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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卷我折腾得过长了。在码字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在编辑作者群里吐槽,我说我以后非到万不得已,再也不把小说场景写到四川来了。

    这一卷涉及的三国人物比较多,三国故事也比较多。说起来,其实我本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三国迷,当然也就不会有小孩子过家家那种“你是哪个阵营的粉丝?刘皇叔粉?曹丞相粉?还是孙权大舅子粉?”

    其实真要我说的话,内心上,我应该是董卓粉。

    第一个原因当然是董卓长得也很胖……

    董卓没有什么个人魅力,他长得比我还要胖好多好多。但就是这样一个胖子,却领导了一个最优执行力和百花齐放的班子。

    先拿文臣来说,人数不多,但是各有特色,董卓不像袁绍那样叶公好龙,也不像曹操那样要求个个都有无私忠心,并且判断这忠心的标准便是自己没有疑心,自然更谈不上孔明之“比我高的莫进来”和江东孙家裙带企业以及刘表的“酒肉朋友”……

    董卓要求的是跟每一个人的优点合作,唐太宗李世民的“人镜”魏征就曾经说过:“开国之臣,有一技之长即可用之”。

    贾诩这人比刘备还要无耻,但他却是乱世中最能自保的谋略家,所以用他来辅佐李傕、郭汜、张济、樊稠这些“外将”,能大幅度提高驻外军队的生命力。

    王允呢,谋略不精,权术也非顶级,但他却有“三公”的身份,有了王司徒的臣服,何进的旧部就会有大部分倒向自己,而不会跟着阉宦遗丑的曹操和小妾所生的袁绍。

    至于蔡邕、李儒也是各尽其能,分工在招揽人望、权谋之术等处。

    丝毫没有浪费和重复建设。因此董卓集团的文官层不会发生诸如陈宫叛离曹操,以及沮授、荀彧之类的故事。一直到董卓死去,贾诩撺掇四名外将火并王允,也依然是在发挥他那“优化自保”的特长而已。

    董卓这人活得开心,尽管丫死得也比较痛快,同样是达到霸业顶峰,董卓会去享受,会去潇洒,董卓不会像曹操那样疑神疑鬼,也不会像刘备那样得陇望蜀,更不会像孙权那样为了一亩三分地既赔夫人又赔兵……人嘛,事业嘛,最终为了什么?不说是享受,起码也是为了自己活得开心。所以中国的老太太临死时说:“我终于攒够了一套房子的钱”,而英国的老妇人则在临终前笑答:“我总算清偿了住房贷款”。很多所谓的“豪杰”其实是不懂这个道理的,所以康熙痛骂雍正:“你不爱财,你不爱色,你不爱享受,你为什么非要当这个皇帝?”

    曹操活得很累,刘备也不外乎,孙家那三代人就更不用说。

    曹操说:“这天底下如果没有我曹某人,不知道多少人称帝”——其实这话是董卓的台词才对……

    刘备说:“备虽汉室宗亲”——他怎么不说:“备虽曾救过相爷性命……”

    那个时候,似乎只有武功出身的君主才有得彩头,当然我说的君主并非称帝,而是军阀罢了。所以刘璋、刘表、陶谦、张鲁等人都相继黯然。曹操处处学董卓,可惜处处学得不像,董卓可以躺在床上把手持七星剑的曹操吓退,曹操自觉没这能耐,也学不像,只好换了个形式,改为“吾梦中好杀人”。袁绍也是号称武功在手,可真正当堂要“试试吾之剑是否锋利”,也只能耍无赖般的放句狠话,然后连自己亲叔叔都抛下不顾撒腿就溜。刘备本来没有什么武功,虽然救过董卓性命,但千夫所指之下,这句话硬是不如“备虽汉室宗亲”来得顺口,只好搭了个三英战吕布的顺风车来作为自己“勇武”的标榜——要知道在古代,以多欺少是很可耻的,而只有我们“素有德行”的刘皇叔,还有程昱口中“素来傲上而不忍下,欺强而不凌弱”的关羽,才能将“三英战吕布”当成自己的丰功伟业,厚颜无耻地到处巡展。

