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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楷平日主張,以為凡事重在實行,無取乎空談。民國十三年三月,我上一篇呈文,主張施行考試制,呈文上只略略說明理由,就自請先從富順縣試辦,經四川省長公署核准,十四年二月,我呈報川南各縣經過情形,並請通令舉行,復經省署核准,並頒發各級學校畢業考試暫行條例在案。擬調查所及,遵令辦理的同多,因懷疑而生反對的,卻也不少。十四年十二月,我奉令赴敘州聯合縣立中學校主試,起了一番大風潮,我從此得了一種覺悟,凡事固然重在實行,尤其重在宣傳。其所以起風潮的原因,是由於一般人對於考試制懷疑,才生出反對的事來。

    王安石的新法,本然是對的,他在鄞縣做官的時候曾經試辦過,人人都稱便利,他當了宰相,便把他的法子,推行天下,竟遭了一個大大的失敗。要說他莫得毅力,他是天變不畏、人言不恤的,其擔當宇宙的氣概,是古今不可多得的人物。要說他的法子不對,他死了過後,他的法子,幾乎完全被人採用,還有許多法子,一直行到而今,不過把名稱改一下,或把辦法略略修正一下。

    何以他當初會失敗呢?這就是他少了一層宣傳的手續,當時名流如司馬光、蘇東坡諸人,俱不能了解,一齊反對他,彼此各走極端,結果王安石與諸賢,兩敗俱傷,不但人民吃虧,國家吃虧,反種下亡國之因,真是不幸之至。

    假如王安石不汲汲實行,先從宣傳人手,把他的法子提出來,聽人指駁,取消那種執拗態度,容納諸賢的意見,把那法子酌量修改,諸賢也不泥守祖宗的成法,把那法子悉心研究,經過長時間的辯論,折衷一致,大家同心協力做去,豈不是很好的事嗎?我心中有了這個見解,所以把我主張考試的意見,發表出來,請閱者諸君,痛加指駁,先使理由成立了,然後再討論施行的方法。

    我主張施行考試制,很有些人懷疑,說是治標之法,怪我未能洞見病源,他說:學生成績不好,是由於校長不得其人,是由於經費支絀,而其最大原因,則在近年戰爭,兵匪縱橫,不從根本上補救,僅僅一個考試制,就想要挽起沈痾,這是徒勞無益的。諸君的議論,我是異常佩服,認為確切不移的。但是川省的情形,諸君是知道的,所有款項,業已搜羅罄盡,加以防區制未破除,川省各縣很有些校長及教育局長,是有強有力者保護的。關於籌款用人的權,教育廳幾乎不能自主,這是無可諱飾的事。惟有核准畢業,教育廳尚操有全權,所以我主張,先從這個地方下手。

    我輩能力有限,做一部分算一部分。假如我上一呈文,說要整頓全省學校,當先籌大宗款項,政府馬上就派我為籌措全省學款專員,我是要敬謝不敏的。又假如我上一呈文說,要整頓全省學校,非先行解決兵匪不可,政府馬上就派我去解決兵匪,我更要敬謝不敏。不但我辦不到,恐怕川省裏面,莫得哪個能夠自信辦得到。惟有考試一事,我有了這種主張,如果政府就派我去辦,我自問尚能勉強做到。責備我的人,所說種種病源,我並不是不知道,我從民國五年,充當省視學以來,公報各縣學務呈文,篇篇都是說這類話,這是有案可稽的。我呈請考試文中,目的在考試,所以對於那些事,未能深說,所有慎選校長、添籌學款等事,施行了考試制,還是可以辦理,並不是有了考試制,就會妨害他的進行。

    懷疑的人,都拿醫病作比方,我也拿醫病作個比方,與諸君商榷。施行考試制,猶如種牛痘一般,先年患天行痘很多,自從有了種牛痘的法子,就把這病消滅了。身有痘毒的,種了過後,不過數日之內,受點小小痛苦,終就無危險了。身無痘毒的,種了過後,毫不起作用,並無何種危險。我們實行考試,有不及格的學生,可以再行補習,不過略略費點時間,自己多操點學問,是很有益的。至於平日肯用功的學生,受了考試,當然是及格的,並無何種妨害。又有人說:考試只憑一日之長,不能考取真才。我說:這是無妨害的事,我們怕痘毒不能去盡,可以多種幾次,怕試場之中有僥倖及格的,我們多複試幾次就是了。

