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爱看小说网 www.izxs.net,最快更新山居存稿最新章节!

    从东晋咸和二年(327年)前凉张骏建立高昌郡起,经历前秦、后凉、西凉、北凉段氏和沮渠氏五个政权,高昌一直是凉州或沙州的属郡。新疆博物馆藏吐鲁番所出文书中少量属于高昌郡时代。史籍上有关高昌郡的记载是非常少的。过去冯承钧先生曾摘录史籍和佛教著述中有关高昌的史事,汇成《高昌事辑》,虽偶有疏漏,搜罗略备,但由于文献不足,搜剔虽勤,仍感贫乏,特别是高昌郡时代的资料更少。馆藏吐鲁番所出高昌郡文书的整理发表,为研究这一时期高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情况,提供了极其珍贵的材料。本文将以出土高昌郡官文书中所见僚属押衔,与史籍记载相互印证,供史学界参考。

    一 郡府僚属

    出土高昌郡文书中较多的是北凉时期郡府文书,具有僚属押衔,今节录四件如下:(1)

    (一)《北凉玄始十二年(423年)兵曹牒为补代差佃守代事》哈拉和卓九六号墓

    ① 所缺四字,据其他文书应是“校曹主簿”。

    ② 始十二四字缺损,第一字全缺,“始”字只存残笔,“十二”两字尚可辨识。这一时期有十二年的纪年,只有西凉建初和北凉玄始,据“始”字残笔,不可能是“初”字,故定为玄始十二年。

    (二)《北凉义和三年(433年)兵曹条知治幢墼文书》哈拉和卓九一号墓

    (三)《北凉义和 年兵曹行罚部五人文书》哈拉和卓九一号墓

    (四)《兵曹下八幢符为屯兵值夜守水事》哈拉和卓九一号墓

    以上节录四件,三件都知为北凉玄始、义和纪年,一件纪年已缺,据押衔僚属名也可断定为同一时期。所录四件和其他一些未录的同一形式文书都是兵曹文书。其格式大致是先具兵曹掾、史白事文牒,接书“事诺奉行”或“事诺注簿”,次校曹主簿押衔,又次具年月日,年月日后是郡府主要僚属(有的又有军府主要僚属)押衔。以下分别论证一些问题。

    一、关于“事诺奉行”或“事诺注簿”,在其他文书中也或写作“事诺班示”,“事诺敕奉行”;(2)另外一种形式不同的兵曹文书,则叙事讫,写“白诺”,“诺”字提行。按所云“奉行”、“注簿”、“班示”等当是随所请事项而异,只需登记上簿则称“注簿”,需颁布则称“班示”,通常交付执行则书“奉行”,无须多说。我们认为“事诺”云云是通行南北的当时文书术语。《宋书》卷一五《礼志》二皇太子监国仪,其中笺仪云:

    尚书仆射、尚书左右丞某甲,死罪死罪。某事云云。参议以为宜如是。事诺奉行。某年月日,某曹上。

    这是尚书台上皇太子笺,所云“事诺奉行”似是呈请批准执行之意,而非已经批准。但又有符仪,称:“今听如所上处事诺。明详旨申勤(勒),依承不得有亏。符到奉行。”则又似已获批准,故有“依承不得有亏,符到奉行”语。这里所引四件文书似亦是已获批准。所云“事诺”之“诺”,应即是画诺之“诺”。《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序》引汉末汝南太守宗资任用功曹范滂,当时为谣云“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宗资虽是太守,却一切信任范滂,自己只在文件上“画诺”而已。又《梁书》卷二〇《陈伯之传》云:“伯之不识书,及还江州,得文牒辞讼,惟作大‘诺’而已。”则自汉以来,太守、刺史批准某事,例于文件上画“诺”字。由此可知,所谓“事诺”云云即指所上事项已经(或请求)太守画诺。但在这批郡县文书上绝未见过太守写的“诺”字,却往往有个粗笔大勾勒,有的同志认为这就是画诺,也有可能。另有个可能是太守是在兵曹文牒原件上画诺,而我们所见却是校曹主簿的抄件,只根据太守原件上的画诺,于文牒末写上“事诺”云云。这个问题尚待更多的出土文书参证。这里只是说明“事诺”云云的文书术语通行南北,高昌和内地同样习用。

