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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年,诏王恂定新历。恂以为历家知历数而不知历理,宜得衡领之。乃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召至京。

    《名臣事略》卷八引《国学事迹》曰:

    先生欲以蒙古生习学算术,遂自唐尧戊辰距至元壬申,凡三千六百五年,编其世代历年为一书,令诸生诵其年数而加减之。

    则鲁斋于历学虽不必如郭守敬、王恂辈之专精,亦当习之有素。又《元文类》卷三七载鲁斋与杨元甫论梁宽甫病证书,其言于医术亦有根柢,其学本事博涉耳。

    自刘秉忠以讫许衡虽名位不同,而其进用则皆由于天文占候术数,此耶律楚材之一体也。

    同时以医术进者亦有其人。蒙元君主之征求人才,医为其中之一,已见上文,太宗朝且欲以医为相。《牧庵集》卷三《郑龙冈先生挽诗序》:

    公大节有三:一曰廉。太宗赐银五万两,辞,今上赐钞二千缗偿责,辞。二日让。太宗再富以地,比诸侯王封,再辞,贵以上相,位两中书右,又辞。(按此自指太宗时,云两中书则镇海、重山、楚材三人中必遗其一,此与《重山传》之不数镇海参观,可知时人以镇海理西域文书,不以为中书也。)三曰仁。金以蹙国,汴都尚城守,太宗怒其后服,拔,将甘心,公拂逆曲折陈解,城赖不屠,所全无虑数十万人。世之知公浅者,惟曰尚医。夫善针艾药石者孰与和、扁、意、陀,稽之书传,所起死惟各数人。使四子者存,尽针艾药石一世之技,能起数十万人之死于膏血横流之下乎?呜呼!四子之所能者,公或能不能,公之所能,不惟四子之必不能,虽一时四海勋戚将相,结主知未固者,皆不能也。

    按汴京之免于屠戮,人皆知由于耶律楚材之一言,讵知幕后尚有一尚医郑龙冈乎?其人于史籍无征,以蒙元之优待医人,待以相位非不可能。至世祖时而窦默以医得幸。《元史》卷一五八《窦默传》:

    医者王翁妻以女,使业医。转客蔡州,遇名医李浩,授以铜人针法……继还肥乡,以经术教授,由是知名。世祖在潜邸,遣召之。

    按《元史》本传悉本李谦撰《墓志铭》。《名臣事略》卷八引作:

    河南既下,中书杨君奉朝命招集释、道、儒士,公应募北归,至大名。寻返乡里,以经术教授邑人,病者来谒,无贫富贵贱,视之如一,针石所加,应手良已。久之,道誉益著。

    所云以“经术教授”,语与本传同,顾下文乃述病者来谒,与经术无与。考《名臣事略》引卷八耶律有尚《考岁略》乃云:

    乱后,先生(许衡)隐居于魏,时窦默子声以针术得名,累被朝廷征访,亦隐于魏。

    “针术”二字聚珍本作“经术”,《畿辅》本从聚珍,元统本作“针术”是也。乃知《墓志》本亦作以“针术教授邑人”,故接以病者来谒云云。后人不欲默以医受征辟,妄改为经术。或即修《元史》时改,后人又据《元史》以改《名臣事略》耳。今幸《考岁略》为述许衡事连及,犹存其真,然聚珍本亦已从改本。此一字之误,有关于汉文人之出处者既巨,而中统之初蒙元君主已知尊经术亦为不可解矣。

    窦默既以医术著,故医书颇有著默名者。钱遵王《读书敏求记》著录《窦太师铜人针经密语》一卷。又《四库》医家类存目著录《疮疡经验全书》。题跋云:“旧本题宋窦汉卿撰。卷首署燕山窦汉卿,而申时行序乃称汉卿合肥人,以疡医行于宋庆历、祥符间,曾治太子疾愈,封为太师。所著有《窦太师全书》,其裔孙梦麟亦工是术,因增订付梓云云。考《宋史·艺文志》不载此书,仅有《窦太师子午流注》一卷,亦不详窦为何名,疑其说出于附会。且其中治验皆梦麟所自述,或即梦麟私撰,托之乃祖也。国朝康熙丁酉(1717年)歙人洪瞻岩重刊,乃云得宋刻秘本校之,殆亦虚词。”长孺按默初字汉卿,见于《元史》本传,此书不知果为默撰与否,然署云燕山窦汉卿而不云合肥,知是旧本如是。殆梦麟得其书,适又姓窦,而不知汉卿为何许人,遂妄认为祖,又益以己之治验而为之刊布。《四库提要》题跋疑梦麟伪造,殆不然也。申时行序盖亦伪托,宋时安得以太师酬医,时行不至陋妄若此也。其《宋史》著录之《子午流注》与钱氏著录之《铜人针经》,殆与此书同为《窦太师全书》之一种,元修《宋史》已不知其为默矣。此种著作虽不敢遽认为默书,然默曾搜辑医方则是事实。《秋涧先生大全集》卷六〇《左右司员外郎韩公神道碑》云:

    晚节专以方书济人为事,闻一秘方奇诀,求访百至,易千金不吝。岁久得益多,如《烟霞医林》等集,悉锓梓流布……当时少傅窦公亦以医方谈客(疑有误)多猎《神农经》所载为用。公则博采经验,所谓海上方者,录之无遗;二公虽趣向不同,于博施则一也,故窦、韩之名并传于世。

    按窦默既广征医方,其如韩仁之锓梓流布,或又有假其名者殆不足怪。默既以医进,既贵而犹不厌,可谓不忘本矣。

    窦默之外,更有以医进者。王恽《中堂事纪》载中统二年(1261年):

    以太医院官焦仲益、李子敬为右三部侍郎。

    仲益、子敬事迹不详,然其为右三部侍郎则以医官而委之钱谷矣。

    当时秉忠之所汲引者,天文卜筮之才而外,又有以钱谷进者,其最著者为王文统。《元史》卷一二六《廉希宪传》云:(《名臣事略》引高克恭撰《家传》同)