    四川的教育病狀甚多,諸君既已深知,就請分途治療,或治內病,或治外傷,或治一切雜症,我於各症中擔任了小小的一種,諸君各人擇任一種,大家懸壺問世,我們四川教育界的病,或有醫好的希望。

    從前的科舉,自然是為人所詬病的,但他的壞處,是由於考的東西不對,不該考八比試帖,其實那個法子,是很好的。那個時代,有一種頂好的精神,為現在學制遠不能及:那個時代,只要有志讀書,就有書可讀。國家衡文取士,只問學業,不問貧富。試場之中,貧如乞丐的,富埒王侯的,是一體待遇,無絲毫區別。現在學校的組織,完全是家資饒裕的佔便利,學校的等級越高,肄業其中的,所需的費用越多,於是乎高深的學問,就成為家資饒裕的私有物了。貧苦人的子弟,是終身不能求得的,即使實行義務教育,也不過得點粗淺知識罷了。

    就人民全數而論,貧窮的人多,殷實的人少,現在的學制,只有富家的子弟,才有造成高深學問的機會,貧家子弟,是在擯棄之列,立法未免偏枯了。我們實地考察,凡是富家子弟,多半怠惰,貧家子弟,多半奮勉。我們中國歷史上,許多名儒碩學,都是從極貧之家出來的。若照現在的學制,繼續行去,國家要少出許多人才,暗暗之中受了極大的損失,我們還不覺得。

    科舉時代,可以一面謀生活,一面自己用功,國家施行考試時,對於此等人,與朝朝日日在書院內肄業的人,同樣待遇,莫得歧視的心。現在學校的組織,定要朝朝日日,身在學校之內,住了若干年,才能承認他是某某畢業生。至於校外自修的,任他學問如何好,政府是不能承認的,把他當作棄材。我們把科舉時代名人的履歷來看,未遇之時,有教學糊口的,有充當書傭的,有務農下力的,這些人使其生在今日,我可以斷定他永無出頭之日。現在充當初小教師,與夫寫生錄事一流人物,要想得個學士博士,是終身不可能的,這不能不說是學制上的缺點。

    我先年上的呈文,主張舉行畢業考試之時,私塾學生,自修學生,一律准其與考,就是想彌補上面所說的缺點,使家務貧寒資質可造的學生,不至成為棄材。並且校內學生,見有校外自修的與之競爭,萬一成績不及他,豈不為人非笑,自己也就不能不用功了。所以考試時加入校外的學生,不惟不能妨害校內的學生,並且可以催促他們用功,同時可以成就校外的寒士,一舉兩得,我們又何苦而不為呢?

    有人說從前的科舉,注重在文字,可以自修,現在的科學,有許多非有人教授,是不能了解的,還有許多注重在實驗,並不是課本上知識,是不能自修的。這種議論,我是承認的。我從前也慮及此,所以我那呈文中,說得有多設補習學校,並可於適中場所,設公共理化室,圖書標本室,專聘教師,常住其中,許人自由請問等語,也就是救濟這種缺陷。依我看來,中學校的科學,自修能了解的很多,就使不了解,只要有人指示門徑,也可以循序自修。我的主張,先把考試制確定了,並且把校外自修生,准其與考一層,也確定了。我們基於考試制上,再想種種方法,去扶助他。例如設立補習學校,及公共理化室、圖書標本室之類,則自修學生,只患自己立志,不患莫得操學問的機會。

    現在的學校,各置儀器標本一部,封鎖的時候多,用他的時候少,這是很不經濟的。依我的主張,可以各學校公同購置,把他放在適中的地方,各校先在校中,把理論講解明白了,到了規定的時間,由各校把學生引到那個地方去試驗,每試驗一次,酌繳消耗費若干。如此辦去,一部標本儀器,可供多數學校之用,並且還可以把他開放,使校外之人,也能享受利益。

