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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的性质。

    罗马城的陷落,对罗马人心发生了极大的震动作用,因罗马人特别是罗马统治阶级一向把罗马的统治看作是“永恒”的,称罗马城为“永恒城”,现在这种思想猛然被打破了,因而激起了罗马人心的极度的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北非西波(Hippo)城的主教奥斯丁(Augustinus)发表了一种理论,认为罗马帝国之历史使命已经完结,而教会则将要代替罗马帝国成为世界上之最高统治机构。

    此后西哥特人继续向西进入了高卢(公元四一二年),停留不久后又南下进入西班牙,在公元四一五——四一九年间与先已到达西班牙并已定居了的日耳曼族汪达里人争夺土地。最后西哥特人将汪达里人逐出了西班牙,自己在此地建立了一个国家,而罗马帝国只好承认既成事实,在公元四一九年承认了此西哥特王国。不过在名义上西班牙地方仍算是罗马帝国的土地,而西哥特人仅是“奉”皇帝之命令,代其统治此地方而已。所以从“帝国”这个概念上讲,蛮人在帝国境内之割据,在理论上并不意味着罗马帝国的灭亡,不过实际统治者在西部来说则将易手了。

    (二)汪达里 汪达里人在公元四〇〇年后首先进入高卢地方,继而又自此南下到了西班牙,开始定居下来。公元四二九年为西哥特所逐,乃逾海进入北非,在北非建立了国家(公元四一九——四三一年)。公元四三五年罗马帝国亦承认了他们是代皇帝统治北非地方。公元四三九年汪达里人又攻占了原迦太基地方,开始建都于此地,并逐渐成为了航海民族,活跃在西地中海上,作海盗生涯,抢劫过往的商船。其中有一批汪达里人且曾在公元四五五年越海在意大利登陆,洗劫了罗马城。经过这次洗劫,罗马城破坏的情形还较公元四一〇年西哥特人攻陷罗马城时来得更严重,不少贵重物品被抢劫一空,并且城内在文化、历史上有价值的古代建筑、雕刻、图书等物也多被毁坏。因此在欧洲留下了一个汪达里人的典故,即对野蛮的破坏文化的系统活动称之为“汪达里主义”,此字德文为Vandalismus,法文为Vandalisme,英文为Vandalism,俄文为BaHAaЛИ丞М。

    (三)伯根第伯根第人亦于公元四〇〇年后进入高卢,他们在罗丹诺河(隆河)流域建立了国家。

    (四)盎格娄(Angli)、萨克森(Saxo)、犹提(Jutae)盎格娄、萨克森和犹提原是在今日德国北部的日耳曼人的三个部族。在公元四〇七——四四二年间,罗马帝国因腹地需要军队防御日耳曼人之入侵,故由皇帝下令陆续撤退罗马帝国在不列颠岛(罗马西北边疆偏远的一省)上驻守的防军,自动放弃了这块土地。当罗马军队撤守后,日耳曼人即时侵入不列颠岛,公元四四一年萨克森人首先进入了不列颠,之后在一百五十年之内(公元四四一——六〇〇年),上述三族相继进占了不列颠岛的主要部分————英格兰。

    进入公元五世纪后,本身正在逐渐衰亡中的西部罗马帝国,其存在已完全依靠日耳曼武人来维持了。日耳曼武人与其领导之以日耳曼人为主干组成的军队是西部帝国的支柱力量。由于日耳曼人此时方才进入阶级社会,因此各部族之间尚未有一种统一的观念和要求,他们并想不到联合起来推翻罗马帝国,建立一个日耳曼人的帝国,反而愿意保持西部罗马帝国的政权、法统来作为维持自己个人或部族的势力、地盘的手段,并且彼此之间也互相争夺得很厉害,到西帝罗穆卢·小奥古斯督(Romulus Augustulus,公元四七五——四七六年)时,西部帝国当权之武人奥窦瓦卡(Odoacer)在公元四七六年取得了罗马元老院的同意,废掉了西帝,但西部帝国政权的全套机构在名义上却仍保留未变。奥窦瓦卡并经由元老院向东帝国请求罗马帝国此后只有东部一个皇帝已足,不必再有两个皇帝,至于西方可以由奥窦瓦卡作罗马主(Patricius)来对其统治。东帝也只好承认既成事实,同意奥窦瓦卡为罗马主。

