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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国澄赴阙。国澄初为未信,及至阙,咸如其诺,寻除中尉,遂为中人所称。

    按此事不见《旧唐书》,疑亦出《穆录》。《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本传云:

    (元和)十一年(816年),张弘靖罢相,镇太原,辟为掌书记……十四年府罢,从弘靖入朝,真拜监察御史。明年正月,穆宗即位,召入翰林,充学士。

    按德裕以元和十五年(820年)闰正月穆宗初即位时以监察御史为翰林学士,(33)上引《册府》云云必是《穆录》写在德裕为翰林学士后的一段话。李国澄也当是穆宗初年的中尉。(34)按当时官僚交结宦官以求升迁数见不鲜,记德裕交结宦官事也非止一端,(35)交结李国澄事之有无,无从深究,但《穆录》特笔记载(如果确是出于《穆录》的话),仍是秉笔史臣有意贬抑。

    上举采自《穆录》(或疑采自《穆录》)的贬抑李绅、李德裕的记载,说明党争和修史的关系。第一件关于李逢吉排李绅事,《通鉴考异》明确指出,出于《穆录》的记载不可信,而采取《敬宗实录》的记载。而《旧唐书》也早就舍《穆录》而采《敬录》。长庆元年科场案事,《旧唐书》、《通鉴》的主要依据必是《穆录》,但并没有写上李绅“好恶颇乖”的话,至于李德裕结交宦官李国澄事则《旧唐书》、《通鉴》都不载。《通鉴》于史料慎于取舍,自不待言,而由此也可以看到五代史臣之修史也不是毫无鉴裁。

    四 敬宗实录的褒贬

    《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乙部·实录类》:

    《敬宗实录》十卷,陈商、郑亚撰,李让夷监修。

    按《艺文志》不载《敬宗实录》修撰及奏上年月,《册府》卷五五六《国史部·采撰》二、《唐会要》卷六三《修国史》并不记修《敬录》事,晁氏《郡斋读书志》“敬宗实录”条亦止云“武宗会昌中”,不记具体年月。今按《新唐书》卷八《武宗纪》会昌二年(842年)七月,李让夷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前面已经提到会昌二年八月李绅监修国史,史官郑亚改修《宪宗实录》,三年十月奏上。三年十月前,郑亚不可能同时又修撰《敬录》,李让夷也不可能与李绅同时监修国史,则《敬录》至早于会昌三年十月后开始修撰(其时监修仍是李绅),明年七月李绅罢相出镇淮南,乃以李让夷监修,书成奏上当在会昌五年。

    《旧唐书》卷一七六《李让夷传》,说他为郑覃知重,而为李珏、杨嗣复所恶;又说李德裕执政,“骤加拔擢”,当上宰相,宣宗即位,罢相,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以卒。其人为德裕党,自不待言,郑亚已见上,他改修《宪录》,秉承德裕意旨,削去李吉甫不善之迹,是李德裕所信赖的史官。

    陈商,两《唐书》无传,《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敬宗实录”条下注云:“商字述圣,礼部侍郎、秘书监。”同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商为唐初宰相陈叔达兄叔彪曾孙。其人在会昌朝久任礼部侍郎,屡知贡举,会昌六年(846年)出任陕虢观察使。(36)他和德裕关系大概不深,伹六年外任,疑仍由于被认为德裕党人。

    《旧唐书》卷一六七《李逢吉传》叙逢吉排李绅事当采自《敬宗实录》,已见前。《通鉴》卷二四三“长庆三年(823年)李逢吉为相,内结知枢密王守澄”条《考异》曰:

    李让夷《敬宗实录》曰:“逢吉用族子仲言之谋,因郑注与守澄潜结上(敬宗)于东宫,且言逢吉实立殿下,上深德之。”又曰:“张又新、李续之皆逢吉藩僚。时又新为右补阙,续之为度支员外郎。”刘昫承之为《逢吉传》,亦言:“逢吉令仲言赂注,求结于守澄。仲言辩谲多端,守澄见之甚悦。自是逢吉有助,事无违者。”其《李训传》则云:“训自流所还,丁母忧,居洛中。时逢吉为留守,思复为相,乃使训因郑注结王守澄。”然则逢吉结守澄,乃在文宗时,非穆宗时也。二传自相违。逢吉结守澄,要为不诬,然未必因郑注。李让夷乃李德裕之党,恶逢吉,欲重其罪,使与李训、郑注皆有连结之迹,故云用训谋,因注以交守澄耳。又张又新、李续之为逢吉藩僚,乃在逢吉再镇襄阳后,于此时未也。今不取。

    按司马光认为逢吉虽然勾结王守澄,却未必通过李训、郑注,《敬宗实录》所以这样说,乃由于李让夷等企图加重李逢吉的罪状,有意牵合李训、郑注。《旧唐书·李逢吉传》采取《敬宗实录》,也说穆宗时逢吉通过李训、郑注勾结王守澄,但《李训传》却又说逢吉因郑注结守澄在文宗时,二传自相矛盾。至于张又新、李续之被逢吉用为幕僚更是后事,均不可信。司马光的论证是有理由的,但还需要加一些解释:(一)逢吉通过李训、郑注勾结王守澄之说虽未必可信,李训为逢吉族子,早在元和时就与逢吉建立了密切关系,穆、敬时在所谓“八关十六子”之列,甘露事变前后,训、注已成为牛、李(德裕)两党和宦官的“公敌”,所以强调甚至虚构逢吉与训、注间阴事勾结,即所以加重逢吉罪状;(二)逢吉通过训、注以结王守澄的时间,《旧唐书·李逢吉传》与《李训传》先后不同,自相矛盾,应由于所据史料不同,即《逢吉传》出于《敬宗实录》,而《李训传》则出于《文宗实录》或其他记载。

