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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小说网 www.izxs.net,最快更新〈水浒传〉与中国社会最新章节!

    在宋江尚未落草以前,因为“做吏最难”,“恐怕连累父母,教爷娘告了忤逆,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水浒传》第二十一回)。吾国在秦汉时代,“官”与“吏”未曾区别,经魏晋南北朝之士族政治,而至于隋,“官”与“吏”渐次分途,唐宋均用考试取士,科目虽多,而进士最为矜贵,进士所考者又是文词诗赋。司马光说:

    国家用人之法,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非善为诗赋论策者,不得及第。

    宋江虽然“刀笔精通”(《水浒传》第十七回),但吾人观其在浔阳楼所题的诗词(《水浒传》第三十八回),似其文学修养只能与唐代落第秀士的黄巢相比,很难考上进士。其家里大约颇有财产,“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宋江本人“挥金似土”,“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水浒传》第十七回)。以此观之,大率是郓城县的殷户。宋依唐制,户分九等,上四等给役,余五等免之。立法之意,本来是许人以钱雇役,即有钱而不欲役者出钱,无钱而愿出力者得钱。只因宋之职役太过苛苦,上户虽欲出钱雇人,而贫者亦不肯就,于是上户只有自己往役。在各种职役之中,人民认为最难忍受的乃是衙前之役。宋江在郓城县做押司(《水浒传》第十七回)。《文献通考·卷十二·职役一》云:

    在县,曹司至押录,在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差充。

    所谓“押录”之“押”,当指押司。宋代为吏有许多风险,所以宋江须与他的父亲脱离关系,各户另居。到了宋江落草之后,又迎接宋太公上山享福,连弟宋清也做了山上的首领(《水浒传》第四十一回)。由于这个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家族制度与政治的关系。

    经济制度可以分做两种,一是个人主义的,一是社会主义的。前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不负责保证;后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须负责保证。但是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既然须负责保证,则团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不经营生产,因之,生产手段不能不归于团体公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常由国营。反之,个人既然自求生存,则个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没有生产手段,而生产手段所生产的生产物也不能不归于个人私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均为私营。其次,团体既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存,当然没有特别顾虑的必要,因之,个人可任意筹划团体全部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利他主义是道德上的最高原理。反之,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在考虑团体利益之先,不能不谋自己利益的安全,否则由个人的穷苦,势必引起社会全体的没落,所以这个时候,在道德上,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

    但是从来社会同时存在着这两个制度,即在社会之内,固然实行个人主义的经济制度,而在家族之内,则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经济制度既然不同,所以家族与社会的道德原则也互相抵触,即在家族之内,以利他主义为最高道德原则,在社会之内,却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社会与家族既然实行两种矛盾的道德原则,那么,人们要在家族之内,成为良好的父兄,势不能再在社会之内,成为良好的臣民,因为在道德上既有保证家族生活的义务,则稍稍剥削社会,由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利己主义看来,并没有什么大错。

    这种现象固然不是中国才有的,不过欧洲各国,自工业革命发生之后,一面因手工业的没落,劳工阶级都吸收于工厂之内,同时兼以交通发达,人们容易迁徙,所以大家族制度渐次破坏,而代以小家庭制度。反之,中国则为农业社会,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本来不喜欢移住,这种性质已经可以发生大家族制度了。何况农业技术极其幼稚,家有数亩的田,就需要许多劳工,不论男女老幼,均须各尽所能,分担一部分的工作。劳动力既然必要,则家中多一个子弟,无异于增加一个劳动力,因此之故,家长也不许子弟移住别地,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有相当理由的。

    在大家族制度之下,祖宗的财产是不许分割的。《礼记》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而《唐律疏议》亦说:“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即不但在道德上,奖励人们共产,且在法律上,也禁止人们私产。在这样制度之下,如果一家的人都肯做工,当然和分家异财的,没有区别。但是家族既然实行共产制度,则家长当然有保证一家生活的义务,因此之故,懒惰的常常偷闲,把一切生计归于家长负担。家长既然负担一家的生计,则只能蝇营狗苟,以谋多得金钱,因之,他出来做官,又将贪邪污浊,刮索民膏。但是不管他怎样刮索,财产是可以用得完的,最好能够抓住生财的手段。在生产力幼稚的社会,生财之法不能依靠于经济手段,只能依靠于政治手段,得了一官半职,就可发一笔大财。官职既然成为生财的手段,那么,人们若有任免官职的权,当然要援引自己的子侄兄弟出来做官了。最初因家族而贪污,其次因家族而徇私,家族既然享到利益,则家族当然须连带负责。中国古代有亲族缘坐的刑法,《唐律疏议》亦说:“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便是宋江在未落草以前,与父弟脱离关系,到了落草之后,又接父上山享福,迎弟上山做首领的原因。

    岂但宋江这样,以大舜之贤,贵为天子之后,犹封其弟象于有庳,所以万章很怀疑舜的仁德。

    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孟子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侥幸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象不得暴其民。)(《孟子·万章章句上》)

    大舜这样,其他可知,武王伐纣,得到天下之后,大封同姓的人,数共五十五,周的子孙,若不狂惑,都可成为诸侯。武王既崩,成王年幼,这个时候,出来摄政的,乃是周公。厉王出奔,太子年幼,这个时候,出来协助治国的,乃是周召二君。汉高祖得到天下之后,因鉴秦孤立而亡,也封同姓为王者九国:弟交为楚王,子肥为齐王,从父兄贾为荆王,子长为淮南王,子建为燕王,子如意为赵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子恒为代王。就是家族之内若有一人能够把天下作为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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