    公元四七六年所发生的这一次事变,一向为历史学家所特别重视,认为自此以后西欧历史无论在法统上和在社会性质上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般意见往往认为自公元四七六年始,维持了五百年的统一的罗马大帝国即不复存在了,至少也是覆亡了一半,故称这次事变为“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同时认为西欧之转入封建社会亦自此时开始。我们认为这两个意见是值得重新考虑和明确的。

    首先就理论上和法统意义上讲,统一的罗马大帝国在形式上并未因西帝的被废而消失。西部罗马帝国境内的日耳曼人所割据的一些小王国,在法统上仍然是罗马帝国的组成部分。罗马帝国的一切机构和制度在公元四七六年后依然如旧,帝国并未发生任何突出的变化,至少与过去由公元三九五年东西分治以来的几十年间的形势相比并没有任何的突出变化,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两个皇帝现在只剩下一个了而已。但这种事在当时罗马人中间也并未发生异常的震动,认为帝国是灭亡了一半。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始终就没有所谓“东帝国”和“西帝国”的观念,因此对一个皇帝和两个皇帝的问题也不太重视,并且两个皇帝的存在本系一时权衡之计,原非定制。所以在西帝被废而代之以一个“罗马主”后,东帝仍然是整个帝国的元首,在理论上、法统上罗马国家仍然是一个统一的大帝国。故所谓“西罗马帝国灭亡”的说法值得考虑。

    就社会性质而言,罗马帝国之西部由奴隶社会完全转入封建社会自然是一个长期过程,决不是可以拿哪一年来截然划分的。帝国西部之向封建社会转化的过程早已开始,而到公元四七六年还在继续。因为罗马帝国自三世纪以来在奴隶制度面临崩溃的时期即已在经济上萌芽了封建因素,并在政治上以波斯化来适应了它的发展。不过,这个封建化的过程只有在东部才得到了稳定的发展,而在西部却发展得比较缓慢,而且后来西部封建制度真正地出现,并不是像东部地区那样独立发展出来的,而是和日耳曼人的进入帝国西部境内有关。只有当日耳曼人在罗马奴隶社会末期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结合着自己的末期氏族社会制度,由部族内的贵族们占有着土地,而把原来罗马的奴隶,甚至某些倒霉的奴隶主和本族的奴隶以及氏族成员变成了农奴之后,才出现了如后来历史家所称的那种典型的封建剥削制度————西欧型的封建制度。这样看来,无论就西部罗马帝国本身封建化的过程来说,抑或就日耳曼人促成西部真正封建制度的出现的作用说,公元四七六年都不是一个开始的阶段。

    公元四七六年的事变,实际远不如四一〇年罗马城的陷落那样重要,自三七八年以来的一个世纪间,帝国曾经受到了多次的打击,任何一次打击都可看作是帝国崩裂过程中的重要标志,后来历史学家不过是习惯于把四七六年的事变看作最醒目的标志而已。

    五、最后百年之拉丁文学

    公元五世纪时期,实际上可说已没有文学了。在此时期中唯有作品传留下来的人是西窦尼沃·亚波林那理(Sidonius Apollinaris,公元四三一——四八四年)。西窦尼沃·亚波林那理是高卢地方的拉丁人,出身于统治阶级。他喜欢写诗和写信,这些诗和信的唯一特点就是极端考究修辞,可是并没有什么文学价值。但是由于他一生都经历着帝国最后的崩溃阶段,作为罗马帝国统治阶级的一个代表,他的作品真实而清晰地反映了末日穷途的罗马统治阶级的绝望心情。所以,他的作品可以作为崩溃时期的补充史料。

