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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乐考原》卷三商声七调

    《新唐书乐志》:越调、大食调、高大食调、双调、小食调、歇指调、林钟商、(即商调)为七商。

    [案:越调为黄钟(为)商,故以为首,(黄钟为「杀声」之越调、正宫、中吕调,虽皆为七商/七宫/七羽之首!然越角杀声并不为黄钟,亦为七角之首。何况《宋史》、《碧鸡漫志》….等,也并不以越调,而以大食调为首。《梦溪笔谈》且另以林钟角为首。故此说不成论据!)实商弦之第七声。)(第二商弦之第七声为黄钟,则空弦(第一声?)为太簇? (实应姑洗?))

    《琵琶录》:入声,商七调──

    第一运越 调,(亦以第七声为第一运。)

    第二运大 石 调,(“石”《唐志》作”食”,下同。)

    第三运高大石调,

    第四运双 调,

    第五运小 石 调,

    第六运歇 指 调,

    第七运林钟商调。

    《辽史乐志》:二曰鸡识旦,越调、大食调、高大食调、双调、小石调、歇指调、林钟商调。(鸡识旦,商声一均也。《隋志》以为即南吕声者,误也)。

    《宋史乐志》:商声七调,曰大食调,曰高大食调,曰双调,曰小食调,曰歇指调,曰商调,曰越调。皆生于太簇。(大食调,太簇(之?为?)商也,故以为首,商弦第一声也。(何以太簇(之?为?)商,就须为七商首呢? 「皆生于太簇」者,当是以杀太簇之大食调为七商之首之谓也。)

    《补笔谈》:燕乐七商:越调、大石调、高大石调、双调、小石调、歇指调、林钟商。(次序与《唐志》、《辽志》同)。

    宋玉灼《碧鸡漫志》:七商,大石调、高大石调、双调、小石调、欧指调、林钟商、越调。(次序与《宋志》同)。

    [案:燕乐七商一均,即琵琶之第二弦也,分为七调,琵琶以第二弦为太簇商,(琵琶以第一弦为黄钟宫、以第二弦为太簇商?)故曰七商也。

    考琵琶第二弦,其巨细如今三弦之老弦(今乐工琵琶第二弦,即用三弦之老弦。)第三弦如今三弦之中弦。第四弦如今三弦之子弦。此皆验之于器而知者,非向壁虚造也。(今琵琶缠/老/子(或缠/中/子)如今之三弦。作者却说琵琶老/中/子之定音与三弦老/中/子之定音同!)

    盖今琵琶之七调,即唐人燕乐之七宫也。声浊能合箫,而不能合今度曲家之笛。(元张翥(ㄓㄨ\)<与松云子论五音二变十二调>:”品箫以定之,清浊高下,旋相为宫”。见<蜕岩词>。)(由此可见琵琶之第一弦与第二弦,当与箫、笛一样是差五度的,怎会只差两律呢?)

    今三弦之七调,即唐人燕乐之七商也,与今笛正相应。是今之俗乐。又高于唐人燕乐二律矣。

    古今乐律高下之故,当于此求之。(今梆子腔,但用三弦之半声,又高于明水磨腔一倍。)<宋史乐志序>谓”高二律、下一律”,指乐声高下于歌声而言,不知歌声亦随律之高下而变。

    晋协律中郎将列和云,“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此明证也。然则以今笛求唐人燕乐,已不能相应,况古律乎?今论乐,或以今笛考燕乐,或以今笛考古律,皆不知而作者也。

    燕乐七商生于太簇,是用太簇、夹钟、仲吕、林钟、南吕、无射、黄钟七律也。(此七律只是七商的「杀声」,且属夹钟均,与「生于太簇」何干?)