    希宪曰:“昔攻鄂时,贾似道作木栅环城,一夕而成。陛下顾扈从诸臣曰:‘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刘秉忠、张易进曰:‘山东王文统,才智士也,今为李璮幕僚。’诏问臣,臣对亦闻之,未尝识其人也。”

    则文统进用由于秉忠及张易也。《元史》卷二〇六《王文统传》曰:

    世祖在潜藩,访问才智之士,素闻其名。及即位,厉精求治,有以文统为荐者,亟召用之,乃立中书省,以总内外百司之政,首擢文统为平章政事,委以更张庶务……文统虽以反诛,而元之立国,其规模法度,世谓出于文统之功为多云。

    关于文统之功罪,无讨论之必要,但其以反诛,恐未必然,殆为忌者所陷耳。秉忠称其才智,固非妄誉。《中堂事纪》称其“敷对明敏,虑无遗策”。又称其罢铁冶归民一事,计算之周密,真综练之才也。考其得世祖之信任仍在于钱谷。《中堂事纪》云:

    (五月)廿五日……仆散禧起燕京帑藏至上都。辰刻,上观于内藏,喜甚曰:“自祖宗以来,未有如是之多也。”……是日诸相授麻制于都堂。

    文统当日唯以收入数广,压伏西域人。故燕京之帑藏一至,世祖喜动颜色,即日命相宣麻,其事与楚材当日之动太宗者如出一辙,然则蒙元君主之用汉人,其故可长思矣。

    其他以钱谷为秉忠汲引者:《元史》卷一六三《李德辉传》:

    年十六,监酒丰州……世祖在潜藩,用刘秉忠荐,使侍裕宗讲读,乃与窦默等皆就辟……世祖潜藩,择廷臣能理财赋者俾调军食,立从宜府,以德辉与孛得乃为使……中统元年,为燕京宣抚使。

    同书同卷《马亨传》:

    金季,习为吏。庚寅,太宗始建十路征收课税使,河北东、西路使王晋辟亨为掾,以才干称……庚戌,太保刘秉忠荐亨于世祖。召见潜邸,甚器之。既而籍诸路户口,以亨副八春、忙哥抚谕西京、太原、平阳及陕西五路……世祖征云南,留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凡五年,民安而课裕……中统元年,世祖即位,陕西、四川立宣抚司,诏亨议陕西宣抚司事。

    同书同卷《程思廉传》:

    思廉用太保刘秉忠荐,给事裕宗潜邸……时方规取襄樊,使任转饷。

    又同书卷一五七《刘秉忠传》称秉忠曾荐刘肃,卷一六〇《刘肃传》不载。传云:

    壬子,世祖居潜邸,以肃为邢州安抚使,肃兴铁冶,及行楮币,公私赖焉。中统元年,擢真定宣抚使。

    其非秉忠所荐而以钱谷用者犹多,凡《元史》卷一六三所传诸人皆是也,今不悉举。

    蒙元前期汉文人虽大抵以钱谷方技进,而其末流终不能不与之异趣,故中统、至元之间亦有以文辞为翰林官者,凡《元史》卷一六〇王磐、王鹗诸人皆是。盖尔时规模已具,中书省不复为必阇赤,体制既隆,则文书之任宜别有所主也。儒生以文辞进身为昔时常态,可以无述,但终元一代以文采风流雅步取宰相者实罕其人耳。

    至元之后所谓儒生与钱谷之吏,阴阳术数、医药之流渐以分化。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一三《两浙运使智公神道碑》:

    世祖皇帝之初,进二三大儒于左右,与之论议,以混一宇内,豪杰之士以军事立功。天下且定,立官府,别郡县,治租赋,有调度缮作禁令之事,士始以文法趣具,善承迎办治为务,而公卿大夫之选,悉自此矣。末流之弊,更为之名以自别于士,识者闵焉。夫孰知有用之材,常趋所急以致用,故其所树立,有足表见于时,若智公者固何可诬也哉!

    又同书卷一五《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墓碑》:

    我国家初以干戈平定海内,所尚武力有功之臣。然钱谷、转输、期会、工作、计最、刑赏、阀阅、道里、名物,非刀笔简牍无以纪载施行,而吏始见用,固未遑以他道进仕,公卿将相毕出此二者而已。事定,军将有定秩,而为政者吏始专之,于是天下明敏有材智操略志在用世之士,不由是无以入官,非欲以是名家,趋急用也。

    按虞道园所云公卿将相毕出于文法刀笔,是至元之前儒之与吏未分时事。末流之弊,更为之名,以自别于士,是至元后儒与吏分时事。然既非此无以入官,则士仍必以吏自效也。盖自金源以来,儒之与吏因缘已深,蒙元前期又以吏才责儒,故最高级之胥吏在“儒”“吏”已分之后仍取之于儒。据《元史》卷八三《选举志》至元以后部吏之选,盖有二途:其一由儒学内选;其二由自按察司书吏内选,然后贡之朝廷。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之前,上路总管府凡三年一贡,“儒”“吏”各一人,下路二年贡一人。自二十三年起改为各道按察司每岁于书吏内以次贡二名。儒人一名,必谙吏事,吏人一名,必知经史者,遇各部令史有阙,以次勾补。十九年拟贡吏条例,尚不云“随路司吏及岁贡儒人先补按察书吏,然后贡之于部”,仅由按察司本路总管府于儒学学生中选取而已。元代科举罕举行,而贡吏之法则每岁有之,虽名额不多,而自为汉文人出身之大道。且立法考试,俨然取科举而代之。自是学校之中亦歧为二,其学生之出身或以吏进,或以教官用,此即道园所叹更为之名以自别于士矣。

    其天文、占候、卜筮、医药之术始虽为儒生进身之阶梯,最后亦独立而自设其学校,自祀其所祖。《元史》卷八一《选举志》曰:

    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夏五月,太医院使王猷言:“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授。窃恐朝廷一时取人,学非其传,为害甚大。”乃遣副使王安仁授以金牌,往诸路设立医学。其生员拟免本身检医差占等役,俟其学有所成,每月试以疑难,视其所对优劣,量加劝惩。