    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团队,自己的享受和潇洒,我觉得这就是快乐的董卓。说起来,董卓对汉献帝只怕远好过曹操,本来嘛,我废掉那个无能的汉少帝,把你从一个公爵挺到帝位,换来我一些尊荣和享受,这有什么不应该的?最起码,董卓对汉献帝还是尊重礼法的,残暴并不代表董卓要篡位,也不代表董卓欺凌皇帝。吴三桂曾说过:“老夫一生杀人无数,却从不侮辱人。”就这一点来说,曹操就褪色太多了。

    至于劫掠民财,董卓好歹只是劫活人的财,你曹老夫子的“摸金校尉”不是连死人都不放过么?

    至于刑罚冤狱,诸如魏文长、杨德祖、邓士载、陆伯言……这些人估计都不是董夫子旗下的怨灵吧?

    董卓懂得花钱,不是说舍不舍得的问题。曹操很舍得,对关羽上马赠金下马赠银,孔明就更加舍得,益州积累数十年的财富硬是叫他六出祁山挥霍一空。董卓的花钱是投资式的,董卓丝毫不吝惜花费自己的家产,早在西北时期,每当羌人豪帅来家作客,他便杀牛宰羊款待羌人豪帅,以取得他们对自己的支持和拥护。羌人一方面畏服董卓的凶悍,一方面感于董卓的“豪爽”,所以都归附他,愿意听候他调遣。一次,一个羌人豪帅见董卓家的牛羊宰得所剩无几,便从老远的地方赶来上千头牛,赠给董卓。由此可见,董卓当时在羌人中的影响之大。除了结交羌人,董卓还注意保持自己在当地豪强中的地位和影响,凭着他非凡的才武,拉拢、兼并其他势力,不断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力量。他经常扮演游侠豪杰的角色,在当地享有“健侠”的美名。同时,董卓还收罗大批失意、落魄的无赖之徒,他们为董卓的义气所感动,后来都一直死心塌地地跟随他。

    就是这样一个不蠢、不弱、不昏、不庸的人,却犯了天下草寇的大忌,强者如丁原辈都灰飞烟灭,那我们这些小军阀怎么办?事实上董卓是结束汉末地方割据势力的最强力人选,然而他自己的“快乐生活主义”却并不支持他这样做,尽管如此,所谓“关东诸杰”无论是联军围剿还是刺客暗杀,都统统失败,唯一能灭掉董卓的,也只有董卓集团自己。

    千里草,何青青;十里卜,不得生。

    董卓帐下第一武将?当然是张辽了,不然你以为是那个首席警卫员吕布?

    ====

    如果连个乳胶娃娃都搞不定,那这辈子就真的没办法出去见人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卢永恒大呼小叫地甩着软剑就冲了上去。

    之前说过,古代人,对生铁的冶炼技术是从战国时代才开始逐渐掌握的。

    而那也只不过是富含杂质的高碳钢罢了,很硬,这一点我望尘莫及。

    所以即便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乱世,即便是刘琦这样时不时要在战场上混吃混喝的人,对于兵刃的理解,那也是一个“硬”字。

    所以即便是诈尸,刘琦也根本无法理解,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软剑”这么变态的玩意儿。

    缠、旋、甩、割,这些经典的软剑贱招层出不穷,卢永恒一面以巧妙的身法躲闪刘琦手中青铜剑的攻击,一面又用软剑屡屡割伤对手。

    没多久,刘琦就变成了一个……不是“血人”,而是“牛奶人”。

    “你们说,他这是患了白血病吗?”苏季又笨笨地嘟囔了一句。

    “你是不是傻?”彭友良不耐烦地说,“白血病是指血液中的白细胞数量太多,又不是整个血浆都变成白色。再说了,刘琦现在浑身流淌的,是建木的树脂胶啊。”

    这些树脂胶从刘琦的伤口汩汩流出,倒是给卢永恒出了一个大难题。

    他倒不是洁癖,觉得好像这些从一个男人身上涌出的腥浓白浆会弄脏了自己的剑。

    重点是,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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