    此弦琴中无此声(无何声?),琴不用二变,故以此弦(第几弦?)为应钟。(作者认为琴之一弦为黄钟,二弦为夹钟,三弦为仲吕,四弦为夷则,五弦为无射,六弦、七弦则一、二之清声也。且一弦为宫,谓之黄钟之均、然此系一弦为Mi,四弦为Do之夷则均,一弦为宫则属夷则均,何云「黄钟之均」?凌廷堪是以夷则均为黄钟均者?还是但凡黄钟为宫,即属黄钟均?)

    《琵琶录》云,“商、角同用”,故七角《宋史》亦云生于应钟也。(《宋史》之载「七商皆生于太簇」、「七角皆生于应钟」,与「商角同用」何干呀?)

    是琵琶商弦,名为用太簇七律,实则用应钟、黄钟、太簇、姑洗、蕤宾、林钟、南吕七律,(此七律属黄钟均。首先何以见得七商是用此七律呢?再者,琵琶商弦,只有五音么,又何以见得,是用太簇七律的呢?琵琶商弦若用太簇五律,如何能弹出七商呢?)故<补笔谈卷六?乐律二燕乐二十八调>云“无射商今为林钟商”也。(否!原文是「今林钟商(时调名,唐属无射均,宋属夷则均,与林钟无涉!,只林钟闰角之杀声,宋属林钟律。林钟商与林钟闰角同均,「商角同用」,故同以林钟为名。)乃古无射宫」,而非「无射商」。)(起太簇,则无射为第六声,起应钟,则林钟为第六声。)(何意?)

    琵琶商弦,既与三弦之老弦相应,则所谓

    “太簇商今为大 石 调、杀声 用(高)四字”者,即三弦之四字调也。(即正宫调。)

    “夹钟商今为高大石调、杀声用(下)一字”者,即三弦之一字调也。

    “仲吕商今为商 调、(杀声)用上字”者,即三弦之上字调也。

    “林钟商今为小 石 调、(杀声)用尺字”者,即三弦之尺字调也。

    “南吕商今为歇 指 调、(杀声)用(高)工字”者,即三弦之工字调也。

    “无射商今为林 钟 商、(杀声)用(下)凡字”者,即三弦之凡字调也。

    “黄钟商今为越 调、(杀声)用六字”者,即三弦之六字调也。(三弦偶琵琶之字调,岂非同物乎?)

    今俗乐既高于唐人燕乐二律,则今三弦之老弦,即俗乐之宫声,七宫皆从此出。(何意?)

    今之四字调,乃明以来俗乐之正宫(正(工)调,黄钟G调?),

    (下)一字调乃高 宫,(燕乐高宫不常用,今俗乐一字调(bA调?)亦不常用。) (大吕均)

    上字调乃中吕宫,(夹钟bB调?)

    尺字调乃道 宫,(仲吕C调?)

    工字调乃南吕宫,(林钟D调?)

    (下)凡字调乃仙吕宫,(夷则bE调?)

    六字调乃黄钟宫。(无射E调?)

    古燕乐之七商,为今俗乐之七宫矣。故今乐工犹谓四字调为正宫调(正(工)调),六字调为越调也(何据?)。(亦有谓工字调为越调者,误!)

    明祝允明《猥谈》云:“今人间用乐,皆苟简错乱,其初歌曲丝竹,大率金、元之旧,略存十七宫调,亦且不备,只十一调中填凑而已。虽曰不敢望雅部,然俗部大概较差雅部不啻数律,今之俗部尤极高,而就其声察,初无定,一时高下,随工任意移易。(自注:此病,歌与弦音为最。)盖视金、元制腔之时,又失之矣。是六宫明正德、嘉靖间已不用,盖三弦既盛行,于是时七商中之六商调,(高大石调不用)七羽中的五羽调,(高盘涉、正平调不用)合计之始为+一调。”

    祝氏亦不知商、羽之有别,但大概言之。而自明至今,俗乐之七宫,即唐人燕乐之七商,犹可考见焉。)

    [又案:七商一均,南宋燕乐亦用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与七宫同。(否!此七均各有七宫与七商,并非七宫与七商皆「只用」此七律!)