    其设置与儒学同一年,其规模制度及免差占等役皆与儒学同。据《世祖纪》自中统二年以迄至元二十六年(1261——1289年),其间屡次遣使访求儒、释、道、医、阴阳人等,在蒙古人心目中其为技术人员,三教之与医卜无以异也。

    以蒙元君主之提倡,医之地位亦骤高。于是医家乃仿儒学之例,别立所祖以宗祀之。《元史》卷七六《祭祀志》“郡县三皇庙”条:

    元贞元年(1295年)初命郡县通祀三皇,如宣圣释奠礼。太皡伏羲氏以句芒氏之神配,炎帝神农氏以祝融氏之神配,轩辕黄帝氏以风后氏、力牧氏之神配。黄帝臣俞跗以下十人,姓名载于医书者,从祀两庑。有司岁春秋二季行事,而以医师主之。

    考三皇庙之普遍设立,乃在元贞时,然其先固已有之。《秋涧先生大全集》卷五九《大元国卫辉路创建三皇庙碑铭》称:

    卫之庙祀三皇,权舆于国初。医家者流因城隍祠右,故坛屋而像之。

    此所云国初者度当在世祖之前,元好问《遗山集》卷三二《三皇堂记》:

    太原医师赵国器谓吾业当有所本也。即其家起大屋,立三圣人像事之,以历代名医岐伯而下凡十人,侑其坐。栋宇既备,像设既严,介于太谷李进之,请余为记……国器名天用,今为惠民局直长……己酉初吉新兴元某记。

    按己酉,定宗海迷失后元年(1249年)也。据遗山之说,则是时之三皇庙仅为私人所设立,而未列入朝廷之祀典,则卫州立庙疑亦当在宪世两朝时矣。元贞之初,三皇之祀比于孔子,而与医学亦合而为一。《道园学古录》卷三六《吉安路三皇庙田记》云:

    今天下自国都至于郡县,得通祀者惟社稷之神与学之先圣先师,而医学有伏羲、神农、黄帝之祠,居其一焉。

    则三皇庙之地位由私人之供养,一转而为医业之专祀,再变而为朝廷之大祭。及元之末叶,宗祀尤隆,京师春秋之祭,比于国子学文庙释奠之礼,由中书省臣代行(见《祭祀志》),一切仪式皆仿其制焉。  儒学、医学之外又有阴阳学。《元史》卷八一《选举志》曰: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夏六月,始置诸路阴阳学,其在腹里、江南,若有通晓阴阳之人,各路官司详加取勘,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诲之。其有术数精通者,每岁录呈省府,赴都试验,果有异能,则于司天台内,许令近侍。延祐初,令阴阳人依儒、医例,于路、府、州设教授一员,凡阴阳人皆管辖之,而上属于太史焉。

    观延祐之再设教授,则世祖之后,阴阳学殆曾中废也。阴阳学固不能与儒、医二学相比,至其受蒙古人之重视,为立专门之学以传授生徒,则与儒、医鼎足而为三矣。

    医、阴阳之立学足征,与儒生始虽暂合而终以分化,独钱谷之吏,虽已自别于士而犹开此一途,以待所谓有志功名之士,其制始于金源而终于元亡。可谓源远而流长。至其取士之法与元代文化之发展,如天文、医学之进步至有关系,则非兹篇所能详,仅识其端于此。

    四 汉人与西域人之冲突

    自耶律楚材之死,定、宪两朝汉文人之地位遂为西域人所压倒。当时在燕京之“尚书省”虽仍以刘敏为长官,而牙老瓦赤与奥都剌合蛮迭主其事。中西记载于此颇有乖忤。《元史》卷一五三《刘敏传》云:

    丙午(1246年),定宗即位,诏敏与奥都剌同行省事。辛亥夏六月,宪宗即位,召赴行在所,仍命与牙鲁瓦赤同政。

    多桑书(冯译本)第二卷第四章239页于1247年八月后书:

    (定宗)杀奥都剌合蛮,仍以马合木、牙剌洼赤综理中原财赋。

    《元史译文证补》卷二《定宗宪宗纪补异同》,洪氏注:“可补《元史》之阙。”

    按《元史》卷二《定宗纪》无杀奥都剌合蛮事,若以《刘敏传》考之则不独不杀,且命与敏同行省事。又据《元史》卷三《宪宗纪》元年辛亥(1251年),《世祖纪》未即位时,多桑书第二卷第五章并言宪宗即位时命牙老瓦赤总治汉地,使于定宗时已被命总理财赋,则又何必再受新命。似定宗杀奥都剌合蛮而易以牙老瓦赤之说不可信。然《元史》卷一五九《赵璧传》云:

    宪宗即位……一日,断事官牙老瓦赤持其印请于帝曰:“此先朝赐臣印也,今陛下登极,将仍用此旧印,抑易以新者邪?”时璧侍旁,质之曰:“用汝与否,取自圣裁,汝乃敢以印为请邪!”夺其印,置帝前。帝为默然久之。既而曰:“朕亦不能为此也。”自是牙老瓦赤不复用。

    审此则牙老瓦赤之所称先朝自指定宗,其印为先朝所授,则是定宗所命而为宪宗所罢矣。其说又与诸书不合。窃疑奥都剌合蛮之被杀诚有其事,但不必在丙午即位时,其后即以牙老瓦赤继任。至宪宗即位时别颁新命者,《牧庵集》卷一七《颍州万户邸公神道碑》称蒙元之制,新君即位,藩镇例交进所赐符节也。然大抵以例还其故所佩,而赵璧遽夺其印,故宪宗云“朕亦不能为”耳。牙老瓦赤虽非万户千户之比,而交还旧印,或符节之制通乎中外,非必限于藩镇也。至《赵璧传》云不复用则甚误。

    宪宗一朝,汉人殆已屏斥于政局之外,而中书之称亦已消灭,及世祖即位,乃真有中书省之建立。唯以前之“中书省”在于和林,其在燕京之札鲁火赤则号为行尚书省。世祖即位之初,和林为阿里不哥所据,故其中书省乃设于开平及燕京。其时燕京行尚书省乃并入中书。

