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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阶级论在社会学中的地位

    自从孔德创立社会学之后,关于社会学的性质,及其研究的对象,便成为一个问题。现在回顾一百年来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论,我们不得不承认,孔德所规定的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已经为大多数的学者所采纳。社会学的中心问题,至今还是如孔德所指示的,便是社会组织与社会变迁。我们现在要看:社会组织与社会变迁,到底研究一些什么现象?在这两个大问题里,阶级论有何地位?

    社会组织,至少要包括三方面的研究。第一方面是制度的研究,目的在寻求各种制度的关系,如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家庭与宗教的关系等等。【106】第二方面是社区的研究,目的在寻求乡村与都市各种社区的性质及其相互的关系。第三方面便是阶级的研究。从这个观点去看社会组织。就可发现社会组织不是平面的,而是有阶层的。我们平日常用尊卑、贵贱、贫富、上流与下流等词句,来表示社会上这种不平等的姿态。在各种社会里,阶级的分野如何,它们有什么不同的职务,维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社会的各种生活,因阶级的分野而发生什么影响,这一类的问题,都是研究社会组织的人所最关心的。由此可见阶级论是社会组织的一个主要问题,研究社会组织而不注意到阶级,便如观察一个人只观其背而不见其面,决难得到他的真相的。

    社会学者研究社会变迁,最后的目标,还是发现社会演化的阶段,以及演化的原因。现在有一派流行的理论,认阶级斗争为社会演化的唯一动力。我们根据事实的研究,虽然不能下此种极端的结论,但同时也不能否认,阶级间的对立状态,是推动历史的一种势力。在历史的每一个阶段中,阶级表示一种什么形态,他们中间的关系,对于社会变迁发生何种影响乃是研究社会变迁的人所不可忽略的。

    本文所想讨论的,只是阶级论中的几个根本概念,以及一般人对于阶级论所想知道的几个问题。彻底的研究,决非这篇短文中所能做到的。

    (二)阶级的意义

    阶级一词,有广狭二义。广义系指一切社会中的阶层组织而言。此种阶层组织,在不同时期或不同社会中表示不同的形态。即以中国的历史而言,春秋时代,社会中有贵族、庶民、奴隶等阶层,各阶层的人,享受不同的权利,担任不同的义务,在人民的心目中各阶层的人,也有尊卑贵贱之分。所以从广义言,春秋时代,自然是一个阶级社会。现在的中国,贵族与奴隶都没有了,但没有人承认阶级是消灭了。换句话说,我们现在虽没有贵族与奴隶,但还得承认现在中国依然是一个阶级的社会,不过阶级的根据,与春秋时代不同就是了。又如法国在1789年大革命以前,固然是一个阶级社会,大革命以后,一直到今日,还是一个阶级社会。阶级一词,这样广义的用法,把古今中外一切不平等或分层的组织都包括进去,有时也有缺点。因为科学的一个目标,是要指出类似的现象,有何不同之点。中国现代的社会,与春秋时代的社会,虽然有相似的地方,但不同之点也颇多。法国大革命前与大革命后的社会,相差也很大的。为表示这种差异的方面起见,我们愿意给阶级这个名词一个狭义,让他来代表近代的阶级社会,至于法国在革命前的社会,或中国春秋时代的社会,我们可以称他为等级社会。【107】欲知阶级从狭义言,作何解释,可先讨论近代的阶级社会与等级社会不同之点,然后再看近代阶级分野的根据,因而确认各阶级间,其差异之点何在。