    李逢吉在穆宗朝排斥李德裕、李绅;敬宗即位之初,又欲陷害李绅,因韦处厚力救得免,事并见前,其为德裕党人所深恶,自不待言,所以李让夷监修、郑亚执笔之《敬宗实录》对逢吉极力诋斥,采自《敬宗实录》的《旧唐书·李逢吉传》中诋斥之辞如“逢吉天与奸回,妒贤伤善”,又说他玩弄种种阴谋,排挤裴度,终于“丑迹皆彰”,在史臣论中,甚至说逢吉:“欺蔽幼君,依凭内竖,蛇虺其腹,毒害正人,而不与李训同诛,天道福淫明矣”。从“不与李训同诛”这句话中也可以看到力图牵合逢吉与训、注的用意,这些话不能确定其即是《敬宗实录》原文,也是采纳了《敬录》的论点。逢吉原先与牛党虽未必亲近,却并无深仇。上面已经说到牛党所修之《穆宗实录》对逢吉有所肯定。又《册府》卷三二〇《宰辅部·识量》有如下一段记事:

    李逢吉,穆宗长庆中平章事。汴州李叛,诏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给事中、中书舍人并至中书,与逢吉及杜元颖同议汴州事。先是,公卿务苟安者多举河北近事,请授李以节,帝将从之。逢吉独议不可,以为河北之事,盖有不得已者,与河南固殊,若又以节付之,则长淮以北,从此难制。元颖与户部侍郎张叔(按“叔”上脱“平”字)将沮其议,且确(?)争曰:“安有惜数尺之节,而不惜一方之性命乎!”议未决,适有宋、亳、颍三州刺史急奏继至,皆请朝廷即别命帅。穆宗大悦,以逢吉议是,立遣中使分往三州宣慰焉。于是逢吉请以将帅印绶征李入朝,以义成军节度韩充乃韩弘母弟,宽厚得众,汴人怀之,请移镇大梁。脱敢旅拒,即徐、许两军南北夹攻之,东倚滑台之师而充入(疑为“克之”之讹)必矣。帝皆从其议。

    按如上述一节事皆属实,则逢吉之论汴州正与后来李德裕之论泽潞相同。泽潞之平,史籍和后人论议都归功德裕,而逢吉汴州之议《旧唐书·逢吉传》及《穆宗纪》一字不提。《册府》此段不见《旧唐书》,必采自《穆录》。《通鉴》卷二四二长庆二年(822年)七月记李之变,亦载逢吉谋议,当亦出于《穆录》,唯稍有删改。(37)此事看来不像是虚构,李逢吉至少在这件事上有一节可取。修《穆录》的苏景胤等对李逢吉的态度和修《敬录》的李让夷、郑亚很不相同,不独表现在斥逐李绅的记载上。甘露变前,训、注发动杨虞卿妖言之狱,李宗闵被贬谪。(38)训、注既与逢吉旧交亲密,(39)于是逢吉为两党之所同恶,成为两党同声诋斥的奸邪。但即使此时,牛、李(德裕)两党对于逢吉的态度仍然不同。《旧唐书》卷一七六《李宗闵传》记开成三年(838年)宰相杨嗣复、李珏、陈夷行、郑覃,为了起用李宗闵事,在延英殿奏对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辩,其中涉及李逢吉的羽党李续之。今录如下:

    陈夷行曰:“比者宗闵得罪,以朋党之故,恕死为幸。宝历初,李续之、张又新、苏景胤等,朋比奸险,几倾朝廷,时号‘八关十六子’。”李珏曰:“主此事者,罪在逢吉。李续之居丧服阕,不可不与一官。臣恐中外衣冠,交兴议论,非为续之辈也。”夷行曰:“昔舜逐四凶天下治,朝廷求理,何惜此十数纤人!”嗣复曰:“事贵得中,不可但徇憎爱。”上曰:“与一郡可也。”郑覃曰:“与郡太优,止可洪州司马耳。”夷行曰:“宗闵养成郑注之恶,几覆邦家,国之巨蠹也。”嗣复曰:“比者陛下欲加郑注官,宗闵不肯,陛下亦当记忆。”

    按这次争论原先只为起用李宗闵,却又涉及李续之服阕授官事。牛、李(德裕)两党在这问题上的态度都是非常鲜明的。从陈夷行的话看来,李德裕一党实际上把李逢吉、李宗闵及他们的羽党看成“一丘之貉”。牛党方面虽然必须把李逢吉隔离开,但也不惜为李续之等讲话。最后陈夷行一个杀手锏,就是把李宗闵和郑注牵合在一起,从这段记录中我们看到牛党与李逢吉一伙有蛛丝马迹的关系,他们并不深恶李逢吉,对逢吉党人的被歧视,甚表同情。

    《旧唐书》卷一五四《刘栖楚传》也是根据《敬宗实录》写的。《通鉴》卷二四三“长庆四年(824年)三月(敬宗初即位,未改元)刘栖楚谏视朝晏起”条《考异》云:

    《实录》曰:“庄周云:‘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意者既能为近名之善,则必忍为近刑之恶。栖楚本王承宗小吏,果敢有闻,逢吉擢而用之,盖取其鹰犬之效耳。夫谏诤之道,是岂能知之乎!……时危事迫,不得不然,故忠臣有死谏之义。至如上年少嗜寝,坐朝稍晚,盖宰臣密勿、谏臣封事而可止者也。岂在暴扬面数,激讦于羽仪之前。致使上疑死谏为不难,谓细事皆当碎首,从此遂不览章疏,卒有克明之难,实栖楚兆之。况谏辞皆群党所作,而使栖楚道之哉!卖前直而资后诈,殊可叹骇。”按李让夷此论,岂非恶栖楚而强毁之邪!今所不取。

    按《旧唐书》卷一五四《刘栖楚传》云:

    刘栖楚出于寒微,为吏镇州,王承宗甚奇之。后有荐于李逢吉,自邓掾擢为拾遗。性果敢,逢吉以为鹰犬之用,欲中伤裴度及杀李绅。

    所云“性果敢,逢吉以为鹰犬之用”,与上引《考异》所引《敬宗实录》中叙栖楚来历语略同,知亦采自《敬录》,《考异》所引重在史臣之论,疑叙栖楚来历数语,有所删节。

    李让夷修《敬录》所以要力诋刘栖楚,乃因栖楚为逢吉之党。上引史臣论斥栖楚好名卖直,甚至以敬宗被杀害也归罪于栖楚,未免深文周纳,宜为《通鉴》所不取。不但不取此论,而且司马光还为之辩诬,即在本年四月记李逢吉党有八关十六子条下,《考异》云:

    按宰相之门,何尝无特所亲爱之士,数蒙引接,询访得失,否臧人物,其间忠邪溷殽,固亦多矣。其疏远不得志者,则从而怨疾之,巧立品目,以相讥诮,此古今常态,非独逢吉之门有八关十六子也。《旧·逢吉传》以为“有求于逢吉者,必先经此八人纳赂,无不如意”。亦恐未必然。但逢吉之门,险者为多耳。此皆出于李让夷《敬宗实录》。按栖楚为吏,敢与王承宗争事,此乃正直之士,何得为佞邪之党哉!盖让夷,德裕之党,而栖楚为逢吉所善,故深诋之耳。

    据此知“八关十六子”云云,《旧唐书·逢吉传》亦采自《敬录》。至于司马光力为刘栖楚辩诬并肯定为“正直之士”,恐怕与宋代谏官激讦之风以及司马光本人的政治主张有关。

    敬宗在位不到三年,李逢吉自穆宗长庆二年六月拜相,至宝历二年(826年)十月出镇山南东道,十二月敬宗即被杀害。当时宰相窦易直、李程都无所表见,掌权的实只逢吉。牛僧孺于宝历元年正月即已出镇武昌,李宗闵本年为兵部侍郎,旋即丁忧,不在朝。《敬宗实录》笔锋所指就只有逢吉及其羽党了。

    五 文宗实录

    《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乙部·实录类》:

    《文宗实录》四十卷,卢耽、蒋偕、王、卢告、牛丛撰,魏謩监修。

    《册府》卷五五六《国史部·采撰》:

    魏謩为相,监修国史。大中八年(854年)三月,謩修成《文宗实录》四十二卷上之。史官给事中卢耽、太常(原作“尝”,乃避明讳)少卿蒋(原作“将”,误)偕、司勋员外郎王、右补阙卢告。

    按《志》称四十卷,《册府》称四十二卷,《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及宋人《目录》并作四十卷。又《册府》记史官无牛丛,当是脱漏。

    上举诸人中监修魏謩是李德裕死敌。《旧唐书》卷一七六本传:

    謩初立朝,为李固言、李珏、杨嗣复所引,数年之内,至谏议大夫。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謩坐杨、李之党,出为汾州刺史。杨、李贬官,謩亦贬信州长史。

    又裴庭裕《东观奏记》云:

    令狐绹梦德裕曰:“某已谢明时,幸相公哀之,许归骨故里。”绹具为其子滈言之。滈曰:“李卫公犯众怒,又崔相铉,魏相謩皆敌人也,见持政,必将上前异同,未可言也。”

    《奏记》所述虽未知信否,魏謩深仇德裕,则是事实。

    参加撰述的史官蒋偕为预修《宪录》之蒋系弟,《旧唐书》卷一四九附其父《蒋传》,(40)蒋与李吉甫不合,蒋系为李德裕所恶,已见上。蒋偕曾编集《李相国论事集》并作序,(41)此书多记李吉甫的“不善事”。从家世和他的撰述看来,其为牛党无疑。

    卢耽等三人,《艺文志》本条下注云:“耽字子严,一字子重,历西川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字中德,历东都留守;告字子有,弘宣子也,历吏部侍郎。”按王一作王讽;(42)卢告附见《新唐书》卷一九七其父《卢弘宣传》,诸人事迹均不详。大中朝史官必无德裕党人。

    魏謩监修,蒋偕、牛丛撰述的《文宗实录》自必力诋德裕及其党人,但这却在《旧唐书》、《册府》和《通鉴》中很少反映。可以信为采自《文宗实录》的仅二条。《册府》卷六六九《内臣部·贪货》:

    王践言为四(西)川监军,节度使李德裕加征疲人三十万贯缗,因践言赴阙,尽以饯行。及践言为枢密使,德裕果为宰相。

    按“加征疲人”及贿赂事不见《旧唐书》,当采自《文宗实录》。按德裕为相,是否确与践言有关,亦难断言。《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

    会监军王践言入朝知枢密,尝于上前言悉怛谋缚送以快戎心,绝归降之义,上颇尤僧孺。其年冬,召德裕为兵部尚书,僧孺罢相,出为淮南节度使。七年二月,德裕以本官平章事。

    本传没有说践言受贿。按践言以西川监军入朝,向文宗报告维州事件并陈述本人意见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践言既是监军,维州如果受降,德裕有功,他当然也获赏,因此他必然以送还悉怛谋为失策,这也是不足为怪的,不能说他由于得贿才是李非牛,为德裕入相出力。而且当时在这一问题上是李非牛的舆论已很强烈,(43)也不待践言宣传(践言入朝时,德裕是否馈送了大量财物,那是另一件事)。值得注意的是杜牧的《僧孺墓志》和李珏的《神道碑》叙大和六年(832年)僧孺罢相,并没有提到王践言和维州事件。碑、志中对李德裕激烈指责,丝毫没有顾忌(见上)。假使这次牛、李进退,确因王践言受了德裕厚赂,因而在维州事件上谮毀僧孺,碑、志起码也得加上一句如“会李某得中人助,于上前诋公维州之议”云云这类的话,可知李珏、杜牧也没有想把这次牛、李进退与王践言联系起来。因此我们相信不但上引《册府》德裕贿赂王践言事出于《文宗实录》,即《旧传》虽不取纳贿之说,而叙王践言论维州事疑仍出于《文宗实录》。