    考《元史》卷四《世祖纪》于中统元年(1260年)四月戊戌书:“立中书省,以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张文谦为左丞。”而王恽《中堂事纪》则曰:“庚申年春三月十七日世祖皇帝即位于开平府,建号为中统元年,秋七月十三日立行尚书省于燕京。”不云四月立省事。《本纪》于是年七月又书:“以燕京路宣慰使祃祃行中书省事。燕京路宣慰使赵璧平章政事,张启元参知政事。”似尔时已分中、行二省者。乃《中堂事纪》所载行中书省官四员。丞相祃祃,平章政事王文统,平章政事赵璧,参知政事张易,而无张文谦。及北上开平,始于二年三月十六日见右丞廉希宪。四月六日见左丞张文谦,是时文谦似尚在开平。当是纪所载四月所授之中省官矣。然张易亦在开平而列之行省官何耶?至王文统则纪明言其为中省官矣,然其人确在燕京与祃祃同时北上者也(见《中堂事纪》及本纪)。殆尔时实无中、行两省之分,及中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堂事纪》称“奉诏定拟中、行两省去留人员”,始有分别也。《本纪》书诸执政除拜年月与《事纪》多不合。王恽此时亲为省掾,《事纪》本于当时之直省日录,必无大误,唯纪载元年五月丙戌建元中统诏云:“故内立都省,以总弘纲,外设总司,以平庶政。”总司当指宣抚司,非谓行省,但建省必在五月以前,纪云四月戊戌者是也。盖四月立省未分中、行,而为省官者亦止于文统及文谦二人,五月乙未置十道宣抚使,文谦出任大名彰德路使节。至七月,世祖将亲征阿里不哥,乃移中书省于燕京而王文统赴燕,号为行省。《元文类》卷四〇《经世大典·治典·制官》各行省条曰:“国初分任军民之事,或称行省,无定制。既立都省,车驾行幸,都省官从,而留都者亦谓之行省。”考中统元年世祖亲征,文统既不从行而此时又别无他省官扈从,则自无都省之名。及文统赴燕,祃祃等并为省官,号为行省,其实别无中省也。简言之,四月之立中书省,但有在开平之中省而无在燕京之行省,七月之建行省则又但有在燕京之行省而无在开平之中省耳。

    当建省之始,祃祃犹居首相。《中堂事纪》云:

    丞相祃祃资严厉,凛然不可犯。初与赵用行六部于燕,至是就用为行省长官。

    按祃祃疑即牙老瓦赤,祃祃者马合木之别译也。所谓行六部于燕疑即行尚书省事,亦即燕京之断事官或札鲁火赤也。《中堂事纪》称月合乃为前行部尚书,而马祖常撰《神道碑》(《石田集》卷一三)称为赞断事官事,则行六部即断事官矣。赵用当是人名,或是赵君之讹则赵璧也。《世祖纪》于此二人并称为燕京宣慰使,而王恽称为行六部,可见官号之无定译。祃祃是否即牙老瓦赤尚待他证,然其人之为回教徒自无可疑。中统二年祃祃罢(见《元史》卷一一二《宰相年表》而《纪》不载),似亦由于与王文统之冲突。《中堂事纪》称:

    (中统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戊午上命平章王文统与前省官庭辩中元民赋虚实比上年多寡之数,若人为语塞。

    廿八日己未,暑气甚隆,有旨昨者比附前政甚优,终未服其心也,奏准差宣使仆散禧悉起燕京所有金帛等物。

    五月甲午壬戌朔,黎明,达官巨僚毕集中省,遂检前省民赋,以上年比中元数多,而所入者鲜,以中元比上年(中元即中统建元)户同,而所入者广。论辩者久之,前省官屈服,始无异议焉。诸相佥曰:“先后之事明矣。”遂具以闻。夜漏下八刻,廉右丞、贾郎中传旨曰:“若辈无状,凡所以欺蔽不应等事悉索焉以闻。”

    明日癸亥,天威雷震,前省官始知惧待罪矣,中外闻者有万口一词之快。(此下三日皆书诘问前省官事)

    十日辛未……有旨遣上都同知阿合马计点燕京万亿库诸色物货。

    十三日甲戌,究问前省官,一切事理,皆有定论,令左右司官具奏目,然后详听……向夕,内省官忽鲁不花传旨,令前省官及诸路在都管民等官,诘旦集阙下以听圣训。

    廿五日……仆散禧起燕京帑藏至上都。辰刻,上观于内藏,喜甚,曰:“自祖宗以来,未有如是之多也。”……是日诸相授麻制于都堂。

    文中言前省官不出姓名。考祃祃于二年三月与文统等同诣开平,此后绝不复见,《宰相年表》云二年罢,是所谓前省官者祃祃亦其一也。中统三年文统诛,纪于是年三月又见平章政事祃祃行省陕西之文,其故可知。据《中堂事纪》所述,知文统之所以能压倒自定、宪以来专主汉地财赋之西域人者,由于能多得钱耳。

    文统以中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受命行中书省于燕,六月十二日启行,此后《事纪》所述政事不过除授之制诰,可知行政之权专委行省,中省但负承转之责,但尚有驳正之权耳。唯尔时两省意见甚洽,与前此之立于对立地位者不同。《事纪》云:

    (七月)廿日庚辰,行省谘者数事。都堂议有可否。史公曰:“虽分两省,其实一也。若非关利害者不宜妄有阻驳,使王事成就可也。今后凡行省所咨须三日内咨报。”自是上下云为如流水之源矣。

    兹以中统二年之宰执列表如下:

    右丞相 不花

    《元史》无传。《中堂事纪》二年五月十九日拜。云:“不花时三十三岁,宪宗朝怯薛丹长,领断事官。其祖太祖神元皇帝朝功臣,父也孙秃花,宪宗朝万夫长。”按为怯薛长者必为四杰之子孙,而征之史籍不见所出。颇疑也孙秃花即博尔忽之子脱欢,则不花或是失烈门之弟,俟考。