    中国春秋时代的社会,以及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最可作等级社会的典型,而英美近日的资本主义社会,则可作阶级社会的典型。这两种社会的分别是很多的。【108】第一,在等级社会中,各阶级分野的根据,是法律的与政治的,而非经济的,或财产的。各阶级所享受的权利,完全不同,譬如平民要纳税,而贵族可不纳税,平民要服役,而贵族可不服役。平民的权利,虽然不如贵族,但奴隶的权利,又不如平民。各阶级的身份,不但是在生活或习惯中表示出来,在法律上也是规定的,彼此决不平等。民法方面如此,刑法方面亦然。同样的犯罪,但所受的刑罚是不相同的,因身份的尊卑而有差别。在政治上,只有上层的人统治下层的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分别是很显然的。这些法律上及政治上的差别,在近代的阶级社会里,已经消灭了。现代的各阶级,虽然还有贫富之分,但在法律前,大家是平等的。只要是公民,谁都要纳税,纳税的多寡,看财产或进款的多少而定,不因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下而有差别。职业是公开的,可以自由选择。财产可以买卖,可以互相授受,不必要什么贵族的同意。婚姻是自由的,迁徙是自由的,不受什么主人的干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大家都有,并不限于任何阶级。这是阶级社会与等级社会的第一点主要差别。第二,等级社会的身份,是固定的;阶级社会的身份,却是流动的。在等级社会中,身份是生成的,儿子的身份,与父亲的身份一样,所以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虽然也有少数的人,遇到特殊的机会,也可改变他们的身份,但那是例外,多数的人,还是不变的。近代的阶级社会,便与此大不相同,上升与下降的事实,天天可以见到。不但儿子的身份,可以与父亲不同,便是一个人在他的一生里,也可改变他的身份若干次,如由工人升至工头,由工头升至经理之类,反是,由富翁变成贫民,由地主变成佃户,也是数见不鲜的事。【109】我们固然不能说现在的社会流动,非常便利,上升下降,毫无阻碍。【110】但如与等级社会相比,这种差异,却很显明的。【111】总之,等级社会与阶级社会的主要差异,在于等级社会中,各等级在法律上与政治上不平等,而阶级社会中,各阶级在法律上及政治上却是平等的;等级社会中,各人的地位及身份,是世袭的,很少变动的可能,而在阶级社会中,各人或各家庭的地位与身份,却常在变动之中。

    从历史的观点看去,等级社会,出现于阶级社会之前,有人说是到了19世纪,欧洲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已由等级社会,走入阶级社会了。这句话当然大体是对的,但颇易引起别人的误解,因为照这种说法,好像等级社会,到了某年某月,便完全消灭,而阶级社会,便从某年某月起,开始发展似的。其实在历史上决无此事。我们最多只可以说,等级社会,代表几种社会组织的原则,这些原则,在某一时期,曾有极大的势力。为方便起见,我们便称这一时期的社会,为等级社会。其后这种原则的势力,便逐渐衰微,而新的社会组织原则,又逐渐演化而出,19世纪以后,新的势力,胜过旧的势力,所以我们便说,等级社会崩溃了,其实他的崩溃,决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的,而且等级社会的残余,在阶级社会中依然可以找得到。【112】