    我們可聘請專員,住居其中,專任指導之責。關於文科方面的來請問,自然無須取費,關於理科方面的,如標本器械之類,指導員可指與他看,講與他聽,也無須取費。因為指導員業經受了公家的薪資,自然不能再向他人索費。惟有請實地試驗的,則應酌量取費,因為藥品有消耗,器械有損毀,不能不酌量取費,以為添補之用。來請試驗的人,可多約些人同來聽講,大家的擔負就輕了。如果我們興下了這種制度,那些貧苦子弟,可以一面謀他的生活,一面抽閒自修,遇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向人請問,倘若無人可問,就可赴公共場所請指導員指示,又有儀器標本可供實驗,所得的知識,與在校無異。自己把學問操好了,與在校學生受同樣的考試,所得的結果,與朝朝日日在校讀書的,無有區別。如此辦去,那些貧家子弟,有出身之路,有求高深學問的機會,於文化上是很有增進的。

    我嘗想川省辦學,已經廿多年,所耗的金錢,不知有若干萬,假如興學之初,每年撥一筆常款,照上面所說的辦法辦去,所有經費,以大部份購置圖書儀器標本,小部份聘請指導員,歷年越久,購置越多,此處設置完備了,又設第二處,越推越廣,經過二三十年,圖書儀器標本。到處都充滿了,貧寒子弟,隨在都有求學的機會,何至會像在這麼困難?

    有人說:依你這種辦法,那個指導員就難覓人了,是必學問極高深,又必須各種科學,無所不通,各種書籍,無所不覺的,方能勝任。我說:這也不必慮及,我們著手之初,可先就中學的課程,分科聘請專員,負指導之責,並可以先把教科書標示出來,指導員對於這幾部教科書,負充分指導之責,若來問的,出了範圍以外,指導員對於他的問題,如能了解不妨說與他聽,如不了解,不妨謝絕他。因為指導員對於範圍外的問題,原未負有解釋的責任,如此辦去,只消能夠充當中校教師的,就可充當指導員了,此項人才,又何難覓之有。我們先把中學這一步辦到了,中學以上的各科,我們再慢慢的想法子。

    現在學校的學生,遇有父母死亡,身有家累的,或是家庭經濟起了變更,不能繳費的,只好半途輟學,甚至有隔畢業只有一二學期,也不能不輟學。這種學生,已經在校有年,於各種學科,本已略窺門徑,回到家中,即使發憤用功,把校中應授的學科,完全了解,甚或他的學問,比校中學生還要好點,學校還是把他當作棄材,不能與在校學生,同樣待遇,不能給與畢業證書。所以許多聰敏的學生,遇有迫不得已的事故,中途輟學出校,只好自暴自棄了。學校的組織如此,無形之中,不曉得摧殘了好多青年,如果考試時允許校外學生亦來與考,這個缺點,也就可以補救了。

    現在學校的組織法,缺點很多,不能滿一般人的願望。據我調查所及,很有些校長教員的子弟,都未送人學校,自己聘請教師,在家訓讀,又有送在學校去讀,每日歸家的時候,家中聘有先生,與他補授,現像如此。所以我想把現在的學校,稍稍開放一下,使校外的學生也有畢業的機會。

    民國十四年,省長公署公佈畢業考試條例,已經明定舉行小學畢業考試時,私塾學生,亦准考試,關於小學方面,算是業已定了案,我們不必再加討論,只須催促各地實行就是了。我現在所汲汲要討論的,就是中學一層,希望取得多數人的同情,請求政府仿小學之例,舉行中學畢業考試時,校外學生,亦準與考。那嗎,關於中學方面許多困難,都可減除了。至於專門以上的辦法,等把中學這一段辦到了,再行討診。我主張學校開放,由小學,而中學,而專門大學,慢慢的逐漸進行。

    我主張的考試制,原有兩個目的:一是杜絕學校積弊,使程度低下的學生,不能僥倖畢業。一是把學校開放了,使校外學生,亦能畢業,方可多造就些人材。消極積極兩方面都有的。我的意思,尤重在後一層,以求學自由四字為主旨。現在學校的組織,非設法解放不可,欲求解放,非先把考試制成立了不可。