    同上  史天泽  不花同日拜。

    左丞相 忽鲁不花 不花同日拜。

    《元史》无传。《中堂事纪》云:“时年三十一岁,父不令吉歹官人。”又称之为内省官,则亦本怯薛也。考《秘史》卷九置怯薛宿卫官中有秃格子不吉歹。《续集》卷二太宗置怯薛宿卫官时作不乞歹,疑即忽鲁不花父矣。

    同上  耶律铸  《纪》载二年六月拜。

    平章政事塔察儿  不花同月拜。

    《元史》无传。《事纪》曰:“时年廿八岁,其父宪宗朝世臣千夫长。”

    同上  廉希宪  不花同日拜,旋出行省关中。

    王文统  《纪》载元年四月拜。

    赵璧   《纪》载元年七月拜。

    赛典赤  《纪》载二年八月拜。《事纪》七月十七日拜。

    左丞  张文谦  《纪》载元年四月与王文统同日拜。

    阔阔   《纪》载二年八月拜。《事纪》七月廿二日拜。

    右丞  张易   《纪》载元年七月拜参知,二年六月拜右丞。

    粘合南合 《纪》载元年八月拜左丞,左当作右。《宰相表》作三年误。

    参知政事商挺   不花同日拜。按商挺实行省秦蜀不居中。

    杨果   不花同日拜。

    按此表合中行省官,然燕京之行省地位与他行省不同,若商挺、廉希宪之行省关中、秦、蜀与王文统之在燕者轻重悬殊也。是时不花虽曰首相,实不任事。《中堂事纪》称史天泽与忽鲁不花五日一轮值秉笔而不花不与焉。天泽之地位盖汉文臣借其勋伐家世以取重,故世祖欲相王文统而杨果等推天泽。《中堂事纪》云:

    上召前济南宣抚宋子贞、真定宣抚刘肃、河东宣抚张德辉、北京宣抚杨果于内殿,以擢用辅弼为问。杨果等前奏曰:“王文统才略规模,朝士罕见其比,然以骤加登庸,物论不无新旧之间。如史天泽累朝旧臣,勋硕昭著,若使宅百揆,大厌人望。令文统辈经画其间则省事成矣。”上曰:“置史某相位,念之久矣,卿等所言,允协朕意。”

    《事纪》又称天泽自言:“天泽武臣,何克负荷,但物务未安者,老夫通译其间,为诸君条达耳。”其所自任者仅为通译,故其相业亦止于调停弥缝之间。实际任事者乃王文统也。

    考是时宰执汉人居其九,西域仅二人,而廉希宪汉化甚深,且不久外任,则只赛典赤一人而已。蒙古四人,其位虽高而不花不任事,阔阔为王鹗弟子(见《元史》卷一三四本传),亦染汉化,非一般蒙古人比。可则中统二年之中书省,汉人之影响可以想见。王文统之所以能取信于人主者,以赋税之收入加增,足以折伏彼西域商胡也,于是耶律楚材之后,汉人第二次以钱谷之才伸眉于蒙元君主之前。

    文统以三年三月因通李璮谋叛事发诛,继之而起者乃为西域人阿合马。《元史》卷二〇五本传称为回纥人实误。多桑书(冯译本)第三卷第三章323~324页引《史集》:

    忽必烈即位之初,命不花剌人穆斯林赛典赤综理全国财赋,1270年赛典赤死,人皆服其廉洁。以细浑河畔费纳客忒城人阿合马代之。先时弘吉剌之一部长阿勒赤那颜女察必可敦尚未入宫为忽必烈正后时,阿合马识可敦于可敦父所。可敦正位后,命之随侍皇后宫廷。阿合马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负,可汗试以行事,颇有成绩,由是奇其才,专委任之,所言无不从。赛典赤死,遂命其综理财赋。

    按《元史》卷一二五有《赛典赤传》,其死在至元十六年(1279年)。1270年即至元七年,与《元史》不合。至于阿合马则在中统二年已任上都留守同知。(此似为追称,其时开平未升上都)《中堂事纪》二年五月十日云:“遣上都同知阿合马计点燕京万亿库诸色物货。”十二日又称:“上都留守同知阿合马兼太仓使,请立和籴。”而《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马传》云:“世祖中统三年,始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以财赋之任委之……世祖升开平府为上都,又以阿合马同知开平府事,领左右部如故。”以阿合马之同知上都在四年,当据《中堂事纪》正之。

    王文统当国时,赛典赤与阿合马均在文统领道之下。其时汉人除窦默外多与文统相得。荐之者为刘秉忠、张易已如上述,而《牧庵集》卷一五《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称:“文统之相,参知政事商公挺实誉之。”又《名臣事略》卷八引《许鲁斋考岁略》云:“三年……面奉德音:‘窦汉卿独言王以道,当时汝何为不言,岂孔子教法使汝若是耶!’”则刘、张、商诸人固与文统相厚,即许衡、姚枢、张文谦辈,或言为文统所忌,恐未必然,故世祖谓:“曩言王文统不可用者,惟窦汉卿一人,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宁不之思邪!”(见《元史》卷一五八《窦默传》)可证在文统败后尽多讳饰之词,不足据也。

    及文统之诛,西域人乃缘其间隙,以排汉人。《牧庵集》卷一五《姚枢神道碑》:

    三年,文统伏诛,西域之人为所压抑者,伏阙群言,回回虽时盗国钱物,未若秀才敢为反逆。帝曰:“在昔潜藩商订天下人物亦及文统。姚公茂言此人学术不纯,以游说干诸侯,他日必反。去年窦汉卿上书累数千言,亦发其必为乱首,秀才岂尽皆斯人。”