    近代的阶级社会,与等级社会的差异,已如上述。现在我们可进而研究近代阶级的组织,以及各阶级间分别的根据。这种分析一定可以帮助我们格外明了近代阶级社会的意义。关于阶级在近代社会中的存在,大家都是认为没有问题的,但这个阶级和那个阶级的分别,到底在什么地方,以及现代社会里,到底有多少阶级,各人的说法,便不同了。【113】从消极方面说,我们知道近代阶级的区别,不是建筑在两性的差异上面,男子与女子,不能成立对立的阶级。也不是建筑在年龄的分别上面,老年、壮年与少年,并不是三个不同的阶级。血统的分别,不能产生阶级,所以我们没有赵姓阶级或钱姓阶级。信仰的不同,也不能产生不同的阶级,所以我们没有回教阶级或基督教阶级。籍贯的分别,并不一定是阶级的分别,所以云南人与河北人,也可属于同一阶级。种族的分别,并不一定是阶级的分别,所以白人与黑人,也可属于同一阶级。从消极方面说,阶级与别种团体,是有分别的。但怎样才算是属于同一阶级呢?怎样才算是属于两个阶级呢?第一派的人说:阶级的分别,看一个人对于生产工具有支配权与否而定。凡是对于生产工具有支配权的人,属于一个阶级,名为资本阶级。凡是对于生产工具没有支配权的人,属于另一阶级,名为劳动阶级。第二派的人说,阶级的分别,要看他的财产的多寡而定。根据这个标准,我们至少可以把社会上的人,分成富人、小康及穷人三阶级。每一阶级的人,假如我们愿意,还可再分为若干阶级。第三派的人说,阶级的分别,要看他的入款的来源而定。靠利润来维持生活的,为资本家;靠地租来过日子的,名为地主;靠着两只手做工吃饭的,便是工人。第四派的人说,阶级的分别,要用生活程度作标准,我们能把生活程度分作几等,阶级也便有几等。第五派的人说,阶级是人与人中间的一种关系,凡同阶级的人,彼此可以通婚,可以来往,可以发生友谊,可以成为亲戚。另外社会上还有一部分的人,是你不敢与他来往的,在他面前,你发生一种自卑的心理,一种自惭形秽的心理。假如他走上你的门,你会觉得受宠若惊。这一种人,属于上一阶级。此外社会上又有一部分的人,是你不屑和他来往的,在他面前,你会发生一种自尊的心理,假如与他坐在一起谈天,好像降低你的身份似的。这一种人,属于下一阶级。这是阶级的主观说法。因为主观,所以是相对的,在甲认为是上层阶级的人,在乙也许要当作下层阶级的人看待。最后还有一派的主张,也可说是注重阶级的主观方面的。他们以为阶级的分别,看一个人对于现存经济制度的态度而定。假如他是拥护现状的,一定是在现状下享受到特殊的利益,这些人,属于一个阶级。假如他是反抗现状的,一定是在现状下,站在一个不利的地位,或者本身的地位,并无不利,但是对于那些不幸者表同情,所以也反抗现状,这些人,又属于一个阶级。此外还有以统治与被统治,有闲与无闲,来作分别阶级的根据的。这一切定义,都有片面的理由,但都不能把阶级社会的整个面目表示出来,譬如以入款的来源,来分别阶级,似乎是很清楚,但社会上便有许多人,一方面在工厂中做工,另一方面又买了几份股票,可以于薪资外还拿利润,像这种人属于哪一阶级?又如一个寡妇,他靠以维持生活的,只有丈夫遗留下来的一万元股票,按年息六厘计算,他可以拿六百块钱。如根据入款的来源而说,他当然是一个资本家了,但如看他过的生活,实在还比不上福特汽车公司里的一个小工。以资本家的名义,过小工不如的生活,是否还能算是资本家呢?又如一个自耕农,自己有百亩田地,买了一个机器来耕种,不雇别的帮手,只同自己的儿子下田工作,年终的收获,值洋千元。这一千元,自然包括地租、利润及工资在内。像这样的一个农夫,是资本家呢?地主呢?还是劳工呢?拿这一个例来说,就可看出只以一种原素,来区别阶级,有时是会发生困难的。比较妥当的办法,是同时用好几种原素,来区别阶级。譬如观察某一个人属于哪一阶级,我们不只看他入款的来源,还要看他财富的多寡,还要看他生活程度的高低,还要看他对于现存经济组织的态度,这几种标准并用。便容易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比较完善的定义,每是综合的定义。【114】

    假如我们采用一个综合的定义,来分别社会上的阶级,就可知道马克思等所主张的二分法是不对的,因为社会上的人,有许多既不是资本家,同时又不属于普罗阶级。为使这些人在分类中有一个地位起见,我们主张用三分法,就是除资本阶级,劳动阶级之外,还添一个中产阶级。这个阶级所包括的人,有小店主,小厂主,中上级的官吏,公司及工厂中的经理及重要职员,大部分在自由职业中谋生的人,如教员、医生、牧师、工程师、音乐家等等。这些人自从工业革命以来,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有随实业发展而加增的趋势。他们的进款,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要靠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也有少数存款可以投资。他们对于现存的社会组织,既不顽固的维持现状,也不盲目的主张根本推翻。他们对于资本家既不肯逢迎,对于劳动者,也不愿鄙视。从生活的享受方面,从入款的多少方面,从经济的势力方面去看,他们总是介乎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所以称之为中产阶级,是最适宜的。【115】