    另一件即是“加征疲人三十万贯缗”事。《通鉴》卷二四五大和九年(835年)四月庚子称:

    制以曏日上初得疾,王涯呼李德裕奔问起居,德裕竟不至,又在西蜀征逋悬钱三十万缗,百姓愁困,贬德裕袁州长史。

    按不奔问起居及征逋悬钱均不见《旧唐书》纪传,(44)据同月丙申“路随充镇海节度使”条《考异》辨路随救德裕,被忌出镇,事在德裕贬袁州长史前,云:“按《实录》,随出镇在德裕贬前四日。”知上引四月庚子贬德裕为袁州长史之制,必亦采自《实录》。按《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称大和九年德裕一贬太子宾客分司,再贬袁州长史,乃因王璠、李汉诬奏德裕“结托漳王,图为不轨”,读上引《通鉴》条,知袁州之贬,在表面上别有他罪。《旧传》不取,当以为再贬的主要原因仍是被诬奏的结托漳王案,不妨略去。《通鉴》所以采录,则因制书所言德裕再贬的罪状如此。

    据《通鉴》此条所云“征逋悬钱三十万缗”,自即上引《册府》条所记用以贿赂王践言的征疲人钱三十万缗,疑《文宗实录》纽合王践言与征敛三十万缗二事为一,借以加重德裕之罪。

    以上二事均不见《旧唐书》,见于《旧唐书》言德裕不善者,其一为卷一七二《牛僧孺传》,传末称:“僧孺数为德裕掎摭,欲加之罪,但以僧孺贞方有素,人望式瞻,无以伺其隙。”但这里说的是会昌中事。与《文宗实录》无关。又一件见于卷一七四《李德裕传》,传称:

    开成二年(837年)五月,授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使事,代牛僧孺。初僧孺闻德裕代己,乃以军府事交付副使张鹭,即时入朝。时扬州府藏钱帛八十万贯匹。及德裕至镇,奏领得止四十万,半为张鹭支用讫。僧孺上章讼其事,诏德裕重检括,果如僧孺之数。德裕称初到镇疾病,为吏隐欺,请罚。诏释之。补阙王续、魏謩、崔党、韦有翼,拾遗令狐绹、韦楚老、樊宗仁等,连章论德裕妄奏钱帛,以倾僧孺。上竟不问。

    按本文称德裕官具全衔,论德裕的谏官列举姓名,必采之《文宗实录》。原文疑尚有谴责德裕的话,五代史臣删去。这件事德裕自有诬陷僧孺之嫌。

    《旧唐书》中言德裕不善而可信为出于《文宗实录》者只此一条。我们从卷一七下《文宗纪》、卷一七三郑覃等传、卷一七四《李德裕传》、卷一七六李宗闵等传中叙文宗朝牛、李进退事,往往对宗闵等有贬辞。下面我们摘录几条:

    卷一七三《郑覃传》叙大和八年(834年)事云:“其年,德裕罢相,宗闵复知政,与李训、郑注同排斥李德裕、李绅。二人贬黜,覃亦左授秘书监。”明确指宗闵与训、注同谋排斥德裕等。传末称:“覃少清苦贞退,不造次与人款狎。位至相国,所居未尝增饰,才庇风雨。家无媵妾,人皆仰其素风。然嫉恶太过,多所不容,众惮而恶之。”郑覃清俭,应是事实。但这些话决非牛党所乐道,特别是说他缺点只是“嫉恶太过”,至少把牛、李、杨等牛党诸人都包括在“恶”之内,贬抑牛党很明显。

    同卷《李绅传》亦云:“九年,(45)李训用事,李宗闵复相,与李训、郑注连衡,排摈德裕罢相,绅与德裕俱以太子宾客分司。”所叙与《郑覃传》同。传末称:“绅始以文艺节操进用,受顾禁中。后为朋党所挤,滨于祸患。赖正人匡救,得以功名始终。”这里朋党及“滨于祸患”是指李逢吉陷害事,但也兼及大和间被排挤事,所以有“得以功名始终”一句。大中初,吴汝纳控诉李绅在淮南节度使任上枉杀其弟吴湘,本卷《吴汝纳传》更明言原审官崔元藻“阴为崔铉、白敏中、令狐绹所利诱”,遂为吴湘翻案。崔、白、令狐都是大中宰相,牛党中人。

    同卷《李珏传》叙开成初事云:“(开成)三年(838年),杨嗣复辅政,荐珏以本官同平章事。珏与固言、嗣复相善,自固言得位,相继援引,居大政,以倾郑覃、陈夷行、李德裕三人。凡有奏议,必以朋党为谋,屡为覃所廷折之。”这一段话显然指开成间李宗闵、李珏、李固言朋党合谋,斥逐德裕。

    上引郑、李二传记文宗朝牛、李进退,贬抑牛党,决非采自《文宗实录》。需要考虑的是本卷的史臣论。论称:

    陈、郑诸公,章疏议论,绰有端士之风。天子待以贤能,付之以鼎职。延英献纳,罕闻康济之谟;文陛敷扬,莫副具瞻之望。加以互生倾夺,竞起爱憎。惟回奉使命而喻藩臣,救危邦而除宿憾。(疑有脱文)况昭献文章可以为世范,德行可以为人师,有启、诵之上才,非桓、灵之失道。讵可不思己过,只务面欺,辅弼之宜,安可垂训?若俾韩非之言进矣,子辈安可逃乎?土运之衰,斯为魍魉,悲夫!