    六、罗马帝国倾覆中之基督教教会

    公元三九二年罗马帝国正式承认基督教为国教,这是基督教发展史上的极其重要的关键,决定了它成为帝国统治机构的一部分。至此基督教已经全部完成了它的变质过程,最初所具有的人民性和进步性已完全消失了。与其彻底变质相适应,为了使教会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有效的统治机构,公元三九二年后基督教在宗教经典的修订、教会的组织、宗教礼节和仪式以及宗教理论——神道学等方面都有着一些与此前不同的整顿和创造。

    在宗教经典方面,这时有了公认的宗教经典————《圣经》(希腊文为Biblia,拉丁文为Canon)。此《圣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犹太教的经典,即中国天主教称之为《古经》,耶稣教称之为《旧约》(Vetus Testamentum)的。但当时被据以为《圣经》的这部分犹太教经典已不是犹太文的原本,而是由一些分散在罗马帝国境内各地的犹太人,特别是在地中海区域以亚历山大里亚城为中心的一些已经希腊化了的犹太人所翻译的希腊文译本,此希腊文译本因是由七十二人分别译出的,故又总称“七十”(Septuaginta)。除犹太教经典外,另一部分的基督教《圣经》则是公元一世纪最早的一些基督徒所写下来的东西,这些文献一直在基督教内部流传着,到公元四世纪时经教会之审订,亦被公认为基督教的经典。这部分经典,中国天主教称之为《新经》,耶稣教称之为《新约》(Novum Testamentum)。最初基督教的《圣经》,无论《旧经》《新经》都只有希腊文本,稍晚才又有了耶娄尼摩(Hieronymos,公元三四八——四二〇年)所译的拉丁文本出现,流行于西方。这种拉丁文本的《圣经》被称为“Vulgata”,后来变成为西方教会所用的标准本。今日天主教的《圣经》仍以此拉丁文本为准。

    在教会组织方面,此时出现了几种新制度。其中以主教掌握“神权”的制度最足以说明基督教之变质与教会之统治机构化。教会中的统治阶级——教士中本以主教地位最重要,而此时主教集团不但已完全变成基督教内部的最高统治者,并且又被认为是具有神权的人。主教具有神权的理论是说,耶稣曾将其神权亲自授予了他的十二个弟子(中国天主教称之为十二宗徒,耶稣教称之为十二使徒),而主教则又自十二宗徒处继承了这种神权。这就等于说主教就是耶稣的人间代表,主教有支配教徒的绝对权力,所以主教具有神权的统治理论成立后,主教甚至在形式上也不再是早期基督教内部为信徒服务的教徒内部的一分子了,而是以其神权来绝对支配所有信徒的统治者了。主教神权的实际内容有三:一是关于教会信条和制度的决定权。二是《圣经》的解释权。因《圣经》内容非常庞杂,特别是犹太教经典的那一部分,包括有种种与宗教无关的文学、历史、哲学等方面的内容,因而在用基督教观点来牵强附会时,就往往会发生许多不同的解释。当然,出身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信徒和教会内部各种地位的教士都要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在这种时候,主教有权决定《圣经》的“正确”解释,也就是说此后对《圣经》的解释绝对只能有利于教会中的统治阶级,也就是有利于社会上的统治阶级。三是基督教内部长期口传下来的一些不见于明文的传统(traditio),这种传统要由主教决定其是否有效。从上述种种说法可以看出此时教会机构已完全把持在少数主教手中。此外,与主教神权确立之同时,主教派立方法也有了改变。最初主教的派立完全是由信徒群众选举的,此时这种传统虽不能废除,但是由信徒群众的选举并不能将神权给予主教,所以信徒的选举,只被当作是公众所表示的意见,而被选举出来的主教必须由邻区的主教给他“祝圣”————即传授神权后,始能正式作主教。