    以这种三分法为根据,我们能否把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归纳进去呢?在理论上似乎是可能的,但在实行时却有困难。阶级与别的团体不同之点,就是别的团体是有组织的,而阶级并无整个的组织。一个人知道自己属于哪一国家、哪一教会,但不一定知道自己属于哪一阶级,所以一个国家知道他有多少人民,一个教堂知道他有多少教友,但一个阶级,却不知道他拥有多少民众。还有,国家与教堂所给予的身份,比较是固定的,除少数例外,一个人不大容易变迁他的国籍或信仰。但阶级的身份,上面已经提到,是常在变迁的,这也是阶级范围所以难定的重要原因。【116】但无论如何,任何阶级,在某一时期,都有他的中坚分子,虽然在阶级的边际上,总有许多流动的、跨级的人。这些中坚分子,是一个阶级的主体。他们决定阶级间的关系,使阶级在社会生活中,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阶级的起源

    阶级的意义,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现在我们要问:阶级是怎样来的?为什么社会组织不是平等的,而有高下之别?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至少有四种。【117】我们现在先把这些学说,大略地检阅一下,然后再看哪一派的理论,最可以解释现代阶级产生的原因。

    第一派的理论,我们可以称为武力说。这一派的见解,以为阶级的产生,是由于一个部落,或一个民族,把另一部落或另一民族征服了,结果便产生了两个阶级,一是征服阶级,一是被征服阶级;一是统治阶级,一是被统治阶级。政治与法律,是在征服阶级的手里,变成征服者的工具,用以维持本身的利益,并以控制被征服者,使其不能反抗。土地与财富,都成为征服者的所有品,被征服者,除劳力外,便一无所有,只有乞怜于征服者,方可维持其生活。征服者利用其优越的地位,压迫被征服者,使其工作,但工作之所得,除一小部分用以维持被征服者的生活外,其余的尽为征服者所吸收,所榨取。倭品哈默(Franz Oppenheimer)曾说过,在这种情形之下,征服阶级谋生的工具,与被征服阶级是完全不同的。征服阶级所用的工具,是政治的,可以不劳而食。被征服阶级所用的工具,是经济的,他非工作,不能得衣食。以后社会上的各种阶级,都是由这两种阶级演化出来的。

    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原始社会里,有部落斗争及民族斗争的事实,同时也不能不承认,战胜者与战败者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就是现在,各洲的殖民地里,我们也还看得到,征服者与被征服者,无论从政治、法律或经济方面看去,都是属于不同阶级的。但这种说法,也有相当的缺点,就是依照这种理论,一个部落或一个民族,在没有征服别人或被别人征服之先,社会的组织是平等的。战争的结果,使征服者变成贵族,而被征服者变成奴隶或农奴。但是这种推论,是否合乎事实呢?一个战胜的部落,在出发征服别人之前,有无酋长的制度,有无僧侣等特殊阶级?他们在社会里的地位,是否与人不同?他们所受的待遇,是否比较优越?假如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一个部落,或一个民族,在战争之先,便早已有阶级了。战争的结果,只是使阶级的分别格外尖锐化,或使阶级的组织格外复杂化,但不能使阶级制度,由无而至于有。

    第二种解释阶级起源的理论,我们可以称为分工说。照这一派的说法,社会演化到一个阶段,分工合作是不可免的。社会上的各种工作,需要不同的体力及智力。譬如应付鬼神,需要特殊的智力;对外战争,需要特殊的体力。这种特殊的工作,便产生了僧侣团体及武士团体。别种工作,也可产生别种不同的团体。他们的体力与智力,是遗传的,同时他们从工作中所得到的技术及经验,又用教育的方法,传给他们的子孙,于是各种工作,便有趋于世袭之势。社会上既有许多不同的工作,又有许多从事于这些不同工作的人,他们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在社会上的地位与报酬便不一致。有些工作是得人敬仰的,得到的报酬也特多。有些工作是受人鄙视的,得到的报酬也较少,结果社会上便产生许多阶级。