    人的生性,本是不齊的,現在的學校,處處求整齊劃一,我以為整齊劃一這句話,是戕賊個性的代名詞。古時有個強盜,捉得人即按他在鐵床上,身比床長的,把他載短點,身比床短的,把他拉長點。現在的學校,注重在學年,學年一滿,就可畢業,資質高的,把他按下來,資質劣的,把他拖起走,學生感不感痛苦,他是不管的,美其名日整齊劃一,其實與某盜的鐵床主義,是一樣的,青年個性,被他戕賊的,不知若干。

    現在的學校,按鐘授課,學生對於本日應授的課,即使業已了解,鐘點到了,還是要叫他上堂聽講。其有程度太差,聽了茫然不解的,也要上去聽講,因為不如此就不整齊劃一了。犧牲學生的精力與時間,去換取形式上的整齊劃一,未免太不合算了。現在所說的三年畢業,四年畢業,並非是所習的學業,要三年或四年才能完畢,不過是講堂上規定了若干鐘點,必須上去坐滿罷了。彷彿是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是四年的有期徒刑,所以現在的學校,也可以說是監獄式的學校。

    我對於現在的學校,主張解放。第一種解放,是破除學校與私塾的界限,把在校肄業的,與閉戶自修的,一體待遇。第二種解放,是學校內部的組織,得由教職員體察情形,酌量變通,不必泥守那種死板辦法,隨各學生的程度,為適宜的誘導。有此兩種解放,自然呈一種紛歧狀態,我們設一個考試制立於其上,懸一定的標準去考試,操學問的方法,雖是各個不同,其結果仍統歸於一,參差之中,仍含著劃一之制。我們希望學生學至某種程度,就懸某種標準去考試,將考試標準明白規定出來,一般學生,自然望標準而趨了。

    近來辦學的人,個個都說學生的程度,越降越低,這也是當然的事。現在學校的辦法,學年一滿,就可畢業,學生的眼光,全在學年上,對於畢業方面,自然不甚注意,程度降低,勢所必至。若施行考試制,學年雖滿了,學業不及格,還是不能畢業,學生平日在校,不能不充分準備,程度自然就越提越高。現在辦學的人,大家都是關著門在辦,學生成績如何,外人不得而知。古人說:「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莫得競爭,就莫得進步,所以各校內容漸漸不堪問,學生的程度,就漸漸低下來。施行考試制時,匯合多數學校,同齊考試,並許私塾學生,自修學生,也來與考,大家爭先恐後,互相競爭,學生的程度,就可逐年提高了。

    有人說:照你這宗辦法,私塾學生,也可畢業,現在的學生,豈不盡向私塾去了嗎?學校內還招得到學生嗎?我說:學校內的學生,為什麼怕他向私塾去呢?施行考試時,所考的是學校內應授的學科,並不在雜誌經書上出問題,私塾如不改良,他的學生,斷不會僥倖畢業,自然學生不會到他那裏去,即使去了,仍還會回來。如果他的學生,考試能及格,可見他的私塾,業已改良,與學校無異,豈不是很好的事嗎?我們興設學校的目的,原在造就人才,現在有私塾幫我們造就,又不支用公家款項,造出的學生,又能合格,我們當歡迎之不暇,又何必阻止他?如果私塾盡都改良了,學校的學生,全體都要向私塾去,那就更好了,我們不妨把造就人才的事,讓與私塾去辦,我們只消設一個考試制,去考試私塾的學生就是了。所有辦學校的款項,移來辦平民學校,教授力不能人私塾的學生,抑或辦高級點的學校,教授私塾所不能教的科學,豈不很好嗎?所以私塾發達,是很好的事,並不是悲觀的事。

    我所說的私塾,是包括私立學校,未向政府立案者在內,不僅僅是鄉村的私塾。有人懷疑道:鄉間的老學究,思想頑固,科學知識缺乏,有了考試,他也未必能夠改良。我說:這問題,很容易解決,施行考試制,是百年的計劃,不僅為目前計,再過三二十年,那些人自然死盡了,那時候教私塾的老先生,就是現在最新的青年了。我主張的考試制,是用各種學科去考試學生,對於私塾,充其量不生影響,不能改良罷了,斷不會有了考試制,私塾內容越見腐敗。諸君如有改良私塾計劃,儘管實行起來,與考試是不相衝突的。