    每个主教有自己管理的一定的“教区”(dioecesis),在这个区域内他有权处理一切有关教会的事务。有关整个教会的大问题,亦即各教区之间的共同问题则需召开公议会来决定。这种公议会制度的创始就是公元三二五年君士坦丁大帝所召开的尼基亚公议会。公议会的召开没有一定规定的期限,有需要讨论的问题就随时召集。

    此时在教士阶级中又出现了一种特殊的人物——修士。修士起源于修道制度的建立,而修道制度之成为教会制度的一部分与修士之成为教士阶级的一分子则经过一个由人民运动发展为统治机构的过程。修道这种办法原是基督教内部的反对教会变质的一个人民运动。在公元二世纪初期许多中上层阶级中人加入基督教后,基督教即开始变质,于是一些反对教会制度化和统治化的信徒便脱离团体开始在家修行,但在家修行不免有许多琐事烦扰,故到二世纪末三世纪初时,最先在叙利亚、埃及等地有许多基督徒离家到旷野中去修行,过一种苦修生活。到三世纪末、四世纪时,修道已成为一种广泛的运动。当时出家苦修的多是一般贫苦信徒,他们以修道的办法来反对主教对教会的控制,所以修道运动实际是基督教内部反对基督教变质的一种运动。主教集团最初曾反对和禁止这种运动,甚至诬蔑它为“异端”。但是他们的反对和禁止并不能发生作用,相反地参加这个运动的信徒反而日益增多。因此主教集团到后只好改变了手段,由压迫转而为软化,即承认了这个运动的合法性,使这个自发的运动变成为由他们所控制和领导的有组织的运动。四世纪时乃由教会出来设立了一些修道院,组织信徒在内修行,同时承认修士为教士,即基督教统治阶级中的一分子。这等于是瓦解了这个信徒群众的反教会运动。此后修道院就成为了基督教内部统治机构之一。修道院成立后教士阶级(elericus)开始分为世务(saecularis)教士————主教、神父等和入会(regularis)教士————修士两种。

    在宗教礼节和仪式方面,有礼拜日制度的规定。这种制度原系继承自犹太教的安息日制度。犹太教本以每周的第七天(星期六)为安息日,基督教摹仿此制度设立了礼拜日的制度,但因传说耶稣复活那一日是星期日,故基督徒乃选定此日作礼拜,而不用犹太教的星期六。此外,基督徒又有必须举行的圣事(sacramentum,意即宗教礼节),在四、五世纪时,此圣事包括四种礼节:一是圣洗,即洗礼,每个人参加基督教和信徒小儿初生时都要举行一次圣洗,表示洗去过去罪孽,重新作人;二是坚振,小孩生下后先受一次洗礼,到十二岁左右时再由教士重新给他行一次礼,称坚振,即坚定其信仰之意;三是圣体,即东方宗教中原有圣餐,基督教接受了东方宗教中的一种说法,认为圣饼圣酒在教士祷祝后即变成了神的血肉,人吃了以后就可以获得神力;四是告解,即信徒先向教士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告),然后由教士用神的名义赦免他的罪恶(解)。在此时,由于教士阶级故意发展迷信,以利于他们对教徒的统治,圣像(icon)的崇拜乃逐渐流行起来。基督教最初并没有任何物质的崇拜对象,因为他们认为神是无影踪可寻的。后来在耶稣受难事迹的传说下,为表示他们对耶稣的信仰,开始崇拜起十字架来,架上有时还雕有耶稣受难的形象。后又崇拜所谓宗徒们的圣骨。到基督教成为统治机构后,乃故意加强迷信信仰,制造和附会出许多神和圣徒出现或示意的奇迹,于是便无中生有地绘制出了许多圣人、天使、耶稣、圣母等的所谓真容像来,使之成为信徒的崇拜对象。