    这篇史臣论,粗看似乎通责本卷诸臣,其实中有脱文。本文第一段是说郑覃、陈夷行、李绅,首先肯定他们“绰有端士之风”,继而责备他们“互生倾夺,竞起爱憎”,评论此三人至此,下有脱文,但有褒有贬,其意可见。第二段是肯定李回会昌奉使河朔之功,只一句。下面却突然赞扬文宗文章德行,说“讵可不思己过,只务面欺”云云,若说这一段是通论传中诸人,那么为什么对李珏、李固言二人独无一言呢?论末更痛斥这些人是“魍魉”,若是通论,又与前称陈、郑“绰有端士之风”语相矛盾,“端士”怎么在“魍魉”之列呢?因此,我认为“况昭献(即文宗)”云云之上必有脱文,第三段是评论李珏、李固言,前面脱二李名及其他的话,故与上文文义不接,且滋误会。这虽只是据史论一般体裁和文义推断,但与诸人传中的褒贬基本相符。如果这一推断可以成立,则五代史臣之论实与《文宗实录》相背。

    同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不取可能为《穆宗实录》及《文宗实录》所载德裕交通宦官事,已见前;本传记穆、敬两朝德裕被排斥事,一则称“逢吉、僧孺、宗闵以私怨恒排摈之”,再则称“逢吉欲引僧孺”,出德裕为浙西观察使,都以僧孺、宗闵与逢吉为一党,这一点在上文也曾提到。其叙大和三年李宗闵为相事云:“大和三年八月,召为兵部侍郎,裴度荐以为相。而吏部侍郎李宗闵有中人之助,是月拜平章事,惧德裕大用。九月,检校礼部尚书,出为郑滑节度使。”斥言大和三年宗闵为相是由于得到宦官的助力。叙大和八年二李进退事则云:“训、注恶德裕排己,九月十日,复召宗闵于兴元,授中书侍郎、平章事,代德裕,出德裕为兴元节度使。”这次宗闵召相由于训、注,其目的就为了排挤李德裕。传称德裕面奏不愿出镇,文宗又想留他当兵部尚书,却因“宗闵奏,制命已行,不宜自便”,终于出任镇海军节度。据此则文宗时宗闵两次入相,第一次是由于得中人之助,第二次则是训、注所引,都是所谓“进由径窦”。同样,这些记载决非采自《文宗实录》。

    同书卷一七六《李宗闵传》记大和三年任相事称:“裴度荐李德裕,将大用。德裕自浙西入朝,为中人助宗闵者所沮,复出镇。寻引牛僧孺同知政事,二人唱和,凡德裕之党皆逐之。”所述大抵与《德裕传》合。而述大和八年宗闵再次入相及罢免事,更是具体叙述他和宦官的勾结。传称:

    宗闵为吏部侍郎时,因驸马都尉沈,结托女学士宋若宪及知枢密杨承和,二人数称之于上前,故获征用。及德裕秉政,群邪不悦,而郑注、李训深恶之。文宗乃复召宗闵于兴元,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命德裕代宗闵为兴元尹。既再得权位,辅之以训、注,尤恣所欲……九年六月,京兆尹杨虞卿得罪,宗闵极言救解,文宗怒叱之曰:“尔尝谓郑覃是妖气,今作妖,覃耶、尔耶?”翌日,贬明州刺史,寻再贬处州长史。七月,郑注发沈、宋若宪事,内官杨承和、韦元素、沈及若宪姻党坐贬者十余人,又贬宗闵潮州司户。

    大和九年宗闵因沈、宋若宪事发再贬事亦见于卷一七下《文宗纪》九年八月,纪云:

    丙子,又贬处州长史李宗闵为潮州司户……丙申,内官杨承和于欢州安置,韦元素象州安置,王践言思(恩)州安置,仰锢身递送。言李宗闵为吏部侍郎时,托驸马沈于宫人宋若宪处求宰相,承和、践言、元素居中道达故也。宗闵党杨虞卿、李汉、萧澣皆再贬。

    纪、传坐实了大和三年宗闵为相,得中人之助的中人为杨承和、韦元素、王践言。发沈、宋若宪及杨、韦事者实为郑注,主要目标在于杨、韦、王诸宦官,连及宗闵。这件事的真实情况究竟怎样,可置勿论,(46)但上引纪、传至少没有说冤屈了宗闵。《文宗实录》必然记载此事,大概也写上宗闵罪状,但必然说明出于训、注诬陷,不可能像《旧唐书》纪传那样的书法。值得注意的是,《旧唐书》不取《文宗实录》李德裕贬遣王践言事,而多处记载《文宗实录》必有所讳饰的李宗闵通宦官事,(47)这和五代史臣写《李德裕传》的态度是一致的。

    同卷杨虞卿传称:“虞卿性柔佞,能阿附权幸,以为奸利。每岁铨曹贡部,为举选人,驰走取科第,占员阙,无不得其所欲,升沉取舍,出其唇吻。而李宗闵待之如骨肉,以能朋比唱和,故时号党魁。”对虞卿的评价也是力加贬抑。

    以上我们列记《旧唐书·文宗纪》和牛、李(德裕)两党著称人物列传中所载文宗朝有关党争的记载,借以说明《旧唐书》很少采取牛党所修的《文宗实录》,或者可能采取了《实录》记事,而论断却可以看出和《文宗实录》不同,乃至截然相反。五代史臣在取舍褒贬方面显然倾向于李德裕,大中以前牛党中人除《牛僧孺传》基本肯定之外,没有一个获得佳传。

    六 后 论

    以上我们考察了唐代宪、穆、敬、文四朝《实录》的监修宰相及纂修史臣的党派分野,自《册府》、《通鉴》及《旧唐书》中搜集了确有明证或可以推断出与《实录》有关的记载,探讨了这四朝《实录》的是非褒贬与当时牛、李党争的关系。毫无问题,历朝史局几乎和当时政局不可分,史局不得不随政局的变化而变化。监修国史是宰相兼职,宰相易人,监修当然也换人,而遴选与撤换史官即由监修国史的宰相提名奏请,这一点只要看元和八年(813年)李吉甫再次入相,兼监修国史,就立即撤换裴垍监修时的史官便不难明白。既然如此,《实录》撰述便必成为政争的工具。当然,封建皇朝的实录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况,比如宋代《神宗实录》便是新、旧两党激烈争议的一例,但唐代牛、李之争反映在这方面确是比较突出。