    朱文公<仪礼经传通解>、《姜白石集》、王(灼)晦叔《碧鸡漫志》、周公谨<齐东野语>皆然,学者不可以其与东都所用之律不同而疑之。详见下。)

    大石调(一作”大食调”)

    (卷二宫调,作者以第一运黄钟为杀声的正宫为首,

    卷三商调,却不以第一运黄钟为杀声的越调为首,

    而改以黄钟之商的第二运大石调为首)

    《琵琶录》:商七调,第二运大石调。(太簇(为)商,故以为第二运。)

    (以太簇为杀声的大石调,何以是《琵琶录》商声的第二运呢?因为《琵琶录》无论七宫/七羽/七商,皆以杀声为黄钟(唐则为太簇)的调,为第一运。)

    《宋史律历志》:太簇(为)商,(为寅、为功曹、为金、为 般 颉、)为大石调。

    《补笔谈》:高四字配太簇。

    又:太簇(为)商今为大石调,杀声用(高)四字。

    又:大石调用九声,与正宫同(均)。

    《姜白石集》:黄钟(之)商俗名大石。

    《词源》:黄钟(之)商,俗名大石调。

    [案:七商之第二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一(?)声也。

    越调为黄钟(为)商,故为第一运;

    大石调为太簇(为)商,故为第二运。(第二运何以是第一声呢?)

    余仿此。

    太簇一均(?七商?),既实用(黄钟均之)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七律,则此调居第一,名为太簇,实应应钟(?),故不曰太簇商,而曰大石调也。(实应应钟(?),何以又称为大石调呢?)

    (作者在卷二时说:

    黄钟一均,实用太簇(一)、夹钟(二)、仲吕(三)、林钟(四)、南吕(五)、无射(六)、黄钟(七)之(夹钟均)七律。

    这里却又说:

    太簇一均,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

    皆不知何故?)

    燕乐七商一均,与今笛及三弦相应。(何据?)即今俗乐之四字调(正(工)调),故杀声用(高)四字也,今俗乐以七商为宫(?),故以四字调为正宫调(正(工)调)。

    以古人之书,证之今伶工之器,变迁升降,历历可寻,彼执蔡氏起调毕曲之说,而求燕乐之宫调者,又何啻瞽者之道黑白乎。)

    《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

    大石调曲二:<清平乐>、<大明乐>;

    队舞大曲十八,大石调曲一:<嘉禾生九穗

    曲破二十九,大石调曲一:<清夜游>;

    琵琶独弹曲破十五,大石调曲一:<寰海清>;

    [案:琵琶独弹曲破者,用琵琶独弹,不兼他乐器也。

    在燕乐二十八调中者,唯大石调、林钟角、无射宫调、仙吕调四调而已。)

    小曲二百七十,大石调曲八:<贺元正>、<待花开>、;<采红莲>、<出谷莺>、<游月宫>、<望回车>、<塞云平>、<秉烛游>;

    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大石调曲一:<倾杯乐

    云韶部大曲十三,大石调曲一:<清平乐>。

    [案:柳永《乐章集》大石调有<迎新春>、<曲玉管>、<满朝欢>、<倾杯乐>、<梦还京>、<凤衔杯>、<鹤冲天>、<爱恩深>、<看花回>、<柳初新>、<两同心>、<女冠子><王楼春>、<金蕉叶>十四曲。

    《张子野集》大石调有<清平乐>、<醉桃源>、<恨春迟>三曲。

    《姜白石集》大石调有<法曲献仙音>、<琵琶仙>二曲,

    又<玲戏四犯>自注云,“别有大石调一曲”。

    《碧鸡漫志》大石调有<兰陵王慢>,又有<念奴娇>,

    又大石调<西河慢>,声犯正平,极奇古。)

