是而姚江王氏(王守仁)‘知行合一’之说得借口以惑世”(《礼记章句》卷三十一)。“知行相资以互用”这个论点,虽然在语言表达上还不很确切,但仍是对知和行的关系的一种深刻的见解,说到了两者的一种辩证关系,也是对“知行合一”说的一种有力批判。因此,知行学说在王夫之手里又得到较大一步的提高。但他还有一些看法,如说“知能(行)同功而成德业”(《周易外传·系辞二》),和“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尚书引义·说命中二》),则不无问题。前者是把知和行同等看待,实则行归根是主要的。后者认为行可兼知,则未免抹杀了二者的实质区分。到了近代,孙中山也提出了他对知行学说的一种有意义的看法,即他的“知难行易”说。他并不是为了要否定历来的“知易行难”说,而是有他的实际理由或实践理由的。他大概深深感觉到革命如要取得成功,必须有充分的正确的有关革命和建设的知识和理论,而这种知识和理论都是来之很不容易的。要使革命队伍内的人都能重视并掌握这种必要的知识和理论更不容易。他提出知难问题大概就是为此。所以他强调知难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听说他是一个手不释卷的人。可见他的求知心切。从此可以知道,知难还是行难,要看具体实际情况而定。抽象而笼统地说知难还是行难,都是不对的。准此,抽象而一概地谈知先还是行先或知重还是行重,也都是不对的。不过就一般而论,知和行这一对统一的矛盾中行总是主导的方面,这是可以说的,但不是绝对的。到了现代,在知行理论方面另一个重要人物是毛泽东同志。他的《实践论》就是集中阐明知和行的关系的。他从以实践即行为主的观点出发来阐明知和行的互相关系,所以称他自己的知行理论为“实践论”。他指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主导的,实践带动促进着认识,在发展过程中是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再从实践到认识这样循环往复而前进的。在这里就很难讲实践和认识的先后。

    所以先后的争论是没有多少意义的。毛泽东同志这样的知行理论是全面贯彻了辩证唯物论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行关系论,因而他的《实践论》把我国三千多年来的知行论推进到当代的顶峰。他的《实践论》也是为了革命的需要并在革命的实践中形成起来的。毛泽东同志和孙中山都不属于古代的范围,但这里论述我国古代的知行论的发展过程,不能不连带提到他们。

    6. 情二端论

    情二端论是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关于情的分类具有独特可取之处的学说。中国古代有六情论和七情论。一种六情论认为情有好、恶、喜、怒、哀、乐这主要的六种。这是荀况的说法(《荀子·天论》)。另一种六情论认为情有喜、怒、哀、乐、爱、恶六种(《白虎通》),和第一种说法基本相同。一种七情说认为情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礼记》)。另一种七情说认为情有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内经》)。还可以有其他类似的说法。也还有说情有喜、怒、哀、乐四种的(《中庸》)。这里的六情说比较有代表性,比较合理。七情说的前一种比六情说多一个“欲”。欲是情所共有的共同倾向,凡是情都有一种相应的欲,欲并不是另一种情。例如说“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就说明这一点。至于把“欲”理解为“好”或“爱”的同义语的“欲”,则六情说和七情说中都已有了,无须重复。

    前一种七情说还把“惧”代换了六情说的“乐”,这也不恰当。故这种七情说是不合适的。后一种七情说显得庞杂混乱,其中的“思”显然不是一种情,故更不足为据。四情说虽也通行,但欠完备,只是六情说的一种简称。人的情的表现原是变化多样的,很难一定说有几种。故西方心理学中有关于情的数目说法很不一致,少的说有三种,多的说有十六七种,我国传统中所说的六情或七情是比较多少适中的,用来代表情的几种基本形式是恰当的。而六情说又比七情说较好。但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古代思想中又有一种见解,指出情的根本形式不外两种,即好(爱)和恶,称为情的两大端。《礼记》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情)之大端也”。《商君书·错法》说,“人情有好恶,故民可治也”。《韩非子·八经》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保位权》中也说,“民无所好,君无以劝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这都是指出人有好恶两种最基本的情的。这种情二端论说明人的情虽有种种变化形式,但都不外乎“好”(或“爱”)和“恶”(或“憎”)这两大端或两极的最基本的形式不同。这是一种很合乎科学的见解。因为实际上情对有关对象的态度总不外乎是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情所含有机体(内脏)变化也不外乎增强(兴奋)和减弱(抑制)两种相反的变化。所以,情应该是两两成对的。如上面所讲到的两种六情说都正好就是三对情所构成,而其中一对又是最基本的。这些都表现出我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关于情的见解的独特可取之处。