    这四朝《实录》,宪、穆、文三朝并由牛党史臣修成,李党所修止《敬宗实录》,分量上牛党占优势;史臣中苏、蒋两家各二人,他们是儒学世家,世代修史;李汉为韩愈子婿,亦古文名家,论史才也是牛党占优势。特别是由于牛党在科场上具有很大声势,通过座主门生以及同门关系彼此相结,广务声气,所以在文士中的舆论,牛党更占莫大优势。元和以来享盛名的文人如杜牧等即使不属牛党中心人物,在政治上也是倾向牛党。大中以后,李德裕贬谪至死,后嗣至唐末始被收录。(48)除郑覃一家外,其他德裕一党的子孙也都没有达官;而牛党则牛、李、杨等诸家都子孙贵显,牛党这样的政治优势就更不待论了。

    牛党在舆论上、政治上较之李党实具有巨大优势,反映在实录中的牛党私见似乎在评价牛、李人物事迹上对后代史籍应有很大影响。事实上却并不尽然。上文已经提到《旧唐书·李吉甫传》不但基本上肯定其事业,而且含有为之“辩诬”之意,即使不必采自会昌改修《宪宗实录》,亦必取之李党记载;叙长庆中李逢吉排李绅事不采牛党所修之《穆宗实录》而采李党所修之《敬宗实录》,又不采大致出于《穆宗实录》之李德裕赂宦官李国澄事,其《李逢吉传》记逢吉与李训、郑注关系和勾结王守澄事与《敬宗实录》一致,而与《穆宗实录》间载逢吉善事不同;其《文宗纪》及李德裕、李宗闵等两党主要人物传,都贬抑牛党,亦可推断与牛党修纂的《文宗实录》相背。这些事例说明五代史臣修唐史时的态度倒向德裕一边,而使他们受到影响的不是反映在历朝实录中的牛党观点,而是唐末为德裕鸣不平的舆论,这在《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末史臣论中说得很清楚,论云:

    臣总角时,亟闻耆德言卫公故事。是时天子神武,明于听断;公亦以身犯难,酬特达之遇。言行计从,功成事遂,君臣之分,千载一时。观其禁掖弥纶,岩廊启奏,料敌制胜,襟灵独断,如由基命中,罔有虚发,实奇才也。语文章,则严、马扶轮,论政事,则萧、曹避席。罪其窃位,即太深文。所可议者,不能释憾解仇,以德报怨,泯是非于度外,齐彼我于环中。与夫市井之徒,力战锥刀之末,沦身瘴海,可为伤心。古所谓攫金都下,忽于市人,离娄不见于眉睫。才则才矣,语道则难。

    这篇议论开头就说这位史臣儿时听到“耆德”讲述李德裕的故事,说明他从小就对德裕有很好的印象。对德裕事业从当翰林学士起到身为辅相都备极推崇。后面一段虽也责备他度量太仄,计较恩仇,但实是惋惜之辞,而对于他的政敌则斥为“市井之徒”,意思是说不该与不值得较量的人较量。写此传论的史臣是谁,我们不知道。《旧唐书》成书以石晋宰相赵莹之功为多,赵莹卒于周广顺间(951——953年),年六十七,(49)上推当生于唐僖宗中和、光启间(885——888年),他和他的同辈所见到的“耆德”应是唐宣、懿间人。唐自懿宗以后朝政日益腐化,农民起义和兵变不断发生,藩镇日益专恣,当时封建士大夫的舆论不禁回想到会昌政事和伐叛安边的成就;(50)而赵莹修史又正当全国分裂、石晋称臣契丹之时,当然更加深了对李德裕的怀念。这正如明人咏张居正诗“恩怨尽时方论定,边疆危日觉才难”同样的心情。

    唐末同情和怀念李德裕的舆论,五代史臣既然童而习之,又加上他们身处的政治背景,因此在对待牛、李党争的问题上,对于历朝《实录》颇有去取,是非褒贬更与牛党所修的《实录》异趣。《册府》卷五五七《国史部·采撰》三记石晋天福六年(941年)宰相监修国史赵莹奏修唐史有云:

    臣等复奉纶言,俾令撰述。褒贬或从于新意,纂修须按于旧书。

    表明事迹虽采自旧史,褒贬却自有标准,这一点在有关牛李党争的记载上是贯彻了的。

    自石晋修《唐书》颁行之后,尽管宋代重修《新书》,《旧书》若存若亡,但《新书》乃至《通鉴》在记牛、李党争方面,褒贬予夺,却基本上采取《旧唐书》的论点。

    ————————————————————————————————————————

    (1) 按宋人避讳,改“胤”为“裔”,下文仍作“景胤”,则又明人回改。

    (2) 会昌重修《宪宗实录》及大中复行旧本事亦见《唐会要》卷六三《修国史》。

    (3) 杜元颖以下六人并见两《唐书》纪传,李肇两《唐书》无传,其为翰林学士,唯见《翰林志》,详《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五本岑仲勉《翰林学士厅壁记注补》。

    (4) 并见《旧唐书》卷一六三《杜元颖传》。

    (5) 《旧唐书》卷一七二《牛僧孺传》。

    (6) 《旧唐书》卷一五九本传称:“授秘书省校书郎,裴垍以宰相监修国史,奏以本官充直馆。”与《韦公集纪》不同。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元和二年正月记吉甫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不云监修国史,然于十二月己卯记“史官李吉甫进《元和国计簿》”,“史官”疑当作“监修国史”。韦处厚入史馆,由吉甫荐引,刘梦得受处厚儿子的委托,作此文,必不致误。但吉甫于次年八月出镇淮南,裴垍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监修国史(纪亦不书),《册府》卷五五六《国史部·采撰》记裴垍为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奏上《德宗实录》,修撰史官受赏者有处厚。知非裴垍所荐。