    二、校曹主簿:此官不见史籍。北凉中枢曾置校郎,《资治通鉴》卷一一八义熙十三年(417年)九月:

    河西王蒙逊闻太尉裕灭秦,怒甚。门下校郎刘祥入言事。蒙逊曰:“汝闻刘裕入关,敢研研然也!”(3)

    胡注:“自曹操、孙权置校事,司察群臣,谓之校郎,后遂因之。蒙逊置诸曹校郎,如门下校郎、中兵校郎是也。”按曹操所置校事,专主刺举。孙权所置校事,其职务是“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属中书,所以称为“中书典校”。典校郎,虽也刺举群臣,名义上却是中书审查文书的郎官,与魏之校事稍有不同。(4)北凉的门下校郎似较接近孙吴;且据《三国志》卷六一《陆凯传》,孙皓时曾“张立校曹”,则校曹之名始见孙吴。但时间和地区相隔甚远,很难说北凉的校郎直接继承孙吴旧制。

    北凉的门下校郎一官屡见于吐鲁番出土的麹氏高昌时期奏文,其形式大致是:先具所奏事项,后书“记识奏诺奉行”;次门下校郎等门下官押衔;次书年月日某曹奏;最后高昌尹、绾曹郎中等或有关机构官员押衔。高昌政治制度尚待研究。从这些奏文的署衔和文书形式看来,像是门下审核传宣,尚书台奉行之制。麹氏高昌的制度毫无问题乃沿袭北凉,由此可以推知北凉门下校郎的职务也当相同,胡三省认为因袭魏吴校事“司察群臣”,可能有所误会。

    上举高昌郡兵曹文书,于“事诺奉行”后校曹主簿押衔,后具年月,与麹氏高昌时期奏文中的门下校郎押衔地位相同。(5)因此,北凉诸郡之有校曹主簿,似可认为正如中枢之有门下校郎,其职务是审查和传宣太守批准的文书。(6)

    魏晋以来,州郡不见校曹之名,唯《金石录》卷二〇晋彭祈碑阴掾属题名有个“领校录事”。按录事之职本是审查文书,《北堂书钞》卷六九《录事参军》条引干宝《司徒仪》云:“录事之职,掌总录众曹,管其文案,凡府自上章以下意远(违?)失者,弹正以法,掌凡诣(诸?)同案之事。”录事而又冠以“领校”,可能是重其职任,但不知和北凉的校曹主簿是否有因袭关系。

    三、郡府主要僚属:上录四件和其他未录的一些郡府文书,于年月后例有主簿、功曹史、典军主簿、五官押衔,有的还加上典军和录事。按主簿、功曹史、五官掾都是协助太守通管郡府诸曹的主要僚属,称为纲纪。《晋书》卷三三《孙铄传》说铄自县吏提升为河内郡主簿是“录自微贱登纲纪”,同书《陶侃传》,侃为庐江郡主簿,太守妻有疾,“将迎医于数百里,时正寒雪,诸纲纪皆难之,侃……乃请行”,这是称主簿为纲纪。《三国志》卷二二《陈矫传》称广陵太守陈登“请为功曹”,而同书《徐宣传》说宣“还本郡(即指广陵),与陈矫并为纲纪”,这是称郡功曹为纲纪。五官虽不见称作纲纪的记载,但在郡掾属中地位也很高。《续汉书·百官志》五叙郡属称:“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宋书》卷四〇《百官志》下称“五官掾主诸曹事”。据此则五官掾得通署功曹及诸曹事,当在纲纪之列。《北堂书钞》卷七七《小吏》条引韦昭《辨释名》称“门下吏当作三纲”,所谓三纲当即指主簿、功曹和五官。他们都是通署诸曹事的大吏。过去对于郡府主要僚属的地位职权从史传官志中虽也可以知道,但郡府文书应由哪些僚属联署是完全不知道的,这些文书的出土使我们对于汉魏以来的郡属纲纪之职有进一步的了解。