    公元三九二年以后,适应着基督教完全变质的另一重要发展,就是一套系统完整的宗教理论——神道学的完成。神道学不同于基督教最初产自人民当中的朴素的宗教信仰和传说————原始教义,而是企图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像一般哲学思想一样地来解释整个的宇宙和人生的宗教理论。就这种宗教理论的哲学部分来说,系源于希腊哲学,当基督教传入罗马帝国后,即大量地吸收了希腊哲学的唯心部分,主要是柏拉图以来的唯心哲学。神道学的出现,早在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并且种类繁多,这种不易为一般信徒群众所理解的烦琐的宗教哲学的出现,有两方面的背景:一个就是意味着基督教早期阶段的变质,因为把显明的一般人民易懂的朴素的宗教信仰复杂化,有利于当时在基督教团体内部逐渐增多的社会中上层的教徒为了本身利益对原始教义的曲解;一个就是为了吸收知识分子来参加基督教,因为当时罗马帝国的知识分子都多少懂得一些希腊哲学,如要他们把自己哲学的宇宙观和人生观改为基督教的宇宙观和人生观,那起码得把宗教哲学化,否则他们便认为基督教没有哲学理论,过于简单,而许多知识分子加入基督教后自然地又促进了神道学的发展。但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基督教中还没有一套系统而完整的占统治地位的神道学。三九二年以后,随着基督教的完全变质,教会完全成为统治机构,一套目的在于说明教会统治的合理化以及维持现世秩序的神道学成熟了,并且以罗马城的陷落(公元四一〇年)为契机,通过奥斯丁(S.Aure lius Augustinus,公元三五四——四三〇年)正式出现了。

    奥斯丁最初并不信基督教,他曾涉猎各家哲学,对希腊罗马的各种哲学思想皆有研究,是一个大知识分子,到三十余岁时始信基督教,于是就成为了基督教中的神道学大师,因而也就受到教会内部统治阶级的青睐,地位上升很快,不久就作了北非地方西波城的主教。公元四一〇年罗马城陷落之时,他仍在西波城任主教。罗马城的陷落对罗马人心震动极大,特别是罗马的统治阶级,因为他们一向就陶醉在罗马永恒城的迷梦中,一时很难清醒,于是许多不信基督教的罗马元老就归罪于基督教,认为这全是由于罗马人不信罗马旧教而信了异教之故。当时奥斯丁就在西波城的礼拜堂中,作了一系列的演讲,用一套宗教哲学的理论,主要是有关历史哲学方面的理论来反驳那些非难基督教的罗马元老的说法。这套演讲后汇集成书,名《上帝国》(De Civitate Dei)。这是一整套的从基督教会立场出发的历史哲学,就是以基督教为中心,从人类的起源讲起,一直到人类的末日为止,对人类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整个历史过程进行了一番解释和预言。全书总的精神与最终结论有二:一是教会应该是现世世界上的最高统治机构,一切国家机构都要从属于教会,顺便也就否定了罗马人认为了不起的罗马城陷落的意义。二是不要触动现世的社会秩序,这样就完全否定了基督教原始的革命思想。而这两个论点后来一直是基督教以及直到今日为止的天主教会的根本精神。因此奥斯丁的宗教理论也就成为了直到今日为止的天主教教会方面的官方理论。所以我们说奥斯丁的宗教历史哲学是过去许多神道学理论的一个总结,是适应着基督教的完全变质而出现的。

    奥斯丁的《上帝国》在说明上述两个论点的时候,主要就是根据他在曲解基督教原始教义中附会出来的“天堂”说。他首先从犹太教,亦即基督教的神话讲起。按犹太教的神话,人类本来是永远不会死的,只是由于后来犯了罪被上帝处罚了才会死的,并且死后灵魂还要下地狱。然而上帝怜悯人类,不愿人类死后都下地狱,于是就选中了犹太人为“选民”,使教主在犹太人中间降生,犹太人皆信仰之,便可得救。然后其他国家的人再信犹太教便都可得救,这样地上便会出现了“天国”,也就是奥斯丁称为的“上帝国”。显然按照原始教义,这个“天国”是在地上的。但奥斯丁由此又进一步发挥,他认为上帝本来想先把犹太变成上帝国,但因为犹太人不信教主,反而把耶稣杀死了,所以上帝最初的计划也就落空了。至于现在“上帝国”的解释,奥斯丁便把它分成了两部分,他说真正的上帝国是在天上,亦即“天堂”,但要想进入真正的上帝国,则又必须要先通过一个地上的上帝国,只有到人们全加入了地上的上帝国之后,真正的上帝国才会实现,所以地上的上帝国是为真正的天上上帝国的最后实现作准备的。