    (7) 以上并见《旧唐书》卷一五九《韦处厚传》。

    (8) 见《旧唐书》卷一六九《王璠传》。

    (9) 《通鉴》卷二四五文宗大和九年三月丙申“路随充镇海军节度使”条《考异》云:“《旧随传》(《旧唐书》卷一五九)曰:‘德裕贬袁州长史,随不署奏状,始为郑注所忌,出镇浙西。’按《实录》,随出镇在德裕贬前四日,今不取。”今按德裕贬袁州虽在前,但中书议贬当在前,正由于路随不肯署状,不得逞。至路随罢相出镇,始得以中书合议之状上奏。《旧传》不误。

    (10) 见《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卷一四九本传。按沈传师在任所修史,由宰相监修国史杜元颖奏请;韦处厚充史官,由宰相监修国史李吉甫奏请。后来吉甫再次入相,韦处厚等史官被撤换,可知那时监修国史不像后来那样仅是虚衔。

    (11) 见《旧唐书》卷一七六《杨嗣复传》。

    (12) 按《新唐书》乃据《唐摭言》卷七《升沉后进类》“大和中,苏元胤、张元夫为翰林主人”条。

    (13) 《宗闵传》对此案说得非常详细,可怪的是《旧唐书》卷一七二《牛僧孺传》却一无所言,而卷一七四《李德裕传》叙此事却同《李宗闵传》。

    (14) 李吉甫构郑,事见《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郑事》。《论事集》是李绛甥夏侯孜及蒋系弟蒋偕所编集,专斥李吉甫,不尽可信。

    (15) 见《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元和二年十一月。

    (16) 《旧唐书》卷一五八《韦贯之传》但言“指切时病,不顾忌讳”,既没有举牛、李、皇甫,也没有说为谁所怒,因而被黜,伹传称“奏居上第者三人”,显然包括皇甫湜在内,则王涯之贬也不仅由于为湜亲舅,有嘱托之嫌,而且皇甫湜对策同样“指切时病,不顾忌讳”。

    (17) 按上引《李宗闵传》称“第其策为中等”,《宪宗纪》称皇甫、牛、李“登贤良方正科第三等”,而此传称“上第”,似有差互,其实唐代考试例无一、二等,三等正是上第。

    (18) 晚至五代也仍然如此,《册府》卷五五七《国史部·采撰》三记石晋天福六年(941年)赵莹奏称:“自宝应已来,典章渐缺……势移权幸,礼或谮差。故军容释奠于儒宫,举朝议诮;巷伯扈銮而法服,博士抗论。”所谓“权幸”即指鱼朝恩辈。

    (19) 《英华》“裔夷”作“亵狎”,下注云“集作‘裔夷’”。按唐代宦官多出自闽、粤、蜀诸地各族人,故策文云然,“亵狎”乃后人所改。

    (20) 策文又云:“今之将帅,胜任而知兵者亦寡矣,怙众以固权位,行货以结恩泽。”“泽”疑是“幸”之讹,恩幸亦指宦官,当时将帅并厚赂宦官以求升迁,史籍记载甚多。

    (21) 并见《旧唐书》卷一五六本传。韩弘于元和十年(815年)入朝,于于元和三年(808年)九月入朝,对策时尚在山南东道任上。

    (22) 《文苑英华》卷八八八李珏撰《故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叙此事称:“联以贤良方正举,又冠甲科。策中盛言时事,无有隐避,持权者深忌之,出为伊阙尉。”这里“持权者”当然可以说指李吉甫,但为什么不说“执政”、“宰相”、“时宰”等,而说比较笼统的“持权者”呢?在碑文中李珏比杜牧攻击李德裕更为激烈,说“行险者乘时而起,凶德参会,倒置天下事”,当然不会对吉甫有所保留。

    (23) 《册府元龟》六四四《贡举部·考试》二记(元和)三年二月御宣政殿试四科举人条有一个注,采自《旧唐书·裴垍传》。

    (24) 以上诸人任免并见《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

    (25) 《旧唐书》卷一七六《杨虞卿传》。

    (26) 《旧唐书》卷一八《宣宗纪》大中十一年(857年)八月记“以太常卿苏涤为兵部尚书,权知吏部铨事”。

    (27) 《樊川文集》卷七《赠太尉牛公墓志铭》、《文苑英华》卷八八八李珏《赠太尉牛公神道碑》,并言这次僧孺为相乃因案劾宿州刺史李直臣赃罪和拒受宣武节度使韩弘贿赂事,受到穆宗赏识。

    (28) 李绅为御史中丞年月据岑仲勉《翰林学士厅壁记注补》,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五本。

    (29) 岑仲勉《翰林学士厅壁记注补》,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五本。

    (30) 《册府》卷三三九《宰辅部·忌害》叙李逢吉排挤裴度、李绅事即采《旧唐书·李逢吉传》。

    (31) 《旧唐书》卷一七三《郑覃传》。

    (32) 《旧唐书》卷一七六《杨虞卿传》。

    (33) 《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

    (34) 按元和末年的神策军左右中尉为吐突承璀及梁守谦。元和十五年正月宪宗被杀害,穆宗即位。承璀被杀,守谦则直到文宗时始致仕。李国澄当是穆宗初年的中尉。(参《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册府》卷六六七《内臣部·将兵》)元和末国澄未为中尉。

    (35) 《册府》卷六六九《内臣部·贪货》记李德裕贿赂监军王践言,践言入为枢密使,德裕因之入相。又《幽闲鼓吹》记李德裕为淮南节度使,贿赂监军杨钦义,钦义为枢密使,德裕“武皇一朝之柄用,皆钦义所致”。交结王践言事必出于《文宗实录》(见下)。