    主簿、功曹史、五官之为主要郡属是汉以来诸郡皆然的,高昌郡却有个不见史籍的典军主簿,押衔地位在功曹史之下,五官之上。在五官之下有的文书又有典军。汉魏以来以典军为名的校尉、中郎将、将军,历见史籍。孙吴有左、中、右三典军,《三国志》卷五二《张昭传附子休传》称:“(休)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与顾谭、承俱以芍陂论功事,休、承与典军陈怐通情,诈增其伐,并徙交州。”可知孙吴时典军是管功罪赏罚的。《晋书》卷二四《职官志》说陈勰“明解军令”,“使典兵事”。后来,“受诸葛亮围阵用兵倚伏之法,又甲乙校标帜之制”,被任为典兵中郎将,迁将军。典兵自即典军。上面所举都是中央官,大致掌管功罪赏罚,行军布阵等军令之事。《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说司马叡为镇东大将军、丞相,开府置二十四曹,其中有“典兵曹”,这是公府僚属。地方僚属以典军为名的极为罕见,唯《华阳国志》卷八《大同志》记王濬为益州刺史,咸宁五年(279年)将兴兵伐吴,“以典军从事张任、赵明、李高、徐兆为牙门”。《晋书·职官志》叙州僚属有功曹、都官从事、诸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等,典军从事当是诸曹之一,犹公府之有典兵曹。高昌郡有典军主簿及典军,据晋代公府有典兵曹,益州有典军从事,恐内地郡属亦间有此名目,只与史无征而已。(7)我又疑典军主簿、校曹主簿并是主簿的分职。典军主簿与典军只在兵曹或有关军事的文书上联署,不像主簿、功曹史、五官之通署诸曹事。这批文书中还有一件捉曹残文书,残存“捉曹主簿仙”的押衔。主簿本是门下僚属之首,并无专职,北凉时分领诸曹,遂有校曹、典军、捉曹的名目。捉曹主簿当是分职管捕捉“盗贼”的主簿。当时诸曹中自有贼曹,而《晋书》卷二四《职官志》叙郡属门下又有贼曹,捉曹或即由门下贼曹改。

    文书上押衔诸僚属还有录事。录事主管文案,已见上引干宝《司徒仪》。《北堂书钞》卷七三《主簿》条引韦昭《辨释名》:“簿书必有掌者,录事总领之耳。”总领簿书文案本是录事之职,此时置校曹主簿,典校文书,录事已不重要,所以往往不在文书上押衔。

    四、军府主要僚属:上引四件文书年月后有二件上下两排押衔。下排为郡府主要僚属,已如前述。上排是长史、司马、录事参军,此三官在有双排押衔的其他文书中均同,只有一件最后有参军,具官而不署名。这些都是军府僚属。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题名,龙骧将军府、镇蛮校尉府、州府僚属分列,军府与校尉府都是长史、司马、录事参军首列。按此三官本是公府僚属。《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称“自太尉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皆有长史一人,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又云“长史……主吏,司马主将”。《通典》卷三三《总论》“郡佐”条称“录事参军,晋置,本为公府官,非州郡职也。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由于晋以后刺史和大郡、边郡太守一般都加将军号,即不加开府名义,也都开府置属,所以又成为州郡军府僚属。北凉高昌太守带有将军号,建置军府,(8)兵曹文书有关军事,所以有军府主要僚属押衔。一件后列参军,不署名,可能由于缺员;更可能这类散参军既无职掌如录事参军、记室参军之类,又无员额,已是闲散冗官,所以不署名。

    上引文书有的止有郡府僚属押衔,有的是军府、郡府两排。同是有关军事的兵曹文书,我们看不出文书性质有什么不同。可能只由于高昌太守或加将军号或不加之异。

    五、其他文书上所见的郡属:除了上举四件兵曹文书中押衔诸僚属之外,见于其他文书的还有几个郡属值得一提。

    一是监领属县的督邮。高昌郡有东部督邮,见哈拉和卓九一号墓《建□某年兵曹下高昌横截田地三县符为发骑守海事》;(9)中部督邮见哈拉和卓九六号墓《中部督邮残文书》;二部督邮见哈拉和卓九一号墓《下二部督邮县主者符》。按郡督邮自汉以来视各郡情况或不分部,或分为二至五部,每部督邮一人,历见《汉书》卷七六《尹翁归传》、《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条刘昭注、《太平御览》卷二六二引《良吏传》,史传碑刻亦屡见东部、西部、中部、北部督邮。近人已多论证,不再赘述。高昌郡可能分中东西三部,也可能只分中东二部,因为那时高昌西部交河城(今吐鲁番雅尔湖)一带是车师前部治所。

    上举三件文书都是关于发兵的事。《兵曹发骑守海符》称: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