    首先奥斯丁说现在地上的上帝国不是别的什么,而是现世的教会,因此只有当教会成为世界上最高的统治机构,亦即人们都信了基督教之后,天堂才可能实现。所以罗马城的陷落并不是不幸的事,相反地,它正表示了罗马世俗国家的历史使命已然终结,新的世界已来临了,教会将代替罗马帝国控制统一全世界,以完成实现上帝交付与它的使命。一切国家今后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促使上帝国早日实现,所以它们应该属于教会,为教会服务。这套理论说明了教会成为一个统治机构的合理合法性,所以以后中古时代西欧的教会在这个理论支配下,不是压倒了国家机构,就是与统治者携手合作。

    教会后来能够和统治者密切合作,或是统治者有时能够真正从属于教会之下的原因,就在于奥斯丁理论的另一个根本论点是大大有利于世俗统治阶级的,因为他否定了基督教原始教义中来自人民中间的革命思想。人民最初所理想的“天国”,本来是指现实世界的太平世界而言。原始的“天国”一词原是人民中间所流行的一句口语“救主复临”(此字在犹太人所熟用的亚兰米语中为Maranatha),传至希腊罗马后,希腊文译为(Parousia,拉丁文译为Adventus),两人见面打招呼,或写信时在信的结尾皆用此语。此语的含意有此世的“千年太平”之意,绝不是企望来世的快乐。对现实生活来说,他们希望耶稣再回来(“救主复临”),把旧的统治机构完全摧毁,耶稣成为人民之王,于是“千年太平”的“天国”也就实现了。直到公元二、三世纪时,基督教中的“天国”思想仍是这样为一般信徒所理解的,但到三世纪末四世纪初时,教会的变质严重化了,教士阶级中人开始反对这种说法,甚至说这种思想是异端,而认为现世的社会秩序是不可推翻的,但尚未能建立一整套的理论来代替原始天国的说法,直到奥斯丁的《上帝国》发表后,才正式用宗教理论的形式把此世天国曲解为来世天堂,因而对现世世界的社会秩序主张完全接受,因为基督徒的希望是在来生而非今世。奥斯丁并用上帝的名义肯定了奴隶制度,他说:“奴隶制度是上帝所命定的,谁要取消奴隶制度,就是背叛上帝。”不但承认了奴隶制度,而且还认为它是万世不变的。所以这种形而上的宗教哲学,无怪它不但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奴隶主所欢迎,而且一直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时也为封建主和资本家所热烈拥护了。

    自此之后,这种反原始教义的神道学既然成为了基督教会的正统理论,从而为现世的统治阶级服务,那么奥斯丁以后各个时代在基督教内部所产生的人民意识便不能不以企图恢复原始基督教义的形式表现出来。但这种类型的基督教内部的人民运动首先便被教会宣布为异端,然后再在世俗统治者支持下利用政治力量进行残酷的镇压,以至大规模的屠杀。所以“异端”运动很少有成功的,即使有个别有所成就的,也很快就被统治者收买和利用,与原来的教会合流了。