    按姚燧为其亲者讳,故云文统进用之先,姚枢已言其心术不正,若以《窦默传》及耶律有尚之《许鲁斋考岁略》证之,则当时恶文统者止一默耳。唯文统当国之日排抑西域人以及文统诛后,西域人以积怨之深与族类之感觉起而攻击汉人,得本文而更晓然于当时之政局矣。阿合马自中统三年执政,直至至元十九年被杀,用事二十余年(1262——1282年),世祖委任不贰,其间汉人之被疏,自可想见。二十年间汉人竭力与之反抗,前期拥一史天泽,后期拥一安童,然尚不足以摇动其地位。

    汉人与西域人在蒙元朝廷上之对立形势远自太宗时,已如前述。世祖未即位时,幕府中人颇斥西域人。《名臣事略》引李冶《王庭问对》:

    又问:“回鹘人可用否?”对曰:“汉人中有君子小人,回鹘人亦有君子小人;但其人贪财嗜利,廉谨者少,在国家择而用之耳。”

    按所谓“回鹘”,实指所谓“回回”,非唐以来之回鹘。观李冶之意显袒汉人,则非独自文统当国而始有冲突也。

    蒙元前期既袭金源季世之制,误认行六部尚书为尚书省之全体,于是在燕京之断事官遂假行尚书省之名以治财(此言其最主要者)。此后则尚书治财几为一代规制。当中统建省之始,中书所统止有左三部与右三部,虽仍分六部而问其所治者不过财赋而已。故领六部即成为财政机构,唯此时已上属中书,非若其先之“两省”并立。故阿合马首谋摆脱此种束缚。《元史》卷一五七《张文谦传》:(《元文类》卷五六《中书左丞张公碑》略同)

    (中统)三年(1263年),阿合马领左右部,总司财用,欲专奏请,不关白中书,诏廷臣议之。文谦曰:“分制财用,古有是理,中书不预,无是理也。若中书弗问,天子将亲莅之乎?”帝曰:“仲谦言是也。”

    阿合马之计既败,乃谋入中书。同书卷一六〇《王鹗传》:(《名臣事略》卷一二引王氏《先茔碑》略同)

    诏儒臣廷议可任宰相者。时阿合马巧佞,欲乘隙取相位,大臣复助之,众知其非,莫敢言。鹗奋然掷笔曰:“吾以衰老之年,无以报国,即欲举任此人为相,吾不能插驴尾矣。”振袖而起,奸计为之中止。

    然阿合马卒于至元元年(1264年)拜中书省平章政事而罢左右部,于是汉人乃拥太子真金领中书以制之。《名臣事略》引元明善撰《商挺墓志》:

    初中统三年(1262年)立领部,以阿合马总钱谷,至是革去。公与太保刘公(秉忠)等奏燕王为中书令,入省听政。

    真金者少从姚枢、窦默受《孝经》,素与汉文人亲近者也。《元史》卷一一五《裕宗传》:

    每与诸王近臣习射之暇,辄讲论经典,若《资治通鉴》、《贞观政要》,王恂、许衡所述辽、金帝王行事要略,下至《武经》等书,从容片言之间,苟有允惬,未尝不为之洒然改容。时侍经幄者,如王恂、白栋皆朝夕不出东宫,而待制李谦、太常宋衟尤加咨访,盖无间也。

    又云: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以长史耶律有尚为国子司业,中庶子伯必以其子阿八赤入见,谕令入学。伯必即令其子入蒙古学。逾年又见,太子问读何书。其子以蒙古书对。太子曰:“我命汝学汉人文字耳,其亟入冑监!”

    则其向慕汉文化可谓甚殷,而汉人拥之以与阿合马抗,固为得计也。《裕宗传》称:“阿合马擅国重柄,太子恶其奸恶,未尝少假颜色。”多桑书(冯译本)第三卷第三章324页引《史集》曰:“一日太子以弓击阿合马面,破其颊。忽必烈见伤,询其故,阿合马以马蹄所伤对。真金时在侧,斥之曰:‘汝以我击伤为耻,故不敢实对欤!’又有一日,真金当帝前以拳击阿合马。”按西域所传虽不必其为实录,然真金之恶阿合马,殆为人所周知之事实。

    真金之外又拥木华黎曾孙安童为相。安童亦亲近汉人者。《元文类》卷二四元明善撰《丞相东平忠宪王碑》:(《名臣事略》引《东平王世家》略同)

    年十八入相,荐引端良,责成职任,汉士如史丞相天泽、姚左丞枢、许左丞衡、商参政挺、窦学士默尤杰者也……公退,府南开一阁延进贤士大夫,讲论古今治道,评品人物得失,亹亹应接不倦。

    夫以真金安童二人之地位,辅以姚、许诸公,其足以掣阿合马之肘者自不须论,故于三年(1266年)正月立制国用司,阿合马以中书省平章事领之。五年,又议立尚书省治财赋刑政以恢复太宗时之情状,如此则中书但一空洞之虚衔,六部统于尚书矣,《元史》卷一二六《安童传》:(《神道碑》略同)

    五年,廷臣密议立尚书省,以阿合马领之,乃先奏以安童宜位三公。事下诸儒议。商挺倡言曰:“安童,国之柱石,若为三公,是崇以虚名而实夺之权也。甚不可!”众曰然,事遂罢。

    则当时汉人恃安童为重,可以想见。五年之议虽未遽行,而七年尚书省竟建,于是中书之权日削。《牧庵集》卷一九《参知政事贾公神道碑》:

    (至元)五年再为左右司郎中者三年,盗杀臣为平章,欲擅利权,病其束手中书,不得肆欲,奏求分六曹繁务,立尚书省,授公中书给事中,丞相惟署制敕而已,随同两丞相史公、耶律公润色国史。

    中书唯署制敕则又是昔日必阇赤之任矣。在此种情况下,中书与尚书之冲突日烈。《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马传》:(安童《神道碑》略同)

    初立尚书省时,有旨:凡铨选各官,吏部拟定资品,呈尚书省,由尚书咨中书闻奏。至是阿合马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书。丞相安童以为言,世祖令问阿合马。阿合马言:事无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安童因请自今唯重刑及迁上路总管,始属之臣,余事并付阿合马,庶事体明白。世祖俱从之。