    現在學界上爭端很多,我們窮源竟委,細細推尋,可斷言有一大半的由於位置上的關係。這也無怪其然,全省教育局長,與夫校長教員,位置是有限的,具有局長校長教員資格者,是很多的,並且是逐年增加的,實在是消納不完。兼之實業不發達,各項人才,無所用之,只有匯集於教育之一途,怎麼不起爭端?現在公家所辦的學校,頗為人詬病,富厚之家,每出重金延師訓讀,所苦的就是得不到畢業證書。如果施行考試制,私塾學生與在校學生,一樣的可以畢業,那些家資富有的人,可以把他們禮聘去充當教師,也就可以消納許多人才了。或者自家約幾個朋友,組織私立學校,徵收學費自行辦理,無形之中增加許多學校,對於社會,豈不很有利嗎?這類私立學校,互相競爭,大家都想辦好,都想學生髮達,自然教育事業,就進步了。公家所辦的學校,見有私塾與他競爭,恐怕相形見絀,自然不能不整頓內容,兼之有了那些具有校長教員資格的人,去充當私家教師,那些腐敗塾師,就被天然淘汰了。

    從前書院的山長,官廳對他用聘,以師禮待他,他當然自己十分尊重,因此可以養成善良的風俗。而今把學校變成官廳的形式,官廳對他用令,他對官廳用呈,不惟尊師重道四字掃地淨盡,並且養成夤緣奔競、排擠傾陷種種惡習,長此以往,將來人心風俗,還不知要到什麼地步。中國歷史上,那些勝朝遺老,與夫隱居不仕的高人,大半是授徒終身,使其生在今日,要想教書,只好改變節操,受政府的委令去當校長,或是託人向校長關說,圖謀教員位置,若要講清高,只有餓死之一法。我所以主張於學校之外,另開私塾一途,安插這類人。

    有人向我說道,川省將來實行裁兵的時候,兵士可以叫他去開墾,去修鐵路馬路,惟有軍中的文人,把他消歸何處?我說:提倡私塾,使他們去當私塾教師就是了。軍中文人,由顧參以至錄事,大半是學堂出身,叫他去當教師,是很能勝任的,將來裁兵過後,這類人如有賦閒的,即由富豪之家隆禮厚歷,聘他去當教師,也就消納於無形了。但是要提倡私塾,首先要籌畫私塾學生的出路,所以我主張舉行畢業考試的時候,私塾也準與考,使私塾和學校,受同等的待遇,私塾自然就發達了。

    我主張改善學校的內容,主張提倡私塾,希望雖大,我的辦法卻很簡單,只是畢業時舉行綜合考試,校外的學生,也準與考就是了,所有一切推論,無非說明這個辦法的必要罷了。

    有人說:依你的主張,那教育上的辦法,未免太不一致了。我說:辦法何必求其一致,惟其不一致,才會發明些良好辦法出來。譬如周秦之際,學說頂不一致,個個都想獨樹一幟,因此就發明了許多精深的道理,為中國學術極盛時代。到了漢武帝的時候,尊孔子為聖人,罷黜百家,凡違反了孔子的學說,就是大逆不道,從此學說歸於一致了,可是思想界就從此銷沉了。孔子的學說,不是不好,但是要說除了孔子的道理而外,再沒得良好的學說,那就不對了。現在的新學制,也未嘗不好,但是要強令全國的人,就照那個辦法辦去,不許絲毫出乎範圍,那就不好了。

    有人說:許多良法美意,在外國行之無不益,獨至我國,任何方法取來行去,無不弊病叢生,不知是什麼道理?我說:外國所設各種法度,他是害了那種病,才用那種藥,中國未把自己的病源看清楚,就把方子照抄下來,檢藥來吃,成了個藥不對症,當然莫得病的人,都會生出病來。

    從前有個人,向我說:中國人變法,往往把好肉割壞了來醫。我下細一想,真是不錯。即以改書院為學校言之,從前書院中,所學的是八股試帖,是極無用的東西,學校中改為學各種科學,這算對症下藥,不會生出流弊。獨是那個時候的制度,不問貧富,只要學業及格,就一樣的取錄,那些貧窮子弟,國家把他取出來,他並莫有擾害國家,並且還替國家立了許多功業。

    為什麼興設學校的時候,定出這種制度,使貧窮人的子弟,永遠得不到博士學士的學問?請問這是不是把好肉割壞了來醫?那個時候在書院內肄業的,固然取錄,就是在書院以外的人,只要有了學問,一樣的可以取錄,這些人取錄出來,一樣的可以替國家做事,中國貧弱的原因,並不是這宗人的罪過,為什麼要限制這宗人,使他永無出身之路?請問這是不是把好肉割壞了來醫?國家立法如此,焉得不流弊叢生?