    七、匈奴人及其他游牧部族的下场

    我们曾经讲过的上古世界中所有的游牧部族和土著种族相比较都具有一处弱点,即生产水平低,经济基础薄弱,同时人口较少,故而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强大力量。所以他们虽然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不断地对土著种族进行侵略,但他们和土著种族斗争的结果,只是在较弱的土著地区才能另创新局面,以本族为主消灭、驱逐或是同化了当地的土著人口,重新创造出一种当地的文明,如闪人之在巴比伦,雅利安人之在古印度(身毒),阿卡亚人与铎利亚人之在爱琴文化地区。然而在较强的土著地区则不能有所作为,虽然当这些土著国家极端混乱和衰弱之际也能乘虚而入,但最后则必然会造成自己的失败,那就是被这些土著种族驱逐、消灭或同化。如喜克沙苏人之见逐于埃及,北匈奴之见逐于中国,以及我们在这里就要谈到北匈奴西迁后又次第见逐于罗马、波斯和印度(笈多王朝时代),日耳曼人之同化于罗马,南匈奴、羯、鲜卑及氐、羌等五胡之被消灭或同化于中国。

    匈奴人在中国东汉时代被击溃之后,此后的活动大致可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向西最后移到黑海沿岸的北匈奴人的活动;一部分是在向西迁移过程中留在中央亚细亚一带的北匈奴人的活动;再一部分就是留在中国境内的南匈奴人的活动。

    到达黑海沿岸的北匈奴人在公元三七五年吞并了东哥特人后,又自黑海沿岸继续向西发展,首先占据了匈牙利高原,以此为中心,在东欧与中欧大规模地进行征服活动,先后征服了许多日耳曼部族,在罗马帝国之北建立起了一个匈奴大帝国。公元五世纪匈奴帝国名王亚提拉(Attila,公元四二三——四五三年)在位时,是其国之极盛时期。亚提拉曾继续向四方开拓疆土,向东发展到南俄(今乌克兰),在公元四三五年将此地全部占领。公元四四五年且曾南下围困了罗马帝国东部首都君士坦丁堡,迫使罗马帝国允许每年向之入贡后始行退兵。公元四五〇——四五一年间曾向西渡过莱茵河进入高卢地方,公元四五一年匈奴人与罗马日耳曼人的联军在今日法国东部的一个名城Troyes附近的卡塔罗尼地方打了一个大仗,结果匈奴人大败。今日一般人皆称此次有名的战役为“马恩河上的沙浪战争”,因为沙浪也是战场附近的一个城。这次战争决定了匈奴人在西欧地方的劣势。此后亚提拉虽仍能在高卢地方立足两年,且在公元四五二年时一度侵入意大利,但在公元四五三年亚提拉死后,这个欧洲部分的匈奴大帝国即行瓦解。这一部分的北匈奴人乃多集中在匈牙利高原地方,政治中心亦移至南俄,其势已局促于东欧了。此后虽仍陆续不断地有一些匈奴人自东方进入匈牙利高原,稍微强化了一下匈奴人的势力,使之能以南俄为政治中心在东欧又重新建立起了一个匈奴帝国,但显然这是强弩之末,所以这个帝国仅维持了一个很短的时期即又行分裂了。这个北匈奴人西方的后期帝国分裂的原因和经过已不可得知了。

    亚提拉王晚年匈奴人在西方遭到失败的时期,在向西迁移过程中留在中央亚细亚药杀水和乌浒水流域的北匈奴人仍很强大,公元四五五年这部分匈奴人开始南下,一支渡过了印度河进人印度,灭亡了印度的笈多王朝,停留在印度北部,直到六世纪初期才为印度人逐出。另一支则一直进入伊朗高原,打败了波斯,波斯国虽未灭亡,但许多地方皆为匈奴人所占领。但至六世纪初期时,波斯人也把匈奴人驱逐了出去,并且和当时进入中亚的另一种游牧部族突厥人联合在一起,在中世纪中期反攻到这部分北匈奴人的根据地————乌浒水和药杀水流域,灭亡了这个匈奴国家。