    [又案:南渡燕乐(亦)七商亦如七宫,用(大吕均)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当是七均)之名,大石调居第一,当黄钟之(均)位。故《白石集》云,“黄钟(之)商俗名大石”也。(否!非亦用黄钟以下「七律」。乃南宋采「之调名制」,七宫/七商/七角/七羽,皆有大/夷/夹/无仲/黄/林七均。)

    又《碧鸡漫志》云,“案(唐)《理道要诀》,唐时太簇(之)商乐曲,有<万岁乐>。”既曰唐时,则此太簇(之)商亦大石调也。)(唐之太簇与宋之黄钟等高)

    金院本,大石调十一曲:<伊州滚>、<蓦山溪>、<吴音子>、<梅梢月>、<玉翼蝉>,、<伊州滚缠令>、<红罗袄>、<还京乐>、<洞仙歌>、<感皇恩>、尾。

    元《中原音韵》:大石调曲二十一章,<六国朝>、<归塞北>(即<望江南>)、<卜金钱>(即<初问口>)、<怨别离>、<雁过南楼>、<催花乐>(即<擂鼓体>)、<净瓶儿>、<念奴娇>、<喜秋风>、<好观音>(亦作煞)、<青杏子>、<蒙童儿>(即<憨郭郎>)、<还京乐>、<荼薇香>、<摧拍子>、<阳关三迭>、<蓦山溪>、<初生月儿>、<百字令>、<玉翼蝉煞>、<随煞>。

    [案:(元陶九成)《辍耕录》大石调曲十九章,

    (明臧懋循)《元曲选》大石调三十五章,与此不同。)

    高大石调(石一作食)

    《琵琶录》:商七调,第三运高大石调。(杀夹钟)

    《宋史律历志》:夹钟(为)商(,为大冲,)为高大石(调)。

    《补笔谈》:下一字配夹钟。

    又;夹钟(为)商今为高大石调,杀声用(下)一字(夹钟)。

    又:高大石调用九声,与高宫同(均)。

    [案《补笔谈》刻本脱”高大石调”)

    《词源》:大吕(之)商俗名高大石调。

    [案;七商之第三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二(?)声也。(第三运何以是第二声呢?)

    太簇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二,名为夹钟,实应黄钟,故不曰夹钟商,而曰高大石调也。

    高大石调即今俗乐之(下)一字调,故杀声用(下)一字也。

    夹钟商高于太簇商一律,放曰“高大石调”。

    此调自南宋至金、元皆不用,故今俗乐一宇调亦不常用也。)

    《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高大石调曲一:<啭春莺>;

    小曲二百七十,高大石调曲九:<花下宴>、<甘雨足>、<昼千秋>、<夹竹桃>、<攀露桃>、<燕初来>、<踏青回>、<抛绣球>、<泼火雨>,

    因旧曲造新声五十八,高大石调曲一:<倾杯乐>。

    [案:高大石调,宋教坊队舞、云韶部及太宗所制新奏皆不用,故南宋以来,此调遂阀。)

    双调

    《琵琶录》:商七调,第四运双调。(仲吕商,故为第四运)

    《宋史律历志》:仲吕(为)商,为双调。

    《补笔谈》:上字配仲吕。

    又:仲吕(为)商今为双调,杀声用上字(仲吕)。

    又:双调用九声,与中吕宫(及中吕调)同(均)。

    《碧鸡漫志》:夹钟(之)商俗呼双调。

    《词源》:夹钟(之)商俗名双调。

    [案:七商之第四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三声也。(第四运何以是第三声呢?)

    太簇(七商)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三,名为(杀)仲吕,实应太簇,(低小三度?)故不曰仲吕商,而曰双调也。(何以不称为仲吕商,却称为双调呢?此调既是第四运,何以就是第三声,且又是应钟为首的第三声?七商一均,何以又见得实用应/黄/太/姑/蕤//林/南等(黄钟均)七律呢?)