    現在甲處設小學,乙處設中學,丙處丁處設專門大學,凡未正式立案的學校,仕你學問如何好,是一概不取的。這就像講種植的,規定此山種鬆,彼山種柏,此園種李,彼園種桃,把那山坡土??、屋前屋後的果木,一律取消,以歸劃一。那買果木的人到了,只須告訴他,這個村子是某山所種的,這個果子是某園所出的,他就給價購買,若告訴他這是山坡土??、屋前屋後所種的,他就掉頭不顧。請問這個辦法,究竟對不對?

    現在的學校,由教育部規定,每年何時入學,何時放假,畢業期間若干年,每年分若干週,每週授課若干鐘,中分歷史幾鐘,地理幾鐘,……何時加授博物,何時加授地理,均以明令發表,命全國學校一律實行,據表面看起來,是很完備的,很整齊的,其實太限制人的自由了。更可怪者,只消入學之時,報個人校表,載明年齡籍貫等項,修業年滿,報個住校日期表,教授起訖表,如果填造合法,即可核准畢業,實際上學生學業,究竟是否完畢,是從不考查的。這個辦法的缺點,我可設個比方來說明:今年四川教育廳,召集中等學校校長會議,限期八月十號以前到省,假如也仿學制的辦法,規定距省城五百里者,五號起身,距省六百里者,四號起身,距省七百里者,三號起身,……每日行一百里。每一日歇某處,第二日歇某處,……並規定某日在某處早膳,某處午膳,某處晚膳,還嫌其疏略了,並規定某處打尖,某處休息,某處坐車,某處乘船乘轎。……明令發下,叫他們遵照,各校長奉命後,只消報一個公文:說我於某日起身了,到省之後,再報一個表,載明途中食宿行止情形,教育廳查核填造不錯,認為此人業已到省,即行開議。究竟此人曾否到省,也不清查。依我想:何必那麼麻煩,只消於八月十號,清查人數;如有無故不到,又不呈明的,酌予處分就是了,不惟省去麻煩,且可杜絕流弊。我主張的畢業考試,就是在八月十號清查各校長曾否到省,至於各校長的行程,可以不管他,如或怕他未上過省,不知途中情形,我只說明某處距某處若干裏,某處棧房如何,飲食如何,轎馬舟車如何,聽其自由基本斟酌,就算體貼入微了,何必那麼麻煩,費力不討好。現在學制的弊病,就是政府替人民耽心太過,反把人民害了。

    假如我國設立農業部,也仿教育部的辦法,規定某種地土種稻,某種地土種麥,某種地土種某種糧食,又規定每年某日播谷,播後若干日即栽秧,栽後若干日即收穫,其餘各種糧食,俱同樣規定,通令全國,一律實行,並令各農民填具表冊,呈由農業主管官廳丁查核,如有特別情形,必預先呈明核准,始能更改,每縣設一個農業局,委幾個專員,監督實行,由局將農人栽種情形,隨時呈報省垣農業廳查核,還怕他們奉行不力,再由農業廳派幾個農業視察員,仿省視學的辦法,親到各鄉,實地考查,如有應種這樣糧食的,種成別樣糧食去了,即命他改種,如有抗命不遵的,抑或所填表冊與實地情形不符,又或下種收穫的時期,不合農業部規定,即呈請農業廳,分別處罰。若問農業部為什麼要定出這種規程?他說:飲食為民命所關,教育為民智所關,教養二事,原是一樣,教育部的辦法,農業部為什麼不可仿辦?假如世間果有這種農業部出現,人民豈不鬧飢荒嗎?其實中國施行這種學制,人民的知識,早經飢荒了,不過飲食為有形之物,飢荒了我們看得見,知識為無形之物,飢荒了我們看不見罷了。現在教育上受病的原因,無須細說,只要把莊子的《馬蹄篇》,柳宗元的《郭橐駝傳》讀一下,就恍然大悟了。