    分工说与遗传力量说,有密切的关系。凡主张分工说的人,都相信人是生而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的生物现象,还可以遗传下去。得天独厚的人,在分工的过程中,自然是担任那些较为繁重、较为困难的工作。上层阶级的工作,便属于这一类,因而上层社会的人,从遗传的观点看去,也属于优秀的一类。近来主张这种说法的人很多,他们所提出的证据,证明上层阶级,在遗传方面,胜于下层阶级的,大约可以分为五项。【118】第一是各种职业中人的智力测量,结果证明自由职业及商业中人的智力,胜于农夫及工人。第二是儿童的智力测量,证明从上层阶级中出来的儿童,其平均的智慧商数,远在劳工家庭的儿童之上。第三种是天才儿童的研究,证明自由职业团体,在全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数甚低,但所产生的天才儿童,其百分数却甚高。第四种是低能儿童的研究,证明他们出身于下层阶级的家庭中的颇多,而出身于上层阶级的家庭中的颇少。第五是大人物出身的研究,社会上的大人物,从牧师、自由职业、商业的家庭中出身的,其百分数较之从工人的家庭中出身的为多。批评这种主张的人,以为智力测量,不能判断天赋的高下,只是证明各阶级的人,所受的教育,有深浅之不同而已。他们的根据,就是有些下层阶级的儿童,假如放在良好的环境里,几年之后,其智慧商数,会增加若干点。【119】其次,历史上有许多例子,证明有许多大人物,是出身贫贱的。数年前,德国的许墨流教授(Gustav Schmoller)及毕克耳教授(Karl Bücher)曾为这个问题引起了论战。毕克耳教授是主张阶级的高下,不能代表遗传的优劣的。在他的论文中,他曾举出德国有好些名人,是出身贫贱的,如路德(Luther)是矿工的儿子,康德(Kant)是马鞍匠的儿子,费希特(Fichte)的父亲,是一个在乡村中织布的,温可曼(Winckelmann)的父亲,是一个补鞋匠,高斯(Gauss)的父亲,是一个园丁。【120】下层阶级环境的恶劣,还可以出许多大人物,假如环境的优越,能与上层阶级相等,安知不能产生更多的大人物?所以现在如有人怪下层阶级的子弟,其智慧商数的成绩不佳,或所产生的大人物,其百分数不多,便如看到一个有病的人,与一个健康的人赛跑,而去怪有病的人落后一样。最后,还有一点可注意的,就是一切证明上层阶级在生物上优于下层阶级的统计,都是拿自由职业的人,来与劳工对比。劳工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诚然是属于下层阶级,但自由职业的人,有一大部分是属于中产阶级的,他们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并不是站于最高尖。假如我们以入款的多少,来定阶级的高下,那么入款最多的家庭,是否智慧商数也是最高呢?他们产生的大人物,比例的是否最多呢?他们的子女,是否都是天才呢?我们的答案,一定不是肯定的。

    以上这一段遗传与环境的争论,是由于讨论分工说而引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还不能下最后的断语。但在比较两方的论点之后,我们以为有几点比较是可以成立的。第一,人类的天赋,是不平等的,而各职业中所需要的人才,其条件亦不一致,有的条件很严,有的条件很宽。第二,对于人才条件定得很严的职业,在现代的社会里,多属于上层阶级;对于人才条件定得很宽的职业,多属于下层阶级。第三,由于选择作用,优秀的分子,有集中于上层社会之趋势。第四,上层社会中,有一些子弟,借先人的庇荫,得金钱的维持,不致降入下层社会,但其天赋的品质,并不优越;反是,在下层社会中,也有许多遗传优越的人,因无机会,所以终身不能露头角。这种说法,并不否认遗传,但不承认遗传有超越一切的势力。