    按财赋之不关中书已是定制,至于刑政,中书犹得预其事,然所争得者亦止于重刑之判决权及上路总管之委任权而已,及九年(1272年)正月阿合马复欲并吞中书,于是两省重又合并。阿合马之意在于排斥异己,尤欲使安童脱离政府,以便控制。《名臣事略》卷一二引李野斋撰《王磐墓志》曰:

    权臣阿合马秉政,讽大臣奏言尚书省当并入中书,拜右丞相安童为三公,盖名示尊崇,实夺之相权。奉旨会议。公言:“两省合而为一,命右丞相总统之为便,如其不然,则两省姑宜依旧,三公既不与政,不宜虚设。”

    是安童第二次几罢相,而以汉人之拥护得保其位也。二人同处一省,不洽如此。而汉人中最负重望之许衡亦起而劾阿合马(见《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然世祖之委任阿合马如故也。

    安童于至元十二年(1275年)随北平王那木罕北征海都被虏,汉人骤失其支柱,乃谋运动廉希宪入相,希宪虽亦西域人,而汉化甚深,其不满于阿合马者与汉人同。《牧庵集》卷一五《董文忠公神道碑》:(《名臣事略》引微异)

    自安童北伐,犯法臣阿黑马独用国柄,盗弄威福,众立亲党,惧平章廉希宪复相,必妨其私。表以右丞行省江陵者逾年。公奏:“希宪昭代名臣,今端揆虚席尚多,不可久使居外,以孤人望,宜早赐还。”从之。十六年十月乙亥还自万寿宫祝釐所,奏曰:“陛下始以燕王为中书令,枢密使,才一至中书。后册储皇,累使明习军国事者十有余年,终守谦抑……以臣所知,曷令有司启而后闻,其有未安,断以制敕,则理顺而分不逾,必不敢辞责元良矣。”其日尽前省院台臣将百人。上而谕曰:“自今庶务听皇太子临决而后入闻。”寻语储皇:“董八崇植国本者,其识勿忘!”

    按文炳两奏仍是一面归重真金,一面拥一非汉人而汉化之廉希宪以代安童,借以抗阿合马。夫以儒家理论言之,元良之位不宜干涉国政,宜为刘、商、姚、许诸公之所熟知,然而董八之奏,众口无异辞,乃知之时势迁易,不独儒生经常之恒言不可与论当年时势,而亦舍此无以抗阿合马也。

    廉希宪虽入而竟不得入政府。虽侍中一席,真金属意甚深,竟亦为阿合马所沮。《元文类》卷六五元明善撰《平章政事廉文正王神道碑》:

    议立门下省。上曰:“首官何称?”曰:“侍中,非希宪不可。”……皇太子方听天下政,遣人赐蒲桃酒,谕王曰:“上命公领门下省,勿难群小,吾为公德。”阿合马不利而止。

    自安童被虏不还,虽首相之任,委之蒙古人,而实际上可云阿合马独相。汉人中能得世祖欢心者惟有久侍内廷之藁城董氏弟兄与一张易。《名臣事略》引姚燧撰《赵良弼家庙碑》:(聚珍本《牧庵集》似未收入)

    公与清河相共政八年,讽规:“权臣奸欺,结舌其旁,若无与己然者。”

    此权臣即指阿合马,则知张易未尝劾奏。董氏虽与阿合马抗,而文炳一入中书,竟不敢署省案,虽《家传》称其自有深虑,故预其大政而忽细务,然自言亦惧谗行而身毁耳(见《元文类》卷七〇元明善撰《董氏家传》)。夫以董氏之亲近,尚畏其锋,其他可知,则六七年间阿合马之势力不待详论。

    至元十九年阿合马为千户王著所杀,其事乃假真金之名行之,而张易信以为真。时易为枢密副使,遽以兵与之,致陷大戮。《元史》卷一六九高觽张九思两传本之虞集《道园学古录》二碑纪载此事甚详,今不述。若据马哥波罗所云可认为汉人之反抗。波罗书称之为“大都契丹人之造反”。其云阿合马之荒淫贪虐,其二十五子皆居高位,言皆与《元史》相合,而书发动此事之阴谋则为中土书籍所不具。《马可波罗书》第二卷第二十三章(裕尔古狄本)称此一阴谋在尽杀有胡之鞑靼人、回回人与基督教徒,且非仅在燕京发动,其组织遍于各城市。又言汉人皆憎疾大汗,因彼使鞑靼与回回统治汉人。其所言者固或未可信,然波罗之至中国已在至元十年(1273年)之后,则云世祖之信任蒙古、西域以治汉人者,自非虚诬。由此可知阿合马事件在政治上之意义固巨,而同时实兼有民族上之意义也。

    阿合马当国时所汲引者不尽西域人,如郝桢、耿仁、张惠皆由阿合马以至执政。郝桢为霸州益津人,《秋涧先生集》卷五四《郝氏世德碑》即纪其先世事,耿、张虽不可考,而观其姓氏,自为汉人。但此辈类皆无耻之徒。如《元史》卷一七三《崔彧传》载运使张庸以献妹得官,而马哥波罗亦言此类情事,则在此时间稍知自好者必不能受阿合马之优容矣。

    阿合马死后,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冬,汉人卢世荣曾任理财之职。在中书仅数月即以人言交集而诛。世荣为阿合马所用而桑哥所荐,当政后所用人物又多阿合马遗党,故为汉文人所嫉,然实无大罪。

    世荣之后又用桑哥。《元史》不言其为何地人,但云胆巴国师之弟子。多桑书云是畏吾儿人,不知何据。其人在先已隐为幕后之操纵者。至二十四年(1287年)复建尚书省,乃以桑哥与帖木儿为平章政事而改天下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元史》卷二〇五本传云:

    桑哥,胆巴国师之弟子也。能通诸国言语,故尝为西番译使,为人狡黠豪横,好言财利事,世祖喜之……至元中,擢为总制院使。总制院者,掌浮图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尝有旨令桑哥具省臣姓名以进,廷中有所建置,人才进退,桑哥咸与闻焉。二十四年闰二月,复置尚书省,遂以桑哥与帖木儿为平章政事,诏告天下,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六部为尚书六部。