    大凡興設一種制度,總要適合社會的現情,若是不適合現情,無論何種法良意美的制度,施行起來,都會生出弊病。比方四川內部人民,有吃白米飯的,有吃紅苕的,有吃雜糧的,假如政府變法,下一個令,勒令全省人民,仿照西人吃牛乳麵包,明定期限,滿了期,查出有吃米苕雜糧的要受罰。這個法令,如果實行了,不知要餓死若干人。就理論上說,牛乳麵包,含的滋養料最多,西人吃了身體強健,成效卓著,這些東西,人人都吃得來的,我們把種米苕雜糧的地方改種麥子,這又何難之有。我們多餵些牛,不但可以取乳,他還可以替人作工,兼之牧畜是一種獲利的事,許多人還要集資來辦,今由農家附帶養點牛,當然是毫不費力的事。從各方面想來,處處合理,似乎可以推行無阻了,無奈不適合現情,非鬧到餓死人不可。依我看來,中國一切新政,都是吃牛乳麵包的辦法,教育就是其中之一,無怪會生出流弊。我請問:為什麼要吃牛乳麵包?自然是要想身體強健,既是如此,我們只要達到這個目的就是了,難道吃米苕雜糧的人,達不到這個目的嗎?為什麼禁止米苕雜糧呢?

    興設法度,猶如縫衣服一般,身體長短大小不同,總要量體裁衣。王莽變法,是拿祖人的衣服來穿,他說祖人穿得,我總該穿得。中國變法,是拿鄰人的衣服來穿,他說鄰人穿得,我也該穿得。於是不假思索,就把他的衣服拿來插起。你想這種衣服,怎麼會合身?外國的良法美意,到了中國,會發生弊病,就是這個緣故。從前的學制,仿照日本,是藉東鄰的衣服來穿,後來覺得不妥,又打算仿照美國,去借西鄰的衣服來穿,依我想不如把身軀量一下,自己縫一件好點。

    現在學校的組織法,發源於歐洲,他們有他們的歷史,所以行起來適宜。我國的歷史,與他們迥然不同,所以行起來弊端百出。這個緣因,我們下細思考一下就了然。

    從前歐洲,原是許多小國,各國轄地不寬,君主即是酋長,把人民當如奴隸一般,也可以說當如子弟一般,對於奴隸或子弟,當然要養之教之。後來出了些明君賢相,於教養二字,著實關心。生怕他們衣食不足,凡屬農工商賈的事業,政府都設法去保護他,法子想得非常精密。那些君主的用意,本是很好,無奈太精密了些,反轉把人束縛緊了。營業不得自由,有礙經濟發展。後來斯密士著一部《原富》,力言保護政策的錯誤,主張一切任放,全部書以營業自由為主旨,歐洲各國,採用他那種學說,見之施行,於是歐洲就驟然富強起來了。

    我們須知:教養二字,是相連的。先年歐洲那些小君主,生怕他的人民莫得知識,想些法子去教育他,那些法子也是非常的精密,把人束縛得很緊,其流弊也是與營業一樣。可惜斯密士當日,只攻擊養字方面,未攻擊教字方面。經濟上種種不自由的組織被他打破了,教育上種種不自由的組織,未曾打破,結果人民能自由營業,還不能自由讀書。我國變法的時候,感到科學缺乏,想學他們的科學,就連同他們的組織法,也採用起來。把好好的一個讀書自由的中國,變成一個讀書不自由的國家,真可謂把好肉割壞了來醫。

    孔子說:「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繳了費,就入校聽講,不受入學試驗的。那個時候讀書,何等自由。當時有人譏孔子道:「夫子之門,何其雜也。」或者當時別個收生,還不如孔子之濫,所以才招旁人之疑。可見孔子當日是揭出讀書自由的旗幟,來號召學生。至於孟子書上,館人說「夫子之設科也,往者不追,來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等話,更有研究的價值了。孟子一書,據說是他自己做的,他生性好辯,往往無理的地方,都要強詞奪理。獨至遇看館人的履不見了,館人疑是孟子的學生偷的,孟子略略聲辯,他就明目張膽說:「你平日主張學生來去自由,只要有志讀書,就可收他進來,你招收學生,濫到這步田地,保無宵小之輩,參雜其中。」孟子聽了未答復一字,反深許館人是個知己,把他的話,大書特書,記載出來。