    北匈奴在西方和中央亚细亚先后失败后,在欧洲和中央亚细亚的历史上即不再见强大的匈奴人集团出现。此后在中央亚细亚地方的一些零散的北匈奴人在中古时期陆续向西迁移,和原来西方后期匈奴帝国瓦解后的北匈奴人结合在一起,分别在东欧和北欧建立起了几个以匈奴人为主干的小国,如在匈奴人较集中的匈牙利高原建立了匈牙利国。有一批匈奴人则渡过了多瑙河,进入巴尔干半岛,征服了当地的斯拉夫人,建立了保加利亚国。一批则进入了北欧,在波罗的海岸建立了芬兰国。又一批则在芬兰之南建立了爱沙尼亚国。其中除保加利亚国外,匈牙利、芬兰、爱沙尼亚三国直到今日基本上仍或多或少地保存着古匈奴人的语言。只有保加利亚,因匈奴人进入其地时人数较少,所以他们虽然成为了政治上的征服者,但后来却终于被当地的斯拉夫人所同化,所以今日保加利亚仍是斯拉夫文化。

    在北匈奴西迁后仍留居在中国境内的南匈奴人,在公元三〇四年乘西晋衰乱之际,脱离了中国政府的控制后更与羯人联合在一起,于公元三一六年灭亡了西晋,开始了五胡十六国的局面。自公元三〇四——三五一年的几十年间,南匈奴和羯人的刘姓和石姓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地方先后建立了前赵(汉)、后赵两个国家。因他们对当地汉人统治极为残暴,公元三五〇年时汉人冉闵起义,在汉人报复下匈奴人和羯人大部被杀,余下的或逃走的少数匈奴人就逐渐为汉人或当时活动在黄河流域的其他游牧部族同化。此后匈奴人即不再见于中国历史。

    至于西方日耳曼人的下场则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进入了拉丁人居住地区的日耳曼人,后来都被拉丁人同化了,此后即失去了独立的日耳曼人的风貌。第二种就是进入了不列颠岛——英格兰的日耳曼人。因为在他们入居不列颠岛之前原在岛上的拉丁居民已随罗马驻军撤退,下余的少数拉丁人和当地的土人大部分被日耳曼人屠杀了,少数人则或向北逃往苏格兰,或向西逃到威尔斯,或逾海逃到今日法国西北角的地方,所以后来英格兰岛上全部是日耳曼人。因此这些日耳曼人能够在其原有的文化基础上吸收了拉丁文化,逐渐发展成了一种独立的文化系统。他们是日耳曼人进入拉丁文化区未被同化唯一例外。第三种是居住在今德国境内的日耳曼人,由于这块地区拉丁文化最初未能深入,所以这里的日耳曼人也和不列颠岛上的日耳曼人一样,在西欧大陆上发展出了一种拉丁文化以外的德意志文化系统。

    在中国“五胡乱华”时代,除上述之匈奴人和羯人外,所谓“五胡”还有另外三种游牧部族,即氐、羌和鲜卑人。公元四三九年鲜卑人统一了中国的黄河流域,建立了鲜卑人的北魏王朝,开始了北朝时代。自此以后,鲜卑人成了统治阶级,而氐、羌等游牧部族和汉人一样处于北魏王朝统治之下。但是包括鲜卑人在内的这些游牧部族原来的社会生活本极简单,进入了中原并且成为了中国北部的统治者后,由于逐渐接受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生活方式,便感到自己的文化不能适应这个复杂的新环境,于是便有意识地逐渐接受了汉人的文化,到魏孝文帝拓跋宏(公元四一七——四九九年)时又以国家的法令规定了所有的胡族从语言到风俗必须全部汉化。此后这些游牧部族即迅速而彻底的同化于汉族了。到了北齐、北周时,虽然仍然是鲜卑人的王朝,但皇室都已是汉化的鲜卑人。至公元五八一年杨坚建立隋朝时,杨坚皇室的血统则更难考证了。所以公元五八九年杨坚灭陈之时,基本上已经是以一个汉族王朝的身份来统一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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