    (36) 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礼侍”目下引《唐摭言》卷三、卷一四,《唐会要》卷二、卷七六及《金石萃编》卷八〇《华岳题名》。

    (37) 《册府》记逢吉先说“河北之事,盖有不得已者,与河南固殊”,继言“长淮以北,从此难制”,因为汴州在河南、淮北,这样说前后相应。《通鉴》删去“与河南固殊”一语,遂改“长淮以北”为“江淮以南”,似与原意不符。

    (38) 《旧唐书卷》一七六《杨虞卿传》。卷一六九《郑注传》云:“是时,训、注之权,赫于天下。既得行其志,生平恩仇,丝毫必报。因杨虞卿之狱,挟忌李宗闵、李德裕,心所恶者,目为二人之党。朝士相继斥逐,班列为之一空。人人惴栗,若崩厥角。”

    (39) 《旧唐书》卷一六七《李逢吉传》:“八年,李训用事。三月,征拜左仆射,兼守司徒。时逢吉已老,病足不任朝谒,即以司徒致仕。九年正月卒。”按卷一六九《李训传》称,“(逢吉)思复为宰相”。“乃遗训金帛珍宝数百万”,贿赂郑注以勾结王守澄云云,虽未必可信,但李训用事,逢吉即内召却是事实,彼此间有亲密关系是无疑的。又《通鉴》卷二四五大和八年八月辛卯记文宗欲以李训为谏官,置之翰林,李德裕固谏,文宗曰:“李逢吉荐之,朕不欲食言。”所云逢吉荐李训必出于李德裕之《两朝献替记》,所以加重逢吉之罪,但也不能断其必无。

    (40) 本传称“咸通中,与同职卢耽、牛丛等受诏修《文宗实录》”,“咸通”乃“大中”之误。

    (4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五七《史部·传记类》载此书称:“《陆游集》有此书跋,称旧有两本,其一本七卷无序,其一本一卷,史官蒋偕作序。以序考之,偕所序盖七卷者。今一卷之本未见,而此为七卷之残本,乃有偕序,岂后人以游跋更正欤?”指海本此书钱熙祚跋据《郡斋读书志》“李绛《论谏集》七卷,其甥夏侯孜所编,大中史官蒋偕为序”,以为七卷本为夏侯孜编,蒋偕作序。今按今本有蒋偕序,称“今中执法夏侯公乃授余以公平生所论谏,凡数十事……次成七篇,著之东观,目为《李相国论事集》”,则当是由夏侯孜提供材料,而编为七卷及题目则为蒋偕,以为蒋偕编,不误。

    (42) 《全唐文》卷七九一《漳州三平大师碑铭》的作者王讽,曾为吏部侍郎、东都留守等职,从其所处时代及经历来看,王讽、王应是同一个人。

    (43) 《旧唐书》卷一七二《牛僧孺传》云:“僧孺素与德裕仇怨,虽议边公体,而怙德裕者以僧孺害其功,谤论沸然。”

    (44) 《新唐书》卷一七四《李宗闵传》记大和九年贬宗闵,云“践言监军剑南,受德裕赇,复与宗闵交私”。言德裕赂践言,疑本《文宗实录》。

    (45) 按德裕罢相,宗闵再任并是大和八年事,此云“九年”误。

    (46) 《旧唐书》卷五二《尚宫宋氏传》叙此事云:“训、注恶宰相李宗闵、李德裕,构宗闵憸邪,为吏部侍郎时,令驸马都尉沈,通赂于若宪,求为宰相”云云,这里下一个“构”字,意即诬告。后又云“李训败,文宗悟其诬构,深惜其才”。如本传所云,则宗闵交通沈、宋若宪出于郑注诬陷。

    (47) 《通鉴》卷二四五大和九年七月辛亥记郑注揭发李宗闵通沈,结宋若宪、杨承和,求为宰相,再贬处州长史。本条只记杨承和,无韦元素,更无王践言。甲子,记贬沈为邵州刺史,八月丙子记宗闵再贬潮州司户,赐宋若宪死。丙申称“诏以杨承和庇护宋申锡,韦元素、王践言与李宗闵、李德裕,中外连结,受其赂遗”,接书贬承和、元素、践言。丙申一条称“诏”,则当时贬诸人诏中杨承和罪在庇护宋申锡,而元素、践言则受宗闵、德裕赂遗。《通鉴》记事并有月日,多出于《旧书·文宗纪》之外,必采《文录》无疑。丙申诏书必出《文录》,其中涉及德裕,当即指“征疲人三十万缗”以赂王践言之事,但不知何以德裕得免再贬岭南。

    (48) 陈寅恪先生《李德裕贬死年月及归葬传说辨证》据出土德裕子李烨墓志、烨女悬黎墓志、《新唐书·李德裕传》、《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旧五代史》卷六〇《李敬义传》、《十国春秋》卷六二《李殷衡传》、《南部新书乙》详考德裕孙在唐代咸通末始被收录。诸书名字纷错难定,今不赘引。文见《金明馆丛稿二编》。

    (49) 见《旧五代史》卷八九本传。

    (50) 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中“卫公勋”条有云:“或问赞皇之秉钧衡也,毀誉无如之何。削祸乱之阶,辟孤寒之路,好奇而不奢,好学而不倦,勋业素高,瑕疵不顾,是以结怨于侯门,取尤群彦。后之文场困辱者,若周人之思乡焉,皆曰‘八百孤寒齐下泪,一时回首望崖州。’”按范摅为懿僖间人(见《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丙部·小说类》本书条下注及书中乾符年号),这里虽主要是说李德裕拔取孤寒(德裕拔孤寒亦见唐王定保《唐摭言》卷七《好放孤寒》和《玉泉子》),但也肯定他“削祸乱”、“勋业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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