    双调即今俗乐之上字(仲吕杀)调,故杀声用上字也。

    七羽中仙吕调,(及七宫之道调宫)元南曲亦入双调也。)

    [又案:南宋燕乐七商一均(?),亦如七宫。用(大吕均之)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之名。

    (属夹钟均的)双调居第三,当夹钟之位,故《碧鸡漫志》云,“夹钟(之)商俗呼双调也”。

    可见燕乐借律吕之名,不过「缘饰」而已,初无一定,然其配合之中,亦自有理,但不及字谱配五声、二变之确有可凭耳。](作者但有不解处,即云「缘饰而已,初无一定」,若然何又能说是「亦自有理」。若然配五声、二变之字谱,如何又确有可凭?)

    《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大曲),

    双调曲三:<降圣乐>、<新水调>>、<采莲>;

    龟兹部双调曲二:<宇宙清>、<感皇恩>、

    案,龟兹部但有双调,他调皆不用。

    队舞大曲十八,双调曲一:<惠化乐尧风>;

    曲破二十九,双调曲一:<朝八蛮>;

    小曲二百七十,双调曲十六:<宴琼林>、<泛龙舟>、<汀洲绿>、<登高楼>、<麦陇雉>、<柳如烟>、<杨花飞>、<玉泽新>、<玳瑁簪>、<玉阶晓>、<喜清和>、<人欢乐>、<征戍回>、<一院春>、<一片云>、<千万年>;

    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双调曲五:<倾杯乐>、<摊破抛球乐>、<醉花闲>、<小重山>、<三台>、

    云韶部大曲十三,双调曲一:<大定乐>。

    [案:柳永《乐章集》,双调有<婆罗门令>、<雨霖铃>、<定风波>、<尉迟杯慢>、<卷紬>、<征部乐>、<佳人醉>、<迷仙引>、<御街行>、<归朝欢>、<采莲令>、<秋夜月>、<巫山一段云>、<倾杯乐>(散水调)十四曲。

    <张子野集>双调有<庆佳节>、<采桑子>、<御街行>、<玉联环>、<武陵春>、<定风波>、<百媚娘>、<梦仙乡>、<归朝欢>、<相思令>(-作<长相思>)、<少年游>、<贺圣朝>、<生查子>十三曲。

    《姜白石集》双调有<玲拢四犯>及自度曲<翠楼吟>、<湘月>(即大石调<念奴骄>于双调(差大六度)中吹之)。

    《碧鸡漫志》:<何满子>今词属双调”,

    又,今双调<雨霖铃慢>颇极哀怨。

    又,双调<监角儿令>欧阳永叔尝制词”,

    又,<阿滥堆>尝以问老乐工,云属夹钟(之)商,俗呼双调。(说见前))

    [又案,(周密) 天基圣节排当乐次,高双调有<聚仙欢>(筝独弹)、<尧阶乐慢>(方响起)、<会群仙>(琵琶独弹)、<玉京春慢>(方响起)、<老人星降黄龙曲破>(诸部合)五曲。

    又有双声调<玉箫声>(箫独吹)一曲。

    高双调当是中管(双)调,双声(调)疑即双调也。)

    金院本双调十曲:<文如锦>、<豆叶黄>、<搅筝琶>、<庆宣和>、<惜奴娇>、<月上海棠>、<御街行>、<芰荷香>、<悼悼戚>、尾。

    元《中原音韵》双调曲一百章:<新水令>、<驻马听>、<乔牌儿>、<沈醉东凤>、<步步娇>(即<潘妃曲>)、<夜行船>、<银汉浮搓>(即<乔木查>)、<庆宣和>、<五供养>、<月上海棠>、<庆东原>、<拨不断>(即<续断弦>)、<搅筝琶>、<落梅风>(即<寿阳曲>)、<风入松>、<万花方三台>、<雁儿落>(即<平沙落雁>)、<德胜令>(即<阵阵赢>、<凯歌回>)、<水仙子>(即<凌波仙>、<湘妃怨>、<冯夷曲>)、<大德歌>、<镇江回>、<殿前欢&a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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