    7. 唯物论的认识论

    唯物论的认识论也是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的一种优良传统。纵观中国二千多年的思想史,在人的认识问题方面,唯物论的传统一直是绵延不绝的。对科学的心理学思想在认识问题方面有所贡献的人大都是唯物论者或有唯物论倾向的人。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唯物论者才能对心理学的认识问题作出科学的论断。唯心论观点则对心理学的认识问题只能作出非科学或不科学以至反科学的论断。我们要在我国古代思想中研究心理学的认识问题,所要依赖的主要是唯物论思想家。我国古代的心理学思想所以能放射出灿烂的光辉都是由于不同的时代都有杰出的唯物论者崛起于其间。换句话说,这是由于上下两千年有一个绵延不绝的具有充沛生命力的唯物论思想传统。

    这里也只能举一些较鲜明的例子来对我国古代思想中有关心理学中的认识问题的唯物论思想传统作一个简要的说明。首先可以举战国中期的宋钘和尹文两人的见解。他们有一句代表性的话说,“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管子·心术》)。“彼”是指客观事物,“此”是指认识的主体。这是一种基本的对认识活动的唯物论论断。他们还指出心的智知必须通过耳目的闻见。其次要提到后期墨家的看法。他们说“辨,焉(乃)摹略万物之然也”《墨子·小取》。“摹略”就是模写,就是反映。“然”就是事物的本然情况。

    这显然是对认识的唯物论说明。有较系统地对心理学认识问题的唯物论阐明留下来的是战国后期的荀况。他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他又说,“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荀子·正名》)。这都是典型的唯物论观点。荀况又指出,“心有征知……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荀子·正名》)。这是说心要有所依据而知,然而心的征知必须依靠感觉器官能尽其所属的职能才行。这是说明心和感觉器官,即思维和感知觉是分工合作、相辅相成的。荀况还着重指出实践(行)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他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之为圣人”(《荀子·儒效》)。这是说认识有深浅,直到懂了(知之)而又能实践(行之),那才学得到家了(止矣)。荀况关于人的认识问题的唯物论见解是比前人进了一大步的。荀况的弟子韩非关于认识问题指出,世界事物是有道理(规律)可以认识的,人的行动是要追求目的而避祸求福的,人能认识事物规律而照着去行事,就能有决心和勇气并能达到目的。(《韩非子·解老》)韩非在认识问题上,强调了“得事理”和明确目的的重要性。其次要提到汉代初期成书的《淮南子》这部书中所表达的对人的认识问题的唯物论观点。它指出,认识是事物引起心(神)的认识反应活动。它说,“物至而神应,知之动也。知与物接而好憎(恶)生焉”(《淮南子·原道训》)。

    它又用镜和水作比喻说,“夫镜水之与形接也,不设智故,而方圆曲直弗能逃也”(出处同上句)。这是说,认识是要不受主观干扰的对事物的如实反映。《淮南子》对人的认识问题的独特贡献还在于说明认识问题不能只看到个人的认识而个人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它说,“夫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淮南子·主术》);并说,“离朱(一个目光明锐的人)之明察箴(针)末于百步之外,不能见渊中之鱼,师旷之聪合八风之调而不能听十里之外。故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亩之宅也”(《淮南子·原道训》)。其次的例子是后汉王充对认识问题的唯物论思想。王充也和其他的唯物论者一样,认为人的认识必须先由感觉器官和客观事物的接触,必须“任耳目以定情实(实际情况)”(《论衡·实知》)。王充认为人的认识是限于一定的机体条件的,例如说,“目不能见百里,则耳亦不能闻也”。他也否认有生而知之的事情,说,“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生)知者”。(均见《论衡·实知》)王充也认为认识不能单靠感知觉,说,“夫以耳目论则以虚象为言,虚象效则以事实为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苟信闻见则虽效验章明,犹为失实”(《论衡·薄葬》)。王充在认识问题上是强调行或实效的重要的,因而说,“凡贵通(弄懂)者贵其能用之也,即徒诵读,诵诗讽术,虽千篇以上,鹦鹉能言之类也”(《论衡·超奇》)。但王充在思想上有一些地方显然自相矛盾,在认识问题上虽然是唯物论者,但又相信有鬼神,并认为有“不可知之事”。