    第三种解释阶级起源的理论,我们可以称之为财产说。他们以为阶级是财产分配不均的结果。分工说以为分工的结果,才有财产不均的事实,而财产说的学者,以为原因与结果,刚与上说相反,分工是财产分配不均的结果,而非财产分配不均的原因。譬如一个佃户,为什么要在那个职业里谋生呢?因为他没有财产。又如一个小工,为什么要在别人的工厂中做事呢?因为他没有财产。有财产的人,把社会上一切报酬甚丰的职业,都据为己有,而把那些报酬较差的职业,让给那些没有财产的人。财产阶级为什么有这种能力呢?因为生产的工具,在他们的手里,无产阶级的人,假如不听他们的指派去做工,便发生生活上的危险,所以只好俯首听命。还有一点,就是报酬丰富的职业,需要训练的时间很长,无产阶级的人,因为急于谋生,所以也没有工夫,没有本钱,来受那么长的训练。结果,所有一切上等的职业,都给有产阶级独占了。所以财产的多少,可以决定一个人从事于何种职业。这是财产说的学者,认为分工是财产分配不均的结果的重要理由。财产不同,职业便不同;职业不同,进款也不同。这一套连环的原素,便使社会中产生不同的阶级。

    假如分工说与遗传力量说是分不开的,那么财产说与环境力量说也有密切的关系。财产说的学者,认为阶级间的差异,如在体力及智力等方面所表示的,乃是环境不同所发生的影响。这一派的理论,其最重要的缺点,就是不能满足我们追根问底的要求,假如阶级是由于财产分配不均所产生的,那么财产分配不均,又是哪种原因所造成的呢?为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便要进一步研究私有财产的起源,于是这一派的理论,与上面提到的武力说,便有走上一条路线之可能了。所以许多主张财产说的学者,同时也采取武力说。

    以上这三种理论,都是从客观的条件上着眼的。还有第四派的学者,是从主观的条件着眼的,我们可以称为心理派。这一派的学者,以为阶级的产生,因为人类是有自私心理的。从自私的心理出发,我们总想把社会上的好东西,如地位、财产、荣誉等等,都占为己有。自己死了,便想把这些东西都传给子孙。譬如一个人在银行中有存款,每年得到不少的利息,本人死后,一定是想他的儿女还能享受这种利息。假如他有一种大实业,死后一定想他的儿子可以承继下去。假如他学会了一种特殊的技艺,一定想在未死之先,传给他的子女。这种自私的心理,是使不平等的现象发生而且继续下去的。我们根据现在的经验及观察,当然不能否认人类有自私的心理存在。但是这种自私的心理,是环境造成的呢,还是先天的根性?假如这个问题不能解决,那么心理说的根基还是薄弱的。

    以上这四种理论,都有相当的理由,我们不能认为某一说完全错误,或某一说完全正确,因为每一种理论,都可以举出许多事实来证明他的。本来阶级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在不同时期及不同地点,表示着不同的形态。所以一种理论,可以解释甲时期的阶级起源,但不一定能解释乙时期的阶级起源;能解释甲地点的阶级起源,但不一定能解释乙地点的阶级起源。为解释一切的阶级起源计,所以有不同的学说产生。譬如武力说,很可解释奴隶是为何产生的,但不能解释现代劳工阶级的起源。财产说可以解释近代资本阶级的地位,但不能解释为什么在原始社会中,僧侣那样的受人尊重。所以上面所提出的那些不同的学说,都有他的价值,是可以并存的。【121】

    关于近代阶级的起源,我们注重财产说,认为财产的分配,是造成近代阶级的主要原素。其次分工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四)近代阶级问题的焦点

    阶级的理论问题,我们已经说了很多,现在我们要讨论几个阶级的实际问题。大凡社会上实际问题的发生,一定是有一部分人,对于某种现象,感觉到不满意,而想有所以动,去改变客观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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