    由此可知:孔孟時代,讀書自由,真是到了極點。學堂之中,不但程度參差不要緊,就是流品複雜也不要緊。後來的教育家,秉承孔孟遺法,生怕人不來讀,斷莫有要來讀書反轉拒絕的道理。這個辦法,相沿了數千年,自從變法維新,歐洲學校的組織法,由日本傳到中國,於是學校之內,招收學生,有種種限制,從此有志讀書之士,受了限制,就無書可讀了。我查學所到的地方,往往有些校長對我說:「本年招收新生一班,投考一二百人,我選了幾十人,其餘很有些好的,因為額滿了,都未收入,我這班學生,程度很整齊。」我聽了口雖不言,心中不免納悶。我們還要行強迫教育,不讀書的都要勒令就學,為什麼想來讀的,我們反轉勒令廢學呢?調查未考上那些學生的去路,除廢學而外,有往別處尋學校住的,有人私塾的。猶幸有私塾這條路,不然,廢學的更多了。

    有人說:「現在學校內,教授各種科學,與中國舊學不同,不能不分班教授,每班程度不能不整齊,所以招收學生,不得不加以限制。」我說:程度整齊,固然好,就是程度不齊,也未見得莫有辦法。現在學校內的國文歷史地理等科,中國舊學是有的,現在學校內英文,是外國字外國音,從前講說文講音韻的,是研究古時的字,古時的音,都是一樣的艱難。理化等科,也未見得比經學詞章艱深好多。至於數學一科,從前的經師,精通的很多,並且他們的程度很高,看他的著作品,就可以知道。他們教授學生,並未取現在那種形式,居然能夠把學生教得好,豈不是很奇異的事嗎?

    有人說:「你既如此主張,我如果充當中學校校長,定要聘你當教員,交一百個程度不齊的學生,請你與我教。」我說:這件事我能夠擔任,你把學科挑定了,並規定學期之末,學生程度要教至某個地方為止,到學期滿了你來試驗,如果學生達不到那種程度,我受罰就是了。至於教授的方法,聽我自由,你不必過問。他問:「學生程度,參差不齊,你有什麼辦法?」我說惟其參差不齊,就有辦法了,我提倡學生看書,養成自修的能力,我只須指示門徑,說過大概,叫他們自己研究,互相切磋,有不了解的,先問同學,再不了解,才來問我,如此辦理,那程度高點的學生,就成為我的助教了。孟子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可見人的天性,是喜歡為師的。程度高點的學生,有人向他請問,他一定樂於講解,每與人講解一次,猶如自己複習一次,於他也是很有益的。當教師的,只立於考察地位,考察各生是否了解,某生之指導,有無錯誤,如有不合,即予指正。再者,學生的通性,大都喜歡問同學,不十分肯問教師,其有來問教師的,已經是苦心思索,不得其解,這等人即是孔子所稱為憤悱的人,只消就他懷疑之點,略略指點,他就會恍然領悟,無須多費言詞。我用這個法子做去,即使一百個學生,有一百個程度,教起來也不費好大的力。

    王壬秋先生,在四川掌尊經書院,前後不過六年,只用一個教師,造出的學生,有經學專家,詞章專家,古文專家,八股專家,歷史專家。現在的廖季平、宋芸子兩先生,不出四川一步,就造成名震海內的學問。吾川興設學校,已經二十多年,請問不出四川一步,造成名震海內的學問,有莫得人?這個原因,與學校的組織有關係。尊經書院,後來改為四川高等學堂。假如當日的尊經書院,也像後來高等學堂的組織法,每日八至九搖鈴上堂,王先生上去講經學,寫幾黑板,命全體學生照抄下堂,休息十分,搖鈴,王先生又上堂,九至十講詞章,十至十一講古文,十一至十二講八股,午後一至二講歷史,二至三講小學,每天上六點鐘,所有講錄,一一抄齊,又設幾個監學去巡查習室,督飭全書院學生,溫習本日功課。次日上堂,把昨日所講的逐一抽問,不了解者再講,到年暑假,在講錄上出題試驗,評定甲乙,如此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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