    其次可以举的一个主要的例子是北宋王安石对人的认识问题的唯物论见解。他指出事物都是可以认识的,是“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进<字说>表》)的。他说,“天下之事固有可思可为者,则岂可以不通其故哉”(《致一论》)。他又认为,认识事物要完全采取客观态度,说,“物之出,与之出而不辞,物之入,与之入而不拒”(《道德真经集义》)。这是一种尊重客观事物的反映论的认识论。再其次是明代中期的王廷相。他在我国对认识问题的唯物论的历史发展上也是一个重要人物。他也强调说明认识是人的认识能力和客观事物相接触的结果并强调感知认识以外还必须有思维认识。但王廷相对人的认识问题的唯物论理论还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是他把人的认识区分为两种,即他所谓“天性”之知和“积习”之知两种。后者也称为“人道之知”。我们现在可以称前者为“生知”,称后者为“习知”。他说,“婴儿在胞中自能饮食(指吞咽动作),出胞时便能视听,此天性之知,神化之不容己者。自余因习而知,因悟而知,因过而知,因疑而知,皆人道之知也。父母兄弟之亲,亦积习稔熟然耳”(《雅述》上篇)。这一区分是符合事实的科学论述,是王廷相的光辉贡献。并且这句话也批判了理学家把人伦道德的知看作另外的一种知,称为“德性之知”。另一个特点是在强调行这点上更旗帜鲜明。他说,“学之术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又说,“虽然精于仁义之术,优入尧、舜之域,必知行兼举者能之矣”(《慎言·小宗》)。他把“履事”(实践)和“致知”都看作是一种“学之术”,可见他对实践的重视程度。在我国整个古代时期对人的认识问题的唯物论理论的发展道路上一个最重要的人物是清初的王夫之。他对认识问题的心理见解表现了他在这方面作了多方面的探索考察,几乎达到了系统的程度。他在这方面的研究深度也达到辩证思维的水平。因而在古代他对认识的心理学问题可以说贡献最大。他也和在他之前的唯物论者一样强调通过感知觉和外在事物接触所产生的感性认识这个认识基础的。他说,“形也,神也,物也,三(者)相遇而知觉乃发”(《正蒙注·太和》)。这里可注意的是他指出产生知觉也有躯体(形)的作用。但他更明确地强调了思维的理性认识的特殊重要作用。他特别批判了王守仁把行消融于知这种唯心论的知行合一论,而尤其驳斥了佛家唯心论的认为由知而后有知的对象这种谬论。他说,“越有山而我未至越,则不可谓越无山,则不可谓我之至越者为越之山也”。他也特别明确说明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分别作用和相互作用。他采用旧的表达方式说,“大概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所思所辨者皆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惟在心官,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辨之疑。致知在格物,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一)。这段说明在过去旧的情况下是相当完全适用的,也说得相当透彻,基本上表达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达到了前人所未达到的水平。

    上一段的论述是关于我国古代上下二千多年在对人的认识问题这一心理学思想方面的唯物论优良传统的一个简略概观。这个优良传统,我们必须继承并予以发扬光大。

    总上所述是我国古代合乎科学的心理学思想可以代表全貌的几个主要的特点或方面。这些方面大都表现出它们自己的继续前进发展史并取得了可贵的成果。这些可贵的成果都可以并应该吸收到我们所要研究的科学心理学中来,不但作为它的构成部分,并且有些可以作为它的主要梁柱。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中当然也有唯心论思想。有了唯心论,也一定有唯物论与之斗争。这是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的。但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唯物论思想家显得是占优势的。突出的,有经久影响的,发出光辉见解的思想家几乎都是唯物论者或有唯物论倾向的人。科学和唯物论有血肉的密切联系。一般来说,只有唯物论或有唯物论倾向的思想家才能取得合乎科学的心理学见解。主观唯心论的道路和合乎科学的心理学思想很少干系。这里所叙述的我国古代合乎科学的心理学思想的概略发展情况是说明了这一点的。

    * * *

    [1]. 本文出自《心理学简札》,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卷十,第892页。

    [2]. 潘菽后来又将六情论改为情二端论,补入天人论,将唯物认识论改称为主客论,这样成为七范畴论。

    [3]. 本文出自《心理学简札》,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卷十,第925页。

    [4]. 本文出自《潘菽全集》,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卷四,第359页。原载《心理学报》198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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