    是时,安童于二十一年(1284年)三月南反,由卢世荣之推举,是年十一月再为中书右相,于是再与桑哥相角,然亦终不能胜。《元史》卷一二六《安童传》:

    是岁(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安童切谏曰:“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贤者,犹或不至虐民误国。”不听。二十五年,见天下大权尽归尚书,屡求退,不许。二十八年(1291年),罢相,仍领宿卫事。

    按《元文类》卷二四《东平忠宪王神道碑》所言与传同,但“二十八年罢相,仍领宿卫事”一句,作“明年(二十六)宰相止掌环卫”。今检《名臣事略》卷一所引元明善撰《东平王勋德碑》即《神道碑》也,而此句作“明年罢相,止掌环卫”。《元史》全袭《事略》,其改明年作二十八年者,以《宰相表》称安童以二十八年罢也。考之本纪二十六年、二十八年皆无安童罢相之纪载。盖自立尚书,庶务已不关中书,《桑哥传》曰:

    桑哥既专政,凡铨调内外官,皆由于己,而其宣敕尚由中书。桑哥以为言,世祖乃命自今宣敕并付尚书省,由是以刑爵为货而贩之。

    则其后中书省并必阇赤之宣敕权而亦失之,宰相宜无所事而止领环卫也。正不可据以疑《文类》。

    桑哥所用之人又以西域人为多。《元史》卷一六《世祖纪》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十一月云:

    监察御史言:“沙不丁、纳速剌丁灭里、乌马儿、王巨济、琏真加、沙的、教化的,皆桑哥党与。受赇肆虐,使江淮之民,愁怨载路。”

    同书卷一三〇《彻里传》:

    桑哥既诛,诸枉系者始得释。复奉旨往江南,籍桑哥姻党江浙省臣乌马儿、蔑列、忻都、王(巨)济,湖广省臣要束木等,皆弃市,天下大快之。

    按此所谓桑哥党者,王巨济或王济当为汉人,教化的据《王文献集》卷一〇《亦辇真公神道碑》,知为女真完颜氏,其官则陕西行中书省右丞也。沙的、乌马儿为赛典赤孙,此外虽多无可考,而其名多回教教名,要束木则基督教名,殆皆西域人也。

    考桑哥当国之日,汉文人中之元老多已去世,今以《元史》列传考之,刘秉忠至元十一年(1274年)卒。张文谦二十年(1283年)卒(传但云十九年拜枢副,岁余卒,今据《神道碑》)。姚枢十七年(1280年)卒。许衡十八年卒。窦默十七年卒。赵良弼二十三年卒。赵璧十三年(1276年)卒。张易十九年诛。惟商挺至二十五年(1288年)卒,然二十一年以事系狱即罢政。虽有存者亦久罢政归乡,而真金于二十二年卒,宜安童再相,有寂寞之感,反不若其先与阿合马冲突之际,尚能屡折其气矣。

    桑哥既诛,治财赋者仍为西域人麦术丁。《元史》卷一三〇《不忽木传》:

    麦术丁请复立尚书省,专领右三部。不忽木庭责之曰:“阿合马、桑哥相继误国,身诛家没,前鉴未远,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寝。

    则其时世祖信任西域人之意不衰也。

    不忽木者康里人,桑哥既诛,世祖欲以为相,让于完泽,以不忽木为平章政事。自王文统以来丞相多不预事,实权每在平章,而其时西域人任平章者最多。今以至元三十年(1393年)之宰执列表如下:

    中书右丞相 完泽 蒙古人,以世掌御膳进。

    左丞相 阙

    平章政事 麦术督丁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之疑是。

    不忽木 康里人。以侍裕宗潜邸进。

    咱喜鲁丁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之疑是。

    铁哥 伽叶弥儿人。以掌甕膳汤药进。

    剌真 畏吾儿人。以知尚乘寺事进。

    伯颜 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之孙。故《宰相表》作赛典赤。

    右丞 阿里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知。《成宗纪》初即位未改元。七月辛未,中书省臣言向御史台劾右丞阿里尝与阿合马同恶云云。

    崔彧 汉人。以集贤侍读学士进。

    何荣祖 汉人。以中书省掾进。

    左丞 别都鲁丁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知。

    张九思 汉人。以侍裕宗潜邸进。

    参知政事 梁暗都剌 汉人。即卷一七〇之梁德珪。

    杜思敬 汉人。《元史》无传,以姓氏推知。

    高翥 汉人。《元史》无传,以姓氏推知。

    按完泽虽为丞相,实无大权,世祖顾命,完泽至不得入见。《元史》卷一三〇《不忽木传》:

    三十年(1293年),帝不豫。故事,非国人勋旧不得入卧内。不忽木以谨厚,日视医药,未尝去左右。帝大渐,与御史大夫月鲁那颜、太傅伯颜并受遗诏,留禁中。丞相完泽至,不得入,伺月鲁那颜、伯颜出,问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国有大议而不预,何也?”伯颜叹息曰:“使丞相有不忽木识虑,何至使我属如是之劳哉?”完泽不能对。

    则不忽木之亲近且在完泽之上矣。考尔时平章政事六人,以广义言之,悉是西域人,亦即元代所谓色目人也。其位左右丞者又两人。汉执政虽亦有六人,而位皆在下,可知世祖末年政治上之地位西域人远在汉人之上矣。

    以上述世祖一朝汉人与西域人之冲突竟。自耶律楚材以天文、卜筮、医药、钱谷之才进身,为汉人开仕宦之途径,而世祖朝之汉文臣亦循是术以至于大官。然西域之人继之而起,遂得恃其钱谷之才广行聚敛以媚统治中原之君主,于是中统文臣亦循楚材之覆辙而为西域人所败。自漠北四汗以及世祖一朝,汉人与西域人更进迭退,非仅历朝习见之政争,其涉及于蒙元统治时之民族关系及文化之冲突、交流者固甚巨也。

    (原载1948年《